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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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通高校省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国家奖学金和省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发放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帮

2、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成长成才。二、评选范围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学生(正式学籍学生包含五年制高职后两年学生,不含预科生)。三、评选条件(一)国家奖学金和省奖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我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秀,两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的前10%以内;5、热爱集体,积极主动从事学院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身心健康,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6、按时缴纳学杂费

3、。(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我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两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的前40%以内;5、被学院评定为特困生或困难生,生活俭朴;6、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缴纳学杂费。(三)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二

4、年级开始两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的前90%以内;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四、奖励与资助额度1、国家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2、省奖学金为每人每年6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4、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为三档,分档比例各占三分之一:一档每人每年1000元,二档每人每年2000元,三档每人每年3000元。五、评选要求1、国家和省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是一项长期政策,要在学生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进行积极有效的教育引导,务必使每一名学生都了解和学院政策,清楚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2、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高,名额多,

5、涉及面广,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院的社会声誉,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奖励资助政策实施的准确性,维护学院和学生的权益。3、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班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填报相关表格。经班级评议通过后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困难学生档案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深入了解申请人的生活、学习状况和其他表现,充分参考班级评议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推荐本单位人选,在本系公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汇总后经学院领导审定批准,并在院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上报教育厅、审批、备案。4、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的一项,但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5、对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6、所有获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当学年不得违反院纪院规,否则取消该生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六、发放办法由财务审计处根据的批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资助学生本人。七、其他1、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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