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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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实例分析,实例解析,例一 A建筑公司,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1)与B公司签订甲工程,为土建工程,收取工程款1000万元,其中劳务费600万元,材料费300万元,外购设备100万元;B公司为工程提供材料价值为300万元,设备价值500万元。(2)与C公司签订乙工程,为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收取工程款300万元,其中自产玻璃幕墙250万元,安装费50万元。(3)与D公司签订丙工程,为装饰工程,收取工程款100万元,其中材料款40万元,劳务费60万元;D公司提供材料价值100万元。上述三个工程均在2009年完工。试问:A公司2009年如何缴纳营业税?,实例解析,分析:(1)A公司提供的是土建劳

2、务,不是装饰劳务,提供土建劳务的同时,销售的是外购货物,不是自产货物,根据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的规定,A公司应以1000万元+300万元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实例解析,(2)A公司销售的是自产的玻璃幕墙,因此根据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的规定,A公司应以50万元

3、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实例解析,(3)A公司提供的是装饰劳务,且没有销售自产货物,根据条例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A公司应以100万元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实例解析,例二 甲运输企业从事海洋运输,2009年1月4日受乙公司委托从上海出发运货到美国,运费为100万元。甲企业2009年1月6日开始运输,2月2日抵达目的地。期间1月7日收到乙公司运费50万元,2009年1月25日收到运费20万元,2009年2月10日收到运费30万元。试问:甲企业1月份营业额是多少?,实例解析,分析:甲企业1月6日开始运输,说明已经开始提供运输

4、劳务,那么对其2009年1月7日和1月25日收到的乙公司的运费50万元和20万元,根据细则第二十四条“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的规定,应于收到款项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而不是等到全部运输劳务完成以后(2月2日抵达目的地)。因此,本案甲企业营业额是50万元+20万元=70万元。,实例解析,例三 A公司2009年2月5日承担了B公司委托的一项设计任务,合同价款200万元,合同约定2009年2月10日B公司要付款50万元,但实际到2009年3月7日才付。试问:A公司2月份的营业额是多少?,实例解析,分析:虽然A企业收到款项的时间在2009年3月7日

5、,但由于其2月5日开始提供设计劳务,并约定2009年2月10日委托方要付款50万元,根据细则第二十四条“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的当天”的规定,无论款项是否收到,其50万元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2009年2月10日而非2009年3月7日,因此,A公司2月份的营业额是50万元。,实例解析,例四 A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1)与B公司签订售房协议,商定售价1500万元,产权已过户,已收到1000万元,剩余500万元约定2009年10月31日前支付,但2009年底前B公司仍未支付。(2)2009年6月5日与C公司签订售房协议,并收到定金200万元。(3)与

6、D公司签订售房协议,商定D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万元预付款,实际A公司只收到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D公司未支付。(4)2009年5月10日将两套房屋(价值140万元)捐赠给福利院使用,2009年底前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试问:如何确定A公司2009年度营业额?,实例解析,分析:(1)产权已过户,说明销售不动产行为已经完成,虽然只收到1000万元,但剩余500万元约定2009年10月31日前支付,根据细则第二十四条“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的当天”的规定,剩余500万元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2)收到定金200万元,定金

7、属于预收款范畴,因此,根据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确认2009年6月5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例解析,(3)商定D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万元预付款,实际A公司只收到1000万元,根据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只确认此1000万元发生纳税义务,未支付的1000万元不予在当年确认。(4)捐赠给福利院使用的两套房屋,2009年底前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

8、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的规定,当年没有发生纳税义务。,实例解析,例五 A公司是一个具有特级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1)2009年6月1日与B公司签订甲工程项目,合同总价款1000万元。6月15日收到预收款300万元,7月1 日开工。当年完工20%,按200万元申报缴纳营业税。(2)2009年4月1 日与C公司签订乙工程项目,合同总价款3000万元,4月20日开工,预计在2010年完工。合同约定5月6 日C公司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实际到年底前只收到600万元。按600万元申报缴纳营业税。(3)2009年1月1日

9、与D公司签订丙工程项目,合同总价款500万元。1月1 日开工,并于2009年5月30日完工。4月3日收到400万元工程款,尚余100万元未结算,双方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按400万元申报缴纳营业税。试问:A公司上述做法正确吗?为什么?,实例解析,分析:(1)A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虽然当年完工20%,但其当年收到的预收款为300万元,根据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应按300万元申报缴纳营业税。(2)A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工程开工收到的款项不是预收款,根据细则第二十四条“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

10、定付款日的当天”的规定,应按1000万元申报缴纳营业税。,实例解析,(3)A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A公司2009年5月30日已完工,不仅实际取得的400万元应当缴纳营业税,对尚未收取的100万元也应该根据细则第二十四条“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的规定,于5月30日完工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并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实例解析,例六 A公司为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2009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将承接C公司造价为5000万元的工程,部分分包给B公司施工,结算价款为1000万元,另支付工程设计费20万元,保险费50万元。部分分包给某个人G施工,结算价款为

11、50万元,(2)将承接D公司造价为2000万元的工程,全部转包给E公司施工,结算价款为1500万元,(3)将承接F公司造价为3000万元的工程,部分分包给B公司施工,结算价款为1000万元;B公司又将工程部分分包给E公司,支付价款800万元。假设上述支付款项均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试问:如何确定A、B、E公司及G的营业额?,实例解析,分析:(1)A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分包给B公司而支付的工程款1000万元可以从其营业额中扣除,支付的工程设计费、保险费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分包工程款不得从其营业额中扣除;B公司应按1000万元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G应按50万元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2)A公司将工程转包支付的转

12、包工程款1500万元不得从其营业额中扣除,应以2000万元为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E公司应就其转包收入1500万元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3)A公司应以3000万元扣除其支付的分包工程款1000万元后的余额2000万元为营业额;B公司虽然是分包单位,但也可以扣除其支付的分包工程款800万元后的余额确定营业额;E公司应就其分得的工程价款800万元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实例解析,综上所述,A公司的营业额=5000-1000+2000+3000-1000=8000万元B公司的营业额=1000+1000-800=1200万元E公司的营业额=1500+800=2300万元G的营业额=50万元,实例解析,例七 A公司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B公司为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A公司承接C公司货物运输业务,结算价款1000万元,将其中部分运输业务分给B公司来完成,支付价款200万元;B公司又将一部分运输业务分给D公司来完成,支付价款50万元。假设上述支付款项均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试问:如何确定A、B公司的营业额?,实例解析,分析:A公司作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其支付给分运人的200万元运费可以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即应以1000万元扣除200万元后的余额800万元为营业额;B公司由于是代开票纳税人,因此在计算营业额时不得扣除分给D公司的50万元运输,应以200万元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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