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72259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4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ppt(2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撤回、撤销、和注销,主要内容:,一,撤回的相关概念二,撤销的相关概念三,注销的相关概念四,撤回、撤销和注销的区别,一,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概念,1,撤回:简单地说就是收回、取消原决定。行政许可中的撤回是指因法定事项的出现行政许可机关依法取消本机关已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决定。撤回适用于行政机关废除事前作出的合法行政许可决定的效力。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撤回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前提条件是: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现实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执行当初的烟草专卖行

2、政许可决定会损害公共利益。,办理的主体,(1)办理撤回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办理撤回行政许可的行政主体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因此,办理零售许可撤回的主体是作出零售许可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程序,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程序。首先,在撤回前,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将拟撤回的事项和理由告知被许可人;其次,由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具体承办部门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回审批表,报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撤回该零售许可的决定。最后,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如果因撤

3、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给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1案例分析:,2010年5月20日,甲市烟草专卖局在检查监督全市行政许可工作时,发现如下情况:甲市B县辖区内“多又好”超市,于2006年10月20日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2010年5月20日,规划局当地烟草专卖局来函,规划局在该超市的所在地修建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请B县烟草专卖局于3个月内予以协助处理。为配合支持政府规划,甲市B县烟草专卖局对“多又好”超市的许可证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解析:,甲市B县烟草专卖局可以撤回“好又多”的行政许可。理由如下:第一,“多又好”超市于2006年10月8日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有效期5年;2010年5月20日,“多又好”超市的零售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第二,规划局规划在该超市所在地修建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准予该超市行政许可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且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撤销的概念,撤销是指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瑕疵,因而予以纠正,以使法律关系恢复原来状态。撤销的目的在于使原法律关系复原,针对的是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因此,如果没有可以作为复原的法律关系存在,便不涉及撤销的概念。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者法院对在成立当时就有瑕疵的某个行政许可,作出废除其效力的决定。这里既有可能是申请人行为违法,也有可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如果依照上述两种情况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

5、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撤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利害关

6、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烟草专卖许可,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二)超越职权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审批发证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撤销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

7、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因此,办理撤销零售许可的行政主体可以是作出零售许可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作出零售许可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撤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程序。,首先,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对拟撤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次,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具体承办部门根据相关调查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撤销该零售许可的决定;最后,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烟

8、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如果因审批机关的过错引起撤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依法需要赔偿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案例分析2,2010年5月20日,甲市烟草专卖局在检查监督全市行政许可工作时,发现如下情况:(1)甲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材料称:-甲市A县卷烟零售户张某伪造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与2009年5月20日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经过调查情况属实。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处理?请说明处理的主体、理由和程序。,解析,答案: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主体:甲

9、市烟草专卖局,或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或回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理由: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程序:烟草专卖局首先应当对张某伪造申请材料的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次具体承办部门根据相关调查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撤销该零售许可的决定,最后烟草专卖局应当制作并向张某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若张某拒绝交出零售许可证正副本,烟草专卖局应

10、当予以公告。,三,注销的概念,行政许可注销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程序行为。注销是一种管理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为,它不以当事人是否违法为适用前提,而以出现特定的客观事实为适用前提。这一事实,有的与被许可人从事违法活动有关,有的只是因客观事实而引起。,注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二)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

11、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歇业申请的;(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本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四)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发证机关公

12、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五)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发生以下法定情形之一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注销该烟草专卖许可证:(一)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二)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回的;(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依法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四)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办理注销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因此,办理注销零售许

13、可的行政主体是作出零售许可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程序,首先,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对拟注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次,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具体承办部门根据相关调查核实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报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注销该许可证的决定;再后,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或利害关系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3.案例分析,持证户张某开有一家旺旺食杂店,2010年7月15日,稽查员小张、小刘在张某店内出示证件后查获非法生产的卷烟87条,当场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

14、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甲县烟草局依照法定程序给予了张某行政处罚,并取消了张某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对张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甲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让处理,程序是什么?,解析:,答:甲县烟草专卖局应当依职权注销张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程序:1,甲县局应当对拟注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甲县局根据相关调查核实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报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注销该许可证的决定;3,甲县局制作并向张某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四,撤回、撤销和注销的区别,(1)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不同。依法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其依据法律条文是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而撤销或注销行政许可,其依据的法律条文分别是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2)引起的原因不同。注销行政许可的原因则在于被许可人的权利已经灭失或在客观上不能行使。(3)引发的法律后果不同。合法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有可能导致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承担补偿责任。合法撤销行政许可则可能导致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赔偿责任。合法注销行政许可则不会导致行政机关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