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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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保障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汛期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汛期建设工程(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除外,下同)、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安全突发事故,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统一指挥、运转高效、反应灵敏、处置到位、保障有力”的防汛应急体系为目标,确保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

2、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烟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烟台市中心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烟台实际,制定本预案。(四)工作原则。L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本着先人后物、先急后缓的原则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同时,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防汛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要求,做好应急管理、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起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责任体系

3、。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隐患排查和消除力度,努力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全面降低事故风险。4.充分准备,科学救援。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为随时应对防汛安全突发事故提供有力支撑。援救过程中,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快速有效开展救援。(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由于汛情导致的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六)事故分级。为有效处置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依据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事故级别。L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防汛安

4、全突发事故:(1)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3人(不含)以下死亡的;b.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C,造成IOo万元(含)以上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d.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2)城市房屋和房屋征收拆除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3人(不含)以下死亡的;b.造成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C.造成IOOO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d.其他被认

5、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2)城市房屋和房屋征收拆除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500万元(含)以上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C.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d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2)城市房屋和房屋征收拆除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IOOO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

6、下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b.造成IOO人以上重伤的;c.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d.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2)城市房屋和房屋征收拆除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b.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分

7、管负责人担任,相关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附件1)。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工作职责L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修订全市应对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突发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2)负责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一般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3)分析总结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4)负责市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5)承办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事项。2 .总指挥职责负

8、责统一领导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3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根据分工做好市级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协调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制等工作。4 .指挥部办公室(局防汛办)职责(1)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应急常态管理工作;综合协调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3)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汛情信息,及时做好汛情预警响应工作;发生防汛安全事故后,做好抢险等应急响应工作;(4)负责市级

9、防汛抢险队伍的业务管理和应急调度工作;负责专家的组织工作;(5)负责防汛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6)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5 .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应急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局城市建设科负责防汛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度;局办公室负责及时转发防汛工作有关文件,把关防汛综合材料,做好指挥部所需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局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指导全市在建建筑工程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并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做好市直管工程的防汛及应急抢险工作;局城镇化工作科负责指导全市小城镇危房改造的防汛安全工作;局物业管理科指导城市危房的防汛安全工作;局建筑市

10、场监管科负责协调建筑施工企业为抢险救灾提供人员、设备支持;局住房保障科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在市中心区协调部分保障房临时安置受灾群众;局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科负责指导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做好所承担房屋征收拆除工程的防汛工作;市房屋安全监理中心负责做好房屋安全应急鉴定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做好所承担重点工程的防汛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局房产经营与物业服务中心做好市属直管公房的防汛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指挥部部署为防汛抢险提供政策、技术、人员支持。(三)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抢险需要及事故的性质、等级,适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开展现场

11、抢险救援工作。现场总指挥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担任。三、预警响应(一)预警级别。根据市防汛办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级)、红色(I级)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对全市范围发布,也可对局部区域发布。L蓝色汛情预警(IV级):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2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3 .橙色汛情预警(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

12、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4 .红色汛情预警(I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二)汛情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四级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均由市防汛办依程序办理。局防汛办根据市防汛办发布预警信息的范围和级别,及时向有关单位转发和解除预警信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预警信息。(三)市级预警响应L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相关企业、单位立即开展所辖范围内的建

13、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对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出现异常及时解决并上报信息。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安排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确保通讯畅通。根据需要,对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危险房屋、建设工程隐患,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采取抽排积水、支护加固、责令停工、紧急拆除等措施,以降低风险。必要时,在街道、社区的组织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施工人员实施避险转移。对已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加强动态监控,直至隐患完全消除。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局防汛办。

14、1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岗值班、带班,确保通讯畅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局防汛办。必要时主要领导亲自赶赴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局防汛办加强应急值守,并根据情况,对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询问实时汛情、险情及预警响应落实情况。同时,组织市属抢险队伍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3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II级):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值班、带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险情,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现场协调

15、解决问题,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汛办。4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属各抢险队伍和物资全部到岗到位待命,做好随时应急准备。各单位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地解决,并将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局防汛办。(四)县市区预警响应。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分别制定预警响应办法,根据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五)预警级别的变更。预警响应过程中,当市防汛办调整预警信息时,局防汛办将按照调整后的范围和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有关企业。各单位和企业应根据调整后的预警级别,相应调整响应级别。四、应急响应(一)基本响应。当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

16、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有关单位应立即将事故信息报告局防汛办,并立即到场组织协调处置。局防汛办接到防汛安全突发事故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并根据事故性质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应急队伍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局防汛办负责将有关情况报市防汛办和市应急管理局。(二)一般防汛安全突发事故(IV级)的响应。在基本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类别,分管副总指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及时跟踪动态信息,并将处置情况报局防汛办。指挥部总指挥实施异地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过程中,配合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宣

17、传和媒体应对工作。(三)较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III级)的响应。在一般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办应会同局办公室,立即向市防汛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启动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有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全力营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局防汛办负责及时跟踪动态信息,汇总、整理抢险信息,及时报指挥部领导、市防汛办和市应急管理局。事故处置过程中,配合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四)重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II级)响应。在较

18、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办应会同局办公室,立即向市防汛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和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在指挥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前,立即组织协调相关力量开展先期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救援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局防汛办,为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做好各项后勤准备工作。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后,配合做好处置相关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全力营救伤亡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局防汛办协助指挥部领导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并负责汇总、整理动态信息,及时报市防汛办和市应急管理局。处置过

19、程中,指挥部会同宣传部门,随时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适时组织媒体接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五)特别重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I级)的响应。在较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办应会同局办公室,立即向市防汛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总指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力量进行处置,全力营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并及时向市防汛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动态信息。处置过程中,指挥部领导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会同宣传部门随时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适时组织媒体接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六)扩大应急。因事态发展,已超出局防汛应急指挥部

20、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指挥部启动扩大应急响应,报请市防汛办、市应急管理局支援。(七)响应结束。L当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应急响应工作可结束。2.应急响应结束后,经指挥部领导同意,由局防汛办将情况报市防汛办,由市防汛办按程序宣布结束响应。五、善后处理L房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事故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做好事故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2.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故所在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伤员治疗、家属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在各级

21、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尽快组织恢复施工。六、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处置的同时,牵头组织或配合市防汛办等部门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一般在应急处置结束后2天内,将事故总结报告报局防汛办。局防汛办汇总整理并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2天内报送市防汛办和市应急管理局。七、信息报告与管理(一)信息报告1.局防汛办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覆盖全市的建设工程和城市房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2,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集、整理、报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信息时,要始终贯穿预测预警、应急

22、处置、善后恢复的全过程,重要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局防汛办。3.有关单位报送的防汛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应做到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条理清楚、逻辑连贯。房屋防汛安全事故信息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门牌号)、伤亡人数、房屋面积、房屋朝向、房屋结构及破坏形式、房屋产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建设工程防汛安全事故信息一般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项目概况、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等。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局防汛办报告,紧急情

23、况可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2小时内再报送文字信息。涉密信息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二)信息共享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定期普查本辖区内危险房屋、重点积水区域、房屋征收拆除和建设工程进度等动态情况,及时将有关数据报局防汛办。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健全完善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包括重要隐患情况、危险源监测和预警数据、专家情况、应急资源数据等,要做到及时维护更新,为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提供支持。(三)新闻报道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防汛突发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我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开展工

24、作。八、保障措施(一)应急队伍保障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分别建立运行稳定、满足处置防汛安全突发事故需要的抢险队伍(附件2),并做好应急队伍的管理,组织指导有关企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发生突发事故时,以属地县市区应急抢险队伍处置为主,当实施救援超出县市区抢险队伍的工作能力时,局防汛办应会同局办公室,及时调动市级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救援。必要时,可本着就近原则,调动事故所在地周边县市区的应急抢险力量参与处置,相关县市区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二)后勤保障由事故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为处置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和城市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提供相应的后勤准备,主要包括:现场指挥部

25、场所、人员餐宿、车辆、通信设备等。特别是在实施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过程中,如需对危险房屋内的群众或危险环境中的施工人员实施安全转移避险,负责准备和提供灾民临时安置用房。九、宣传培训和演练(一)宣传培训局防汛办应定期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本预案、城市房屋安全防汛、建设工程安全防汛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单位对大型施工项目部开展以建设工程安全防汛和本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演练L局防汛办应适时组织开展市级房屋防汛安全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工作。2.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房屋防汛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应急演练

26、,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1次。1 .本应急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并负责解释。2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3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十一、附件L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2 .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人员表3 .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总指挥:季善亭副总指挥:吕春松 吕道光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

27、成员、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张玉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林涛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于占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耀征党组成员、副局长宁宝乾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志方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付德宽办公室主任姜洋政策法规科科长陈俊涌城镇化工作科科长窦海波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科长张世鹏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刘海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科长林伟功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科长张帅城市建设科科长刘有江住房保障科科长包敦竹物业管理科科长邹积江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科科长王炳银建设工程消防科科长林世乐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赵君良局房产经营与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姜大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姜传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8、建筑产业服务科科长孙汝合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主任赵震市房屋安全监理中心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建设科,张帅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人员表防汛抢险队成员单位烟建集团山东德信集团山东中宏路桥公司合计50吨吊车11138吨以上吊车2226挖掘机2237装载机3429推土机22货运车1081028排水泵1081028麻袋(条)40003000300010000石子(m3)300050015005000砂(m3)300050015005000乱石(m3)150020013003000铁丝(吨)2125方木(m3)250100150500水泥(吨)4003003001000铁锹(把)5003005001300镐(把)400100200700独轮小车(辆)401050抢险人员数量(人)8002001501000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白天)(晚上)传真: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市级重点项目)电话:传真: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市直管建设工程)电话:局房产经营与物业服务中心(市属直管公房)电话:传真: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市属房屋征收拆除工程)电话:传真: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9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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