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行业复产复工安全条件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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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产复工安全条件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依据检查结果1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第十九条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

2、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H)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

3、的规定。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依据检查结果3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十条4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十二条5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十三条6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

4、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九)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六)

5、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十四条7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十五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依据检查结果8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

6、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9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二十一条(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

7、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H)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10按照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业场所安全标志标识的通知等规范的要求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识。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业场所安全标志标识的通知(原粤安监管三(2011)50号)11厂区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3.5条1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Omo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8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依据检查结果13各建筑的设施

8、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3条14各建筑的疏散通道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7条15于带轮、传动带、齿轮、齿条齿轮和传动轴等运动的传动部件,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进行防护。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18)第6.4.2条16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2.1条17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

9、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6条18建筑物内灭火器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9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2.6条20设备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零)应可靠。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2010)第4.9.L3.1条218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建筑设计防火

10、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2.3条22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3条23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6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依据检查结果24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4.1.4条重大生产安全

11、事故隐患检查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6全压

12、力式液化烧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7液化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8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0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依据检查结果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化工和危险

13、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14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16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18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19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检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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