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30309 上传时间:2023-03-0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7.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计划*年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三年,也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和提升“六大保护,不断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一、加强统筹谋划(一)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一中全会

2、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各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部署,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等发展规划内容,通过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做好*儿童发展规划(*年)编制、发布、宣传

3、贯彻和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年)和*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年),加强对相关指标执行情况的监测,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统筹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青少年维权岗”阵地作用,为*市未成年人提供关爱保护。(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妇儿工委办、团市委、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国家层面推进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结合上位法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待国家层面修订出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后,及时做

4、好我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制定出台*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区)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落实;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办法,推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落地,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加快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机制建设。指导各县(

5、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健全系统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加强对本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做好工作衔接Q(*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统筹推进“六大保护(一)强化家庭保护*.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加快编制实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年),发挥“*省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宣传推广和应用、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

6、康成长。督促指导各县(区)深入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组织五老人员,推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基因、家庭美德以及科学的儿童发展观融入家教、家风、家训,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开展家庭文明建设,选树家庭典型,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家庭支持力度。指导各县(区)及时将符合

7、条件的家庭和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围。加强家庭就业扶持,为有就业需求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种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为关爱保护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条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对家庭未成年人的照顾,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发生率;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家庭发展产业,实现增收创收;依法维护好农村未成年人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的合法权益。指导各县(区)将符合条件的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及时纳

8、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强托育服务相关工作。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加强对困难职工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推动工会假期托管服务工作,推进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扩大覆盖、规范运作。(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学校保护*.加强基础教育保障。贯彻实施“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具有*特色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的办园体系

9、,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督促各县(区)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督促各县(区)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督促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统筹出台专项治理政策文件,开展中小学作业、睡眠、手

10、机、读物、体质专项治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出台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重点工作,系统推进课程、教学、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改革。(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方面政策制度,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指导各县(区)贯彻落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相关部

11、署,开展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试点创建。推动构建完善未成年人健身活动体系。推动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加强未成年人科学教育,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完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大手拉小手一科普专家报告团”巡讲活动等系列赛事、活动。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预防艾滋病教育。落实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推进家庭、学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协作,优化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服务,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

12、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年),有效提升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护校安园”、“护苗*”等专项行动和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三防”建设。实施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平安校园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治

13、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举行防范校园欺凌征文活动、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给家长一封信”、播放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片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排查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抓实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女生宿舍管理,全力防范和遏制“校园性侵”事件。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农村、山区中小学要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乘坐农用车、无营运资质的出租车、报废车、拼装车等车辆上放学。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陪餐等制度,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安全。

14、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溺水自救能力,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起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持续加强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推动各县(区)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加强对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师德违规、校园欺凌等事件的督导。(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落实新时代幼儿园、

15、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制定*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和纪律教育,用正反两面典型涵养优良师德师风;改革教师评价体系,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加强督导,建立教师、学校、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对新招录应聘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录用;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犯罪信息筛查,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及时解聘。加大对

16、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网络保护*.加强网络环境治理。开展“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并切实发挥作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推动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网络学习环境。(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网络监测管理。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开展

17、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等。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发挥网络行业组织的引领和行业管理作用,做好涉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督促网络运营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依法及时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落实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政策,加强对在线演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网络安全保护。依托全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严格落实网

18、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推广落实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向未成年人提供正面引导,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在每日*二时至次日八时,不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建立“网络空间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提升青少年保护模式效能。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育。(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政府保护*.夯实工作基础。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

19、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职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各行业系统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诉求办理工作的指导,各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对*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中反应的突出问题、普遍问题等,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分级分类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加强社区工作者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培训,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业务能力。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建设相关学科、设置相关专业,指导中职学校开设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相关课程。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工作,编制提供全市未成年人有关数据,开展未成年人相关统计分析。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实

20、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指导各县(区)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力度或开展项目合作,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引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版本上线运行,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基本保障。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范围。指导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做好残疾儿童保障工作,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

21、定、精准保障工作。规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市民政局、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履行兜底监护。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市级或承担区域性的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提升集中养育专业化水平和优化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网络;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待国家出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后,及时做好贯彻实施。加强政府监护机制建设,对存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做好监护照料。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

22、意见要求,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关爱服务。持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组织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大入户探访、跟进回访力度、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统筹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继续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深入开展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留守儿童“童心港湾“建设,深化“情暖童心关爱行动和“守护健康,益动起来青少年健康守护行动公益项目等;开展“五老关爱工程”,深化关爱助学工

23、作。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解决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生活无着落长期流浪乞讨人员等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问题。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指导。贯彻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出台*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特殊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机制。贯彻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年)。对符合

24、劳动年龄的劳动者,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促进其实现就业。(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卫生保健。贯彻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年)。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设置儿童健康服务资源,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均等化。整合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内容,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产前、产后、儿童*个时期妇幼健康全程服务,综合防治出生缺陷。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一儿童青少年

25、心理健康行动方案(*年),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继续实施*岁儿童健康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改善重点地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保障目录内血液病、恶性肿瘤等儿童重特大疾病救治所需药品供应及医保费用报销,降低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做好资助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额资助特困对象参保,定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参保。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试点工作,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

26、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司法保护*.加强组织保障。督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进全市少年法庭建设,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指导各县(区)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推进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行向党委和政府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提出针对性、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27、。推动各县(区)公安(边境)派出所结合实际指定至少一名警务人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工作。依托中小学校、社区推进少年警校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办好涉未案件。待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后,结合实际及时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各县(区)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探索符合*实际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格局,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虐待、拐卖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健全和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对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的行为,

28、依法从严追诉、从重量开L形成打击合力。落实适用规定,依法妥善办理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提升附条件不起诉率。健全完善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推动适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专门教育矫治措施。(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打击涉未犯罪。开展查找被拐失踪儿童“团圆”行动,全力侦破一批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一批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对儿童失踪的报案一律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调集精干警力快速查找、快速侦破。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猥亵等性侵类犯罪。进一步推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

29、站式取证”工作试点,研究建立打击性侵类犯罪工作机制。严打网络贩婴犯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打利用互联网贩卖婴儿犯罪专案行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发展司法服务。待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及时出台*实施意见,部署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专业化、规范化。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调解室、志愿者工作室等现有机构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市检察

30、院、市民政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司法援助。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队伍和阵地作用,拓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发系列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制定实施服务项目清单,提供公共法律精准服务。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跟踪帮扶等,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防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因案致贫。加强对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衔接帮扶、后续照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

31、加强社会保护*.夯实保护措施。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指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通过信息查询系统,对应聘者、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与督促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前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重点场所、领域经营管理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义务强制落实等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强化未成年人集中活

32、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消防安全服务,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为未成年人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对未成年人参与的表演活动和在线演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的执法检查,严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经营行为。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行为。对规定范围的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

33、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分级分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艺作品创作,推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主题的优秀作品。组织开展“护苗绿书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活动,征集发布*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创新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指导性案例。做实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收集提供守护明天第五季素材。利用打拐办抖音号、儿

34、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微博号等宣传打拐防拐等工作,持续开展“童卫工程”活动,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服务便利。落实全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政策,做好全市科技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实施工作,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红色百年路、科普万里行主题科普大篷车联合行动,发挥科普大篷车的“流动科技馆“功能。强化客运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配置,加大对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督促客运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乘客购票免费或优惠政策。修订相关旅游景区建设规范,推动旅游景区设置母婴室、家庭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游览服务。支持、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依法设立慈善组织、开展专题公益慈善活动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市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