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88568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铁四安[2013]60号文附件十大共惯性问题.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部分共、惯性问题主要表现和基本要求表序号共、惯性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基本要求一.火工品管理、使用 不规范1、库管员不是正式职工,入库、发放、退库手续 不全,制度执行不严。内业资料不规范,2、储存库房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保卫措施 不到位;库内存放不规范;监控、报警设备、施故 障修复不及时。避雷设施未按规定定时检测。现场 临时存放无临时雷管、炸药存放箱。导爆索的切断 工具和方法不正确。对毫秒雷管的保管重视不够, 随意丢甩。雷管、炸药、导爆索未按规定销毁。3、火工品运输、临时存放和使用无单位职工监控; 领取手续未按制度执行。雷管、炸药同车运输;现 场爆破作业无安全员、监炮员监控。毫秒雷管、导

2、爆索、起爆雷管的连接没有专项设计,随意乱接, 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装药作业工具不符合要 求。现场的雷管、炸药未按规定分开放置。装药区 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隔离。装药区域与电器和射频 设备没有隔离。起爆器保管不善,随意乱放,未定 期进行维护保养。4、当班没用完的火工品未及时退库。1、新建库房须符合国家、地方和局相关规定,库管员等涉爆管理人员须是 单位职工,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火工品储存、运输、临时存放和使用等环节必须由本单位职工全程监控, 消防砂、水池和静电释放桩等设置齐全。避雷设施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现 场临时存放必须有临时雷管、炸药临时存放箱(木质),监控、报警故隙按 要求

3、48小时内恢复,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导爆索要用锋利刀具在木板上 切断。亳秒雷管要放在安全可靠位置,严禁随意丢甩和重压。民爆器材的销 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3、在库内设置标识牌,分类存放,禁止将火种、手机等设备带入库区内。 雷管、炸药分车运输(雷管配备专用储存箱),同时关闭电子设备及手机等 通信工具。必须实行入库双人双锁制度(使用爆品专用保险箱的也必须实行 入库双人双锁制度)。4、爆破作业须配有监炮员,当班没用完的火工品须及时退库。二施工用电管理混 乱,消防管理基础 薄弱1、项目部无专职电工或机电工程师;未进行用电 设计,大型工程未编制施工用电方案。2、现场未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未按三相五线 制

4、进行布线或布线凌乱、开关箱无门无锁、接线随 意或箱内存放杂物,漏电保护参数不匹配、用插座 代替开关箱。特殊场所没有使用安全电压。3、消防设施未配置或配置不够;灭火器失效或位 置不当。1、项目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机电工程 师,要有专职电工。2、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 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或施组。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 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T接 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

5、线连 接,做到布线规范、标准。4、现场无人会操作消防设施。消防培训和应急演 练流于形式。5、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劣质电热毯使用较多; 大功率热水器未用专线和专用满足负荷的线、漏电 保护开关。6、油库重地没有有效的安全隔离和配置定量的消 防设施。隧道防水板施工时消防器材配置不够。7、施工现场没有列出明确的消防等级。4、所有机械设备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门要上锁,箱 内禁止存放杂物;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 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 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应

6、不大于0. Iso5、严禁使用插座代替开关箱,电工要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和月检修制度。6、隧道、高温、有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 4m等场所的照明,电 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 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的 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7、项目要有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消防器材管理要责任到人,要建立和执 行动火审批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消防安全演练。8、防火重点部位和所有动火作业点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每个 动火作业点至少有一人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和器材。9、宿舍内禁止违规使用电器。寒冷地区施工须

7、提供洗澡和供暖措施。项目 定期检查,发现插线板烧坏,及时更换。10、乙烘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两者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米。三隧道、深基坑门禁 系统失效、初支不 规范及步距超红 线1、人员出入门禁登记不严,未采用门禁系统,导 致洞、坑内作业人员数量不清等。2、锚杆数量、长度不足。3、硬岩隧道未采用光面爆破,超欠挖现象严重。4、初支、二衬厚度不足。5、初支钢架连接不牢固或钢架底部悬空。6、掘进、支护、仰拱、二衬步距超红线。7、监控量测未按照方案定期检测和数据分析。1、严格执行门禁制度,进出洞必须登记,洞、坑内作业人员数量、姓名必 须随时掌握。2、锚杆数量、长度及喷射方法和厚度要严

8、格按照设计施工。3、硬岩隧道必须进行光面爆破,严格控制超挖、欠挖现象。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控制初支、二衬厚度。5、二衬钢架连接必须牢固,各个螺栓、螺帽必须拧紧牢固,底部不得虚空。6、掘进、支护步距及仰拱、二衬距掌子面的距离要严格执行中铁股份安 2011337号文件,不得超红线。7、监控量测必须按照方案定期检测和数据分析,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的, 项目部也必须定期进行复核和数据分析。四营业线施工方案、 实施细则、计划执 行、安全防护不规 范1、施工方案、实施细则制定不细致,可操作性不 强。2、施工方案在施工前未向全体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3、营业线施工防护人员数量不足或未经培训;施 工和安全防护不

9、符合规定,防护破坏后未及时恢 复。4、营业线施工时,与工务、车务、设备管理等单 位沟通不到位,未取得各相关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现场施工纪录不详细。5、工程运输线管理未按严格规定进行管理。执行 制度不严格,管理和作业不规范。自轮设备检查维 修不及时。司机超劳作业。1、营业线施工方案编制后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施工方案具有可 操作性。施工方案须报铁路局审核通过,施工前,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 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制定实施细则。2、施工方案在封锁施工前一周内须向全体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提前向设 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封锁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与车务、 设备管理等单位沟通到

10、位,严禁超范围作业,严禁由于自身原因不按批准的 封锁施工计划完成作业。3、施工防护要严格执行铁运2012280号文件规定。安全员、防护员、联 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 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职务;选择合适的人员担任 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 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是职工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作业过程 中,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 一旦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五承重支架、挂篮等 受力结构检算不 规范,未按规定进 行验收,使

11、用不规 范1、承重支架、挂篮等受力结构专项方案简单,设 计检算资料不规范或不完善。2、未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控制内容、指标不 明确,针对性不强。3、进场材料使用前验收不到位,贝雷片弦杆、竖 杆变形,支架立杆变形、开裂。4、不按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地基处理、支架 搭设或挂篮拼装。5、首件使用前无上级单位的验收资料或验收不认 真。1、承重支架、挂篮等受力结构专项方案要认真执行中铁四技201075号文 件和约束性条款要求进行编制及报批,重大方案(特殊环境、特殊地质、特 殊结构、特殊荷载等)由公司牵头组织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2、对租用和外购的挂篮,须取得设备提供单位的设计图纸和计算资料,并

12、结合实际使用工况进行结构及计算复核,公司审批。3、技术交底必须以通过最终审批的方案为依据,当技术方案发生变更后须 重新交底;技术交底要交到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可采取会议形式的讲 解和互动交底,以便交清楚施工要点、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包含材料和安 装)和注意事项,须绘制能反映细部结构尺寸的图纸,关键及复杂节点须有 大样图。4、挂篮交底应明确锚固系统、悬挂系统、走行系统和前支点处的构造及使 用要求;承重支架交底应明确支架基础处理措施、支架构造及关键节点等的 工艺控制要求、检查验收指标。5、严格做好进场材料的分批次验收,验收时材料截面尺寸、壁厚等指标应 以计算书为准,变形、开裂等影响受力性能的杆

13、件,无有效加固措施不得使用;确因难以克服的客观因素致使材料与设计计算有差异的,须根据进场材 料的实际情况重新进行结构计算,并由公司审批。6、必须由局指或公司提前明确首件验收的具体责任人,该责任人应为生产 部门副职负责人及以上职别人员;承重支架、挂篮等结构首件使用前,上 级单位必须验收,对提出的问题需确认整改后方可放行,验收资料必须完整、 签字齐全,并有结论;对于重大方案须执行分工序、定量验收的要求。7、在支架和挂篮的安装及使用过程中,须分工序做好过程验收,验收除定 性描述外,须有定量数据,描述杆件(材料)的截面尺寸、地基承载力(试 验报告)、基础尺寸、各种杆件间距、立杆垂直度及杆件间连接情况。

14、8、挂篮使用过程中应在挂篮走行前、挂篮走行后(钢筋作业前)及混凝土 浇筑前三个工况进行检查,检查应针对工况风险体现锚固系统、悬挂系统、 走行系统和前支点处构造的实际情况。9、施工过程中不得对主要受力杆件进行性能削弱方向的改造或切割,次要 受力杆件确需局部改造时应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书面批准后方可实 施。JL- 八外协队伍准入手 续把关不严1、无局下发的分包方资格准入证;2、分包方资格准入手续办理不及时;3、有局下发的分包方资格准入证,但“四证一 照”没及时年审,协作队伍承担的施工任务与资质 不符或超越资质。4、分包方资格准入证未及时进行年检。1、选择在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合格协作队伍名录

15、中的外协队伍;2、对新进的外协队伍,准入手续不齐的,要及时完成子(分)公司评审, 同时要做好项目履约评审,且须在进场三个月之内补办齐全;3、“四证一照”必须按规定年检;协作队伍承担的施工任务需与资质相符。4、按规定于每年7-9月份到局人力资源部办理。七教育培训、检查制 度执行不到位1、对项目部人员动态掌握不够,未严格按照局三 级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办法组织进场培训;未按规 定对转岗人员进行岗前教育。2、培训计划没有根据项目施工技术难点、安全生 产重点、质量控制要点编制,培训内容未能与施工 工序有效结合;新工序教育偏少。3、工程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未交到作业人 员和安质部,导致施工和检查依据不足

16、。1、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和局三级 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办法(中铁四人2011209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 目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项目部要制订培训计划,落实责任人。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持 证上岗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教育培训工作,掌握项目部人员动态,制订“项 目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月度大检查未按制度执行,非项目经理带队; 日常检查频次不够;检查不能发现

17、现场存在的主要 问题;重检查、轻整改,检查问题整改验证不到位。2、项目施工前,要根据项目施工技术难点、安全生产重点、质量控制要点 编制项目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与施工工序有效结合。项目部按照培训计划 举办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班,关键工序、新工序、转岗或转换工序施工前要安 排专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3、工程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除必须交到现场作业人员人手中,还必 须交到安质人员等管理人员手中,以便管理人员日常检查。4、项目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质量大 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处理。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应 及时进行,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八搅拌站管理不严1、

18、建站时,对季节性(冬、雨、夏等)施工考虑 不全。2、操作人员素质不高。3、未按施工配料单进行施工,计量偏差超标。1、混凝土搅拌站纳入物资机械部门管理范围,由经理部试验室和安质部对 其进行质量监控,并建立相应管理的物资进场检验、检定和自校、不合格物 资处理、开盘令签批、混凝土配送管理、退站混凝土处置等制度和流程;搅 拌站不得大包。2、按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及工期等情况,一次性配齐管理人员、操作人员 及相应的硬件设施(如供热、保暖、防雨、防晒及排水等),确保季节性混 凝土施工质量。3、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的熟练人员,上岗证由局、政府 劳动部门发放。4、进场的原材料须物资部门牵头,经物资

19、和试验部门初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胶凝材料和外加剂不得露天存放,各种材料须进行品种、规格、进场口 期及检验状态等标示。5、试验室根据当时砂石含水率和理论配合比换算成施工配料单,下达到搅 拌站,并对配合比录入进行复核,全程监督混凝土生产过程。6、按期对搅拌站计量系统进行检定和自校,系统在建站时,要求厂家进行 动态误差调整。单方混凝土水的计量偏差超过5kg为严重、15kg为一般。九子(分)公司对项 目被动管理,对局 管控提出的问题 整改不认真1、各公司未制定相应的管控检查制度和计划,未 对项目进行管控检查或检查频次不够。2、对上级文件传达不及时,甚至不传达;对上级重 要文件不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而是

20、个别领导传阅。1、子(分)公司根据局管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管控检查制度、计划; 局管控组检查子(分)公司对项目的管控检查情况及整改回复处罚情况。2、公司对上级下发文件要及时转发到项目部,项目部要做好传达和贯彻, 对重要文件要组织学习,保存学习记录。3、项目对管控检查提出的问题,现场整改不及时、 不认真,对存在问题未进行原因分析,只制定简单 的改正措施,导致整改不彻底,同样的问题在同一 工点或不同的时段重复出现。4、公司对项目整改督促不到位,对整改结果不现 场验证,虚假回复。3、对各级管控检查提出的问题,项目部要分析并找出管理上的原因,并按 问题的严重程度,在生产会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并做出

21、相关处理、落实 到人。4、子(分)公司、局工指、投资公司要按照局管控办法制定相应的管控办 法,制定详细的管控检查及奖罚措施。十违反约束性条款 或相关规定等1、同一项目部违反多条约束性条款。2、项目部对同一约束性条款多次违反。3、对约束性条款不组织学习,不考试。4、施工过程中不执行或执行不严格。1、每个项目部均要严格执行约束性条款,不得有多条违反的现象发生。2、项目部对同一条约束性条款更不得出现多次违反现象。3、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要进行旁站,坚持“三检制”,按规定做好记录。4、有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进行带班,并详细记录 带班情况。5、要按规定编制施组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按审批后的施组进行施工, 严禁无方案和不按方案施工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