辽宁省交通运输包容免罚告知书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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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交通运输包容免罚告知书式样NO:执法单位(盖章):当事人的情况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法为知违行告202X年X月X日,执法人员XXX、XXX,在XXX(检查的地点)实施检查时(或其他案件线索来源),发现当事人XXX存在XXX(违法行为的名称),违反了XX第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根据XX第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于202X年X月X日前整改完毕,改正要求如下:经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符合包容免罚的适用条件。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下无正文)执法人员签名:年月日当事人的承诺XXX(执法单位全称):执法人员已向

2、本人(单位)进行了相关告知和法制宣传教育,并要求予以改正。本人(单位)对以上情况确认无误,并自愿承诺:口1.立即予以改正;2.在202X年X月X日前改正,并将整改情况说明等材料送达你单位;3.遵守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若本人(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备注(注明当事人的改正情况并核查后,执法人员签名)执法人员签名:年月日附:当事人身份材料复印件或现场照片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序号业务类型事项名称法律依据个性适用条件1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

3、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2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3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取得道路运输证件不按照规定携带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查证该车有合法有效的营运证。2道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

4、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2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3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取得道路运输证件不按照规定携带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查证该车有合法有效的营运证。3道路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5、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3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取得道路运输证件不按照规定携带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

6、象,经查证该车有合法有效的营运证。4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2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3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取得道路运输证件不按照规定携带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2

7、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查证该车有合法有效的营运证。5道路运输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处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象,超期30B(含)以内没有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经告知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6道路运输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处罚道路运输车辆技

8、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经告知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7道路运输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处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经告知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8道路运输道路运输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9、处罚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取得道路运输证件不按照规定携带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以人员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查证该人员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9道路运输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1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的,处一百元罚款。2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10、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4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

11、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查证该车有合法有效的证件。10道路运输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处罚1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的,处一百元罚款。2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

12、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4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出租

13、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以人员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查证该人员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11公路路政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试车场地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年内首次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经责令

14、能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2公路路政在公路用地挖沟引水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年内首次在公路用地实施挖沟引水行为,尚未完工且已完工部分不足10米,经责令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用地原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3公路路政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

15、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临时占道摆摊设点没有造成交通堵塞,年内首次违法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临时性堆放物品且及时搬走、清理的,占道堆放物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年内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倾倒垃圾在1平方米以下,年内首次违法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临时性设置障碍物且及时搬走、清理,年内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在公路路肩上打场晒粮或在公路路面上打场晒粮5平方米以下,能够及时纠正且属于年内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临时利用边沟排放污物未造成公路排水系统堵塞并及时纠正且属年内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4公路路政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

16、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出于自身宣传目的,在注册地址前首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立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未造成危害后果,经责令改正能够立即消除或纠正的15公路路政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物品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

17、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首次且正在实施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物品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经责令改正能够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的16公路路政未经许可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首次且正在实施未经许可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行为的,未造成危害后果,经责令改正能够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的17水运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处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IO

18、OO元以下的罚款。以船舶为判别首次的对象。配备“多证合一”证书或查验二维码视为携带。18水运未将报废船舶的船舶营运证或者国际船舶备案证明书交回原发证机关的处罚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将报废船舶的船舶营运证或者国际船舶备案证明书交回原发证机关的,责令改正,可以处IOOO元以下的罚款。经告知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19海事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款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机动

19、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保障航行安全的原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20海事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未携带有效船员适任证书,经查证该船员有合法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20、。21海事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一)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2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未将

21、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以项目合同段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3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定期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条第(一)项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定期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的;以交通建设项目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4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对发

22、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改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条第(二)项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改;以交通建设项目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5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条第(五)项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

23、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五)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的。以交通建设项目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6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在工程施工前向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者派驻代表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三)未在工程

24、施工前,向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者派驻代表的。以交通建设项目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7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四)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以项目合同段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8

25、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将进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检验合格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备查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二条第(六)项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六)未将进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检验合格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备查的。以项目合同段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29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做好监理记录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监

26、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二)未做好监理记录的;以交通建设项目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30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监理细则的处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监理细则的。以交通建设项目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告知后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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