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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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为规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标准的政府投融资的小规模工程施工项目承发包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I6号)和市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2021年第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第一条我县行政区域内(除高新区靖园区外)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小规模

2、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本意见。第二条小规模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预算审核价在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施工单项合同预算审核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的小规模工程,建设单位可采取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人,属于农村小型项目也可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文件执行。第四条施工单项合同预算审核价在50万元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规模工程施工项目,可采取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人,也可以按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件执行。第五条小规模工程发包价及其组成和工程量清单

3、计算方法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第六条小规模工程发包采取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人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报名情况,对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录库中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承包单位进行核实。抢险救灾、特殊工艺或专利技术、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等项目经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后可除外。第七条推行小规模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名录制度。工程建设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小规模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名录库的建立。企业按自愿的原则向主管部门申请加入,申请入库时应当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1),主管部门根据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及其它方面的考核表现,每半年公布企业名录,并发文(函)至县发展和改革

4、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进入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做为我县小规模工程建设的候选企业报名对象。第八条申请加入名录库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资质类别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地应为县;(二)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三)信用综合评价的标准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第九条名录库实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名录库;已在名录库内的,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移出名录库:(一)信用综合评价的标准不符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二)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三)被建设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

5、为工程建设市场或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四)没有纳入一套表统计范围申报产值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产值未“应报尽报”的企业;(五)违反相关规定被各地县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未满半年的企业;(六)其他不予列入或清出的情形。第十条工程建设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确定和管理。符合入库条件的申请企业数量少于3家的,行政主管部门也需制定名录库,建设单位可邀请名录库企业后,邀请县外施工企业补足3家后参与抽取。第十一条小规模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商抽取程序:(一)事前备案。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在发布抽取公告前,应当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工程建设

6、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备案。(二)发布抽取公告。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可通过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抽取告知书(详见附件2),并提供合同文本(采用规定文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成果文件(若有)、电子图纸(若有)等相关材料。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候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候选人资质等级要求、资格审查条件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要求等)、候选名册名称及类别(不得设置联合体)、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抽取时间、抽取地点、抽取方式、合同类型、合同签订等事项。项目下浮率(K值)由建设单位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在抽取公告中明确。(三)候选企业报名。

7、抽取公告发布后,候选企业应在抽取告知书的公告时间内报名确认是否参选,需向建设单位递交抽取告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详见附件3)。(四)确定承包单位。施工单项合同预算审核价在5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工程,抽取活动应当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组织抽取过程,建设单位应当指派专人监督。建设单位通过抽球机随机抽取确定候选名册中单位对应序号,最后通过抽球机随机抽取一名候选企业,确定为承包单位。(五)发布抽取结果。建设单位在确定承包单位的2日内,向其发出承包确认函,并通过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平台或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六)签订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公示期满15日

8、内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应当按规定明确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若承发包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承包企业存在应清出名录库情形的,经查实后,取消承包资格,重新抽取。第十二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小规模工程提供交易服务,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确定具体的抽取时间和地点,做好抽取服务,对抽取活动全过程录像录音并保留不少于3个月。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参与全程监督及受理投诉。第十三条承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建设单位取消其参选保证金和承包资格并及时报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予以清出名录库。第十四条对于零星工程项目较

9、多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实行按时段捆绑打包,每年抽取1-2次的办法确定承包单位。第十五条建设、工信、交通、水利、环保、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对相应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和投诉受理。第十六条承发包活动各方当事人在小规模承发包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移送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本实施意见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靖政综2019)213号)文件规定中相关招投标规定不符时,以本实施意见为准。第十八条各镇(园)、土楼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未经县政府授权,不得再制定有关小

10、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规定。第十九条使用村级集体经济投资(含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第二十条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附件:L承诺函2 .抽取告知书3 .响应函附件1承诺函(格式)(建设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你方(文件名称及文号)的要求,我方符合企业候选名册的要求,现申请入选序列的企业候选名册,请予以审核。我方承诺如下:一、我司在近一年内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信用综合评价不符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二)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三)被建设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工程建设市场或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四)没有纳入一套表统计范围申

11、报产值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产值未“应报尽报”的企业;(五)违反相关规定被各地县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未满半年的企业;(六)其他不予列入或清出的情形。二、我方承诺在进入企业候选名册后,遵守名册的具体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否则,我方无条件接受你方作出的清出名册的决定。三、我方承诺建设单位确定我方作为其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的,我方将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按规定配合并派出项目管理人员,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四、(其他补充说明)。五、本单位对以上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材料不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要求)安全生产许

12、可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附件2(项目名称)抽取告知书(项目编号)1 .项目条件本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2 .项目概况2.1 工程建设地点:;2.2工程建设规模:;2.3发包范围和内容:;(1)发包范围:;(2)发包内容:;2.4参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2.5工程预算审核价及其组成:;K值:;发包

13、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安全生产费-保险费)X(I-K)+暂列金+安全生产费+保险费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 .7质量要求:O3 .8其他要求:o4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4.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写明具体的候选企业名册名称及类别)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5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5.1 报名参选时间:;4. 2报名方式:;5. 3抽取时间:;6. 4抽取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注:在抽取承包

14、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5 .合同类型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6 合同签订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15天内,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签订合同事宜。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7.1 履约担保金额:;7 .2履约担保形式:;8 .3履约担保期限:o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10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电话:,传真: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联系电话:0596-7853991附件3(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15、号k单位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响应函致:(建设单位)1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逾目名称)的抽取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工程招标相关材料后,愿意按抽取告知书规定的发包价组成和计算方法确定的发包价承担本项目,且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名。2 .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按照抽取告知书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抽取确认函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如期完成。3 .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派出作为本工程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抽取告知书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配备相应人员(含岗位及姓名)4 .我方承诺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抽取确认。5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抽取确认函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单位:(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盖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二、其它应提供的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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