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XSQ-YA-03-2023营口市西市区暴风雪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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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XSQ-YA-03-2023营口市西市区暴风雪应急预案(第A版)颁布日期:2023年1月9日关于印发西市区暴风雪应急预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现将修订后的营口市西市区暴风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9日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自然概况21.3.1 地理概况21.3.2 气象条件31.4 风险分析与事故分级41.4.1 风险分析41.4.2 事故分级

2、41.5 适用范围51.6 工作原则51.7 应急预案体系6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72.1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7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9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92.4 现场应急组织及职责122.4.1 综合协调组132.4.2 应急救援组132.4.3 灾情核查组132.4.4 转移安置组132.4.6 救灾捐赠组142.4.7 后勤保障组142.4.8 救灾物资调配组143预防和预警机制163.1 信息监测与报告163.2 预警分级163.3 预警发布163.4 预警解除174事故信息报告184.1 报告程序184.2 报告时限184.3 报告内容185应急响应195.1 响应原

3、则195.2 响应分级195.3 分级响应195.3.1 分级响应195.3.2 响应流程205.4 指挥与协调215.5 应急处置225.5.1 先期处置225.5.2 抢险救援225.5.3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245.5.5 灾民生活救助255.5.6 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265.6 信息发布265.7 响应结束266后期处置2761救灾276.2 抢险救灾的物料补充276.3 灾后重建276.4 抢险救灾工作评价286.5 保险287应急保障297.1 通信与信息保障297.2 救援装备保障297.3 应急队伍保障297.4 交通运输保障297.5 医疗卫生保障307.6 物资保障307.

4、7 资金保障307.8 社会动员保障317.9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317.10 技术支撑保障318监督管理328.1 宣传328.2 培训328.3 演练328.4 监督检查338.5 责任与奖惩338.5.1 奖励338.5.2 责任追究338.6 预案管理与更新348.7 实施时间348.8 35附件9.1行政区域图35附件9.2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36附件9.3应急物资装备38附件9.4医疗救援机构41附件9.5应急救援专家通讯录42附件9.6西市区主要企业名录43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西市区暴风雪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处置因暴风雪造成的紧急情况,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

5、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2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2016第48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5第31号;(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8)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

6、)33号;(9)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Il)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第101号;(12)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1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14)融雪剂质量与使用技术规范(DB21/T1588-2007);(15)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6)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第53号;(17

7、)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9第17号。(18)辽宁省暴风雪应急预案;(19)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应急应急20175号;(20)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自然概况1.3.1 地理概况西市区位于营口市市区西部,地处辽东半岛西北部,渤海辽东湾东岸,辽河入海口处;介于东经12207,22.311221347.62,北纬40。3731.06,z40。42,31.22之间;东起新华路、体育路与站前区接壤,西临渤海辽东湾东岸,南至民兴河与老边区路南镇大水塘村毗邻,北跨辽河至营盘公路与辽东湾新区相连;

8、西市区总面积316.93平方公里(西市区老城区39.74平方公里,大水塘村5.48平方公里,老二道镇9.76平方公里,产业基地261.95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5个行政村。西市区地形北窄南宽,属滨海平原,地形东窄西宽,平均海拔2.5米,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1.3.2 气象条件根据气象站1973T992年观测记录,其特征值如下:(1)气温9.834.4-22. 4549. 9mm204. 7min年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2)降水年平均降水量日最大降水量(3)雾年平均雾日为4.4do(4)风海区强风向是WNW、S,最大风速29.0ms;次强风向是N、NE,其最

9、大风速26.0ms;常风向为SSE,频率17.28%;次常风向为S,频率为13.94%;六级以上风频率16.62%。(5)日照全年日照时数为2600-2880h,无霜期172-188d。(6)雷暴日数年平均雷暴日数28.2do(7)水文平均高潮位:3.31m平均低潮位:074m平均潮位:2.01m最大潮差:4.23m最小潮差:0.71m平均潮差:2.56m1.4 风险分析与事故分级1.4.1 风险分析长时间的暴风雪天气将导致交通瘫痪、农作物受损、人员受困、人员冻伤和冻死、导致供电事故,致使供电系统瘫痪,影响区民正常生活。衍生事故为交通事故、停电事故、火灾等。1.4.2 事故分级依据暴风雪天气等

10、级(GB/T34298-2017),按照暴风雪天气指数来确定暴风雪等级,将暴风雪天气等级划分为轻度暴风雪天气(IV级)、中度暴风雪天气(III级)、强暴风雪天气(II级)、特强暴风雪天气四个级别(I级),见下表:等级天气指数可能影响轻度暴风雪(Vl级)0.8SWI1.6可能造成交通堵塞;交通事故频发;影响人们正常活动。中度暴风雪(III级)1.6SW12.5交通运输可能受阻;影响电力和通讯线路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人们正常活动。强暴风雪(11级)2.5SW14.8交通、铁路、民航运输中断;严重影响电力和通讯线路的正常运行;易引起人员失踪或伤亡;易引起房屋倒塌;易引起树木折枝。等级天气指数可能影响特

11、强暴风雪(I级)4.8WSWIW30交通、铁路、民航运输中断;易引起电力和通讯线路中断;极易引起人员失踪或伤亡;极易引起房屋倒塌;极易引起树木折枝或倒地。1.5 适用范围我区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1.6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暴风雪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风雪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暴风雪紧急救助能力。(2)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

12、节紧密衔接,提高对暴风雪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政府和街道办,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暴风雪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一般及重大等级市域性暴风雪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指挥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发生次生、衍生、耦合事故,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事故信息,组织新闻媒

13、体采访、报道事故发展及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7 应急预案体系西市区暴风雪应急预案体系属于西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专项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西市区暴风雪应急组织由暴风雪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各委办局成员单位、各街道及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暴风雪灾民生活救助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救灾工作的开展。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灾害核查组、转移安置组、宣传报道组、救灾捐赠组、后勤保障组,救灾物资调配组等8个工作组。西市区暴风看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委办局成员单位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西市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图2-

14、1暴风雪应急组织图2.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西市区暴风雪救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担任。(1)总指挥职责:批准本预案的开始与终结,决策救援方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救援有关工作,负责新闻管理。(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代替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预案启动后,会同民政、应急、农业农村有关单位及各街道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暴风雪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负责组织

15、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根据受灾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指导区民政局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暴风雪应急处理结束后,及时总结应急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修改和完善本预案。承担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除雪

16、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区应急局各科室为办公室成员部门。区除雪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为区暴风雪应急综合协调机构。(1)负责区应急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负责区暴风雪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与实施,及时向营口市政府汇报重要情况和建议,贯彻落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决定事项;(3)指导和协调街道做好暴风雪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4)负责受灾情况的接报,传达领导指示;(5)对出现紧急状况需要市指挥部援助时,及时跟踪、核实有关情况,并报除雪救援指挥部总指挥;1.1 协助区除雪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17、职责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西市分局、区商务局、区教育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市交警大队、区武装部、市暴风雪局、市电力公司西市分公司、中国移动辽宁公司营口分公司、中国联通营口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组成。指挥部成员由总指挥根据事故需要制定,依据各单位、部门职能,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救援决策依据。(1)区政府办:负责统、收集、

18、报送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向相关地区和部门通报;传达区领导的指示批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较大以上暴风雪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区(中)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做好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协调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3)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挥协调消防队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灾和抢救生命的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市应急总指挥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4)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受灾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组织暴风雪扩大可能危及

19、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人员撤离区域社会秩序,指导协调受灾现场的警戒、维稳和灾害监控等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5)区总工会:负责参加灾害调查和善后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6)区委组织部:负责暴风雪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7)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暴风雪的信息发布和奥论引导。(8)区发改局:负责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协调,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9)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暴风雪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电力部门,开

20、展受灾现场应急通信指挥保障及抢修有关工作,保障通信安全畅通,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0)区民政局:负责配合受灾地区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H)区司法局:负责配合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善后法律支持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2)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保障工作。(13)区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因事故造成受损建(构)筑物的评估、鉴定、开展事故现场供水、排水保障、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提供地下应急疏散(避难)场所,完成区应

21、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4)区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医疗资源调配、卫生防疫等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5)生态环境局西市分局、区科学技术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灾地区暴风雪监测、评估,提供营口海域潮汐信息,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6)区商务局:负责临时救助生活用品保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灾地区设备检测工作,对救援现场所需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8)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指导校园师生做好受灾防护救援工

22、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9)区人社局:负责受灾人员认定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0)区武装部:负责组建防暴风防雪抗灾突击队,重大险情发生时,协调驻军及其预备役部队,协助地方防汛抢险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21)西市交警大队:负责应急救灾交通管理和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供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交通基础设施,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2)其他部门应急响应:按各自职责、任务和指挥部要求,迅速开展抗震救灾相关工作。区应急总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能,临时协调其他区直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和相关保障工作。2.4 现场应急组织

23、及职责预案启动后,由除雪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成立现场除雪救援指挥部,并出任现场除雪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赶赴受灾区域进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也可由除雪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除雪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迅速开展受灾市域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现场除雪救援指挥部成员由受灾地街道、(民政、应急、农业农村、卫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参与援部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除雪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2.4.1 综合协调组由应急指挥中心牵头,成员由区政府办、区组织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职责是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

24、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领导小组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汇总、评估与上报工作;协调各小组工作。2.4.2 应急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消防大队、区武装部、区教育文化旅游局负责协助,职责是负责市除雪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市除雪救援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开展应急生活救助;组织和指导发放救灾物资;检查和督促灾民生活应急措施的落实;统计、汇总、上报灾民救助信息。2

25、.4.3 灾情核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人力资源、总工会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必要时可抽调局机关人员组织多个灾情核查组,统一由现场除雪指挥部负责。职责是深入到灾市进行灾情核查、统计,指导灾市群众生产自救。2.4.4 转移安置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负责协助,职责是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按照疏散转移的路线,疏散群众到指定避难场所,做好避难场所受灾群众的吃、住、医等基本生活。指导协调受灾现场的警戒、维稳和灾害监控等工作,完成区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4.5 宣传报导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职责是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

26、;对灾情、救灾工作及捐赠工作进行报道;编发各类灾情简报和救灾工作信息。2.4.6 救灾捐赠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红十字会组成。职责是在本行政市域内负责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和管理工作。2.4.7 后勤保障组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财务局、区司法局负责,职责是救灾应急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暖气等物资保障工作。2.4.8 救灾物资调配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消防大队、区武装部、区发改局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调配救灾物资,按照物资动用指令和调拨单,协调有关部门承运救灾物资,确保救灾应急物资等及

27、时到位。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好足够的客、货车辆,并根据需要确定运营时间;安排调度好客运公交车辆,确保不因车辆滞留造成除雪阻碍;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生态环境局西市分局、区科学技术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暴风雪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与管理,分析预报人员对全区各类暴风雪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跟踪,并及时提出暴风雪趋势分析意见。3.2 预警分级根据中国气象局2007年6月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1)红色预警信号

28、(I级):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2)橙色预警信号(H级):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3)黄色预警信号(In级):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4)蓝色预警信号(IV级):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3.3 预警发布(1)暴风雪预报和预警,由政府发布;(2)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暴风雪预报消息、,以上级政府发布的暴

29、风雪预报为准。3.4 预警解除(1) I、II级响应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暴风雪应急指挥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政府决定中止。(2) II级以下响应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政府决定中止。4事故信息报告4.1 报告程序接到重大灾情报告后,综合协调组评估确认暴风雪情况,并立即向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灾情。副指挥向总指挥报告并由组长决定启动本预案。综合协调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负责人迅速开展工作;向各小组传达局领导指示。4.2 报告时限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灾

30、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4.3 报告内容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5应急响应5.1 响应原则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5.2 响应分级按照发生暴风雪

31、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暴风雪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级响应(I级事故)、H级响应(II级事故)、In级响应(In级事故)、IV级响应(IV级事故)。暴风雪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区级暴风雪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由区政府决定、宣布。5.3 分级响应5.3.1 分级响应暴风雪发生达到启动预案条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避免出现各行其政现象,集中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召集有关专家分析受灾情况,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和救援设施,科学有效展开救援工作。(1) I级、级响应行动的启动先

32、由区除雪救援指挥部到现场进行应急指挥和救援处置,根据灾情变化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局及区除雪救援办公室报告,并随时等待上级命令,抢险和救援工作由市除雪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度。区内所有相关力量要积极配合。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2) In级响应行动的启动先由区除雪救援指挥部到现场进行应急指挥和处置,根据灾情变化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局及区除雪救援指挥办公室报告,并衔接市级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应急救援指挥和处置工作。(3) IV级响应启动街道、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区除雪救援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保持与受灾地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联系,做好应急准

33、备。(4)在应急响应时,超出本级处理能力,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或实施救援。当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正在执行的预案的继续执行,调整或停止,由上级预案的总指挥决定。5.3.2 响应流程响应流程图如下:5.4指挥与协调应急指挥与协调遵循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由应急办公室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与协调,有效开展工作。必要时,请求市应急指挥部,紧急调动其他抢险救援单位参加抢险工作,或请求部队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I)搜集汇总灾情、社情、舆情等信息;(2)制

34、定应急救援具体方案;(3)协助总指挥组织实施救灾行动;(4)掌握、报告、通报救灾进度情况;(5)协调外援部队在我区的救援行动;(6)协调志愿者队伍的救援行动;(7)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8)承办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5.5 应急处置5.5.1 先期处置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5.5.2 抢险救援出现暴风雪引发的重大险情后,除雪救援指挥部应根据险情的性质,迅速对险情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除雪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

35、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受灾地相关单位指挥决策。城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救援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除雪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社会化除雪执法检查工作

36、,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建设、房产部门要迅速组织协调自来水、煤气、供热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交通部门要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

37、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商业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

38、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情况危急时,可请求部队、武警参加救灾行动,协助受灾地相关部门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5.5.3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区、街道两级政府和除雪救援指挥部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应急指挥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5.5.4 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

39、工作。(1)相关部门与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市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所;(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4)对转移的群众,由街道或相应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5)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555灾民生活救助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区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

40、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区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预案启动后,根据区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区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

41、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5.6 信息发布区暴风雪救灾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暴风雪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5.7 响应结束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公布。6后期处置应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6.1 救灾发生重大灾情时,西市区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求,各有关部

42、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6.2 抢险救灾的物料补充针对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抢险救灾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6.3 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43、6.4 抢险救灾工作评价应急响应结束后,对暴风雪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区除雪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暴风雪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暴风雪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每年针对暴风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暴风雪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暴风雪预案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暴风雪救援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暴风雪救援工作。6.5 保险中国人保财险营口分公司、中国人寿营口分公司及驻营的其他保险公司及时组织灾区所在保险公司,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个人理赔。7应急保障7.1 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完善救援

44、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部门和街道内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区除雪救援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负责对承担不同应急保障措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7.2 救援装备保障区除雪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区公安分局协助负责全市救援装备、器材的协调调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7.3

45、 应急队伍保障公安、消防、武警、医院和驻军部队是区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区应急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7.4 交通运输保障暴风雪自然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办、区安委办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公安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道路受损时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7.5 医疗卫生保障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拟制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明确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

46、、医疗卫生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增加现场急救、应急处理防护装备和现场快速检验装备,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能力。7.6 物资保障各街道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和装备。各应急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情况。7.7 资金保障抢险救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1)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经费由同级财政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列支。(2)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除运雪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的筹措,追加除运雪资金投入,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7.8 社会动员保障受灾地政府和(民政、应急、农业农村、卫建、公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应急救援。区除雪救援指挥部调集灾区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受灾地政府和派出增援所在地政府要密切配合,并为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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