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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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德自然资字(2023)16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武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乐陵市、宁津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现将德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5日德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工作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

2、厅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8号)要求,为有效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不断档,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广大农民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职责明晰、配合密切、协同推进、管理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共享工

3、作,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共享工作,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有序衔接。同时,在现有条件下探索建立增量数据常态化共享方式,确保过渡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正常办理。二、工作原则(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协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工作边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两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关系,共同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登记颁证等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承包合同内容

4、一致,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二)全面整合入库,规范业务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是办理承包经营权业务的基础保障,是数据共享查询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必要、全面、规范”的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移交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标准规范对接收的数据进行全方位分析、转换,对部门衔接、标准规范不统一造成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制定解决问题措施,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则建立新逻辑关系,导入不动产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常增量数据常态化共享机制是部门间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是工作开展的重要纽带,两部门要及时建立新增数据常

5、态化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三、工作任务(一)制定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在各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应在充分摸排了解本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制定详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做好方案实施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联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及时进行督导、通报。(-)完成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共享各县(市、区

6、)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资料及数据成果情况合理确定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形式。农业农业部门在成果复制工作开展前应对复制共享的资料、成果进行整理完善,力求资料完整、标准、规范,数据成果符合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及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整理形成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共享清单,明确数据对接人员。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成果、纸质档案等,如已形成电子档案一并进行复制移交。数据库成果资料包括权属数据、栅格数据、文档资料、矢量数据、图件成果、汇总表格及其他资料;纸质档案包括一户一卷档案资料,调查、公示图件及证书台账

7、、档案索引目录等相关资料;电子扫描档案包括扫描形成的电子档案资料及对应的电子台账等。(三)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数据的整合入库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在接收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规则进行数据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反馈,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协商进行数据完善。数据移交与数据完善交替开展,数据完善完成后由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最终复制共享、分析、入库工作。对于部门间使用的基础数据不一致以及数据库标准规范不一致造成的数据问题,由自然资源部门分析并制定整合方案。(四)逐步升级完善信息平台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

8、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共享的同时,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逐步升级完善业务信息平台。农业农村部门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并依托系统(平台)在线办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变更等业务。自然资源部门要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确保不动产登记系统正常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五)建立增量数据常态化共享机制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沟通协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增量数据共享机制,推进承包合同和登记数据互通共享(例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如何及时将合同信息共享给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登记后如何及时把不动产登记信息共

9、享给农业农村部门)。在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管理系统与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总对总”对接完成后,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采取“N+1+1+N”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共享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承包合同、登记数据、土地征收、承包土地流转、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等导致承包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发生变化的数据信息。(六)依法依规做好过渡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向当地编办汇报,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能划转工作。职能划转完成后,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规定,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系

10、统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具体业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审核要点,明确办理时限、完善相关簿表册证书等。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合理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职能划转时间节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全面移交时间节点、增量数据常态化共享时间节点,确保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时间安排(一)工作准备(2023年3月-2023年5月)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工作方案,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详细工作

11、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开展前期调研分析工作。(二)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1月)各县(市工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前期调研分析情况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农业农村部门,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协商对反馈问题和移交过程中及后期应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形成完整、标准、规范的历史档案资料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数据成果。两部门按照约定时间节点采取边移交、边整合、边应用的方式共同做好资料、成果的复制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接收历史资料成果后,加快数据整合入库,并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相关流程,确

12、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有序衔接。在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完成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管理系统“总对总”对接后,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完成“N+1+1+N”方式对接,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闭环,实现互联共享,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能够达到切实方便群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档案资料已移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建立资料使用复制共享机制,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五、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要积极

13、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将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人员配备。要积极协同档案、大数据等部门和乡镇开展工作,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有序开展。(二)妥善处理部门衔接问题各县(市、区)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档案和数据成果复制共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信息化不同步问题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过渡方案。附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复制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逊泉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秀荣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14、四级调研员副组长:杨建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程培峰德州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成员:胡娟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德城分局局长王莉德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生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天衢新区分局局长范宜超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副部长冷相钊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峰陵城区政协副主席、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聂立波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霞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军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汪军乐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陈召展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增彦宁津县农经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喜迎齐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朱军齐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勇临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董锋临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守麟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赵峰平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卫卫武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东博武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第一副主任赵德杰夏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景田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海庆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国辉庆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由杨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珍同志、乔亮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业务推进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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