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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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工程建设中各方的安全职责,规范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制定本制度。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贲”,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贲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贲,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贲,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为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贲任制,应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书(含工程

2、建设安全管理内容),逐层签订的形式,明确公司各单位、各岗位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贲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建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全面领导和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问题,解决工程实施期间涉及安全的有关问题,建立一个负贲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的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由公司主要负贲人担任领导人,下设办公室,成员应包含公司主管工程管理部门的人员、公司主管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子公司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

3、织机构可以依托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无需重复建设,但安委会职责当中应有明确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职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Z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K)设计单位:)施工单位:)Z无损检测单位:)备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负贲人担任,副组长可由工程管理部负贲人担任,成员由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负贲现场的安全员组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第三章公司领导、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职责一、总经理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负全面贲任。(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有关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Z)

4、保证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工程建设中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工程建设应急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七)定期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二、工程建设分管领导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直接贲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分管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Z)负责督促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安全措施;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做到安全设施与

5、主体工程“三同时”,使其符合国家规定;(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贲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五)督促做好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六)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七)发生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A)定期参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专题会议。三、安全生产部作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安全实施监督和管理,对工程建设安全负监督贲任。(-)负贲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协助工程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安全管理方面制

6、度、规程、方案的编写,并监督执行情况。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Z)按程序,参与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和建立档案工作,协助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四)负贲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治过程监控;督促并指导开展。(五)监督工程建设工程“三同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六)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工程建设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

7、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七)组织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参加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八)负责涉及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对特殊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管理。督促、检查重大风险作业、特级动火作业等执行与落实情况。(九)协助工程建设编写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定期组织演练。四、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程建设安全负全责。(一)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当安全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施工”的原则。(二)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

8、会议、培训,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Z)会同有关部室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工程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四)负责监督基建工程设计施工中安全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五)对基建工程施工现场检查和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设备使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督促并协助施工负责人解决有关安全、质量问题。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安全作业、安全

9、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基建工程安全隐患的整改。(六)组织对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的资质审查情况。负责对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贲任制,检查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七)接受安委办的安全监督,负责做好公司提出的相关安全工作。四、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执行和实施责任人,需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管理责任。(一)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和标准;执行公司、工程管理部制定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接受上级部门、主管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三)参与编制工

10、程建设安全管理方面制度、规程、方案的编写,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IO(四)参与编写工程建设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参加应急演练。(五)协助上级部门、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实施检查,并针对提出整改问题落实贲任单位整改。(六)负责审查参建单位上报的组织设计、规划细则、方案等。(七)参与涉及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对特殊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八)针对工程建设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信息,配合公司或主管部门的调查。五、工程安全管理员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监督贲任人,需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11、规及行业规程和标准;监督落实公司、工程管理部制定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监督落实有关的安全生产会议、培训,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Z)协助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四)协助监督基建工程设计施工中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参与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五)协助对工程建设参建的资质审查情况。协助对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文明

12、施工责任制,检查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六)接受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问题整改情况。(七)协助审查参建单位上报的组织设计、规划细则、方案等。(八)参与涉及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对特殊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管理。(九)参与编写工程建设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参加应急演练。(+)针对工程建设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配合公司或主管部门的调查。六、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自己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要随时制止他人违

13、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管理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现场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并召开安全例会,部署安全管理工作,通报检查情况。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控制网络,设立专职安全员,并书面报工程管理部。第四章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和培训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和培训是为了努力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要求和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以增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责任感,提高工程建设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防止和减少各种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程建设安全、平稳、顺

14、利的实施。(-)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二)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6、防护用品发放标

15、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Z)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四)专项安全教育1、高空作业,深坑作业,临时用电等;2、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夏季、冬季;3、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等;4、特殊环境,如毒蛇出没地区等。第五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考核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与现场考核,提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应对工程

16、建设安全管理作出相关管理和考核规定。(一)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专项方案。2、施工单位在签定承包项目合同时,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并签署安全施工协议和安全责任承诺书。3、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接受资质审查,上报有关材料,内容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项目经理法人委托证书;安全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执勤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措施。4

17、、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向工程管理部递交参建单位进场人员登记表。5、固定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工程师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6、施工现场的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穿戴整齐、正确。7、施工现场规定应着统一工作服装或特殊防护服装的,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露脚趾和脚跟的凉鞋,不得赤膊,不得穿短裤。8、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进行隔离,严禁与施工无关的员进入施工现场。固定的施工场所号当设立封闭围挡,围挡的设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流动施工场所应当设隔离带、彩旗等警不

18、标志。9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的设置应当安全、合理并进行报验;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当分类、分规格整齐有序存放,并设置标牌。10、施工现场及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0.1、 宿舍选址合理,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10.2、 宿舍单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宿舍内应当配置餐具柜,生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设置通铺、地铺。禁止安排人员在未竣工建筑物内住宿。10.3、 食堂设置符合食品卫生法规的要求。10. 4、施工现场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有保证饮水安全和防止水污染的措施。10.5、 施工现场食品采购、加工应当符合卫生标准。1

19、0.6、 施工单位应当为工人提供卫生防病设施和器具。10.7、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措施,设置灭鼠、灭蚊蝇等器具。10.8、 施工现场发现有食品、职业病中毒或传染病患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同时向当地卫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0.9、 厕所进行封闭,具备冲刷和清运条件,并及时消毒和清理,防止蚊蝇孳生,保障正常使用。Ik施工活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2、施工单位应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12.1、 妥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12.2、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

20、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2.3、 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12.4、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工程中的扬尘。12.5、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12.6、 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13、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按照批准的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及时清运处置,对有毒有害垃圾应当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并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禁止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设施和河流。14、对临时施工用地,施工后必须

21、按原样恢复地形、地貌和可耕耕地。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16、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17、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18、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19、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20、施工单位应当按

22、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购买、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当设专人负责。2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自然灾害及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进行演练。22、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23、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人进行文化、法制、技术及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健康知识等方面的教育。24、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

23、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二)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要求1、监理单位须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2、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穿戴整齐、正确。5、施工现场规定应着统一工作服装或特殊防护服装的,必须按定着装,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露脚趾和脚跟的凉鞋,不得赤膊,不得穿短裤。6、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

24、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发停止令并及时报告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工程管理部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7、监理单位应履行监理职责,严禁监理单位对所监理对象进行明示或暗示吃、拿、卡、要等情况。(三)检测单位安全管理要求1、检测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穿戴整齐、正确。2、检测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规定应着统一工作服装或特殊防护服装的,必须按定着装,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露脚趾和脚跟的凉鞋,不得赤膊,不得穿短裤。3、检测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具有放射性或危险性的检测设备。4、

25、检测单位应制订详细、合理的操作规程,做好检测时的防护和隔离工作。(四)物资供应商安全管理要求1、物资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包装物应符合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对包装物应负责回收并承担回收费用。2、物资供应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穿戴整齐、正确。3、物资供应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如有规定应着统一工作服装或特殊防护服装的,必须按定着装,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露脚趾和脚跟的凉鞋,不得赤膊,不得穿短裤。(五)检查活动与要求1、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活动。2、每月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设

26、置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巡检。4、日常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安全员应在其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5、监理单位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并对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停工或处罚。(六

27、)考核与处罚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2、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的人员对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处罚。3、工程管理部对监理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处罚。4、任何一方的人员发现其它方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5、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工程管理部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与考核情况。6、按照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费用做为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的考核金。7、按照公司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费用做为监理单位的安全

28、工作的考核金。8、按照公司与检测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费用做为检测单位的安全工作的考核金。9、按照公司与物资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的费做为物资供应商安全工作的考核金。10、罚则10.1、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第1、470、13-22的,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第4-6的,检测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第1-2的,物资供应商安全管理要求的第1-3的,每次(或人次)扣减考核金50-500元。10.2、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第2-3的,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第1-3的,每次(或人次)扣臧考核金500TOOO元外。10.3、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第11-12、23-24的,监理

29、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第1-2的,检测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第3-4规定的,除每次(或人次)扣减考核金500-1000元外,还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10.4、 严重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扣减全部考核金。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10.5、 监理单位玩忽职守或隐瞒不报的,与责任单位相等处罚。11、奖励11.1、 对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奖励。11.2、 各参建单位及其员工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较好的完成安全工作,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奖励。第六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专题例会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及时研究解决

30、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定期召开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专题例会。(-)安全管理专题例会事原则1、坚持依法议事原则。2、坚持责权相统一原则。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原则。(二)安全管理专题例会事范围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2、听取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3、对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三)安全管理专题例会的

31、召开1、安全管理专题例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贲人召集和主持,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和主持。2、安全管理专题例会的出席人员: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3、安全管理专题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集安全管理专题例会。(四)安全管理专题例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1、安全管理专题例会的记录,由工程管理部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2、安全管理专题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报告,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第七章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级及上报程序(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

32、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

33、本数。(二)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上报程序1、事故发生后,当事方除立即向本单位负贲人报告外,还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负贲人应当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上级公司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

34、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2、事故调查权限事故调查根据事故发生的等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调查,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或参与调查。3、事故调查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4、事故责任追究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如建设单位能履职尽职、且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建设单位不应承担事故责任的,予以免责;如由于建设单位未能履职尽职、应承担相应事故责任的,按照相应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安全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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