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题.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一、名词解释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是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两方面的内容构成的。诉讼活动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诉讼关系,而诉讼关系又通过诉讼活动表现出来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实体权利。1、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3、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
2、利。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的权利。1、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向法院行使的请求权2、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平等享有的宪法基本权3、诉权具有程序内涵和实体内涵反诉:是指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本诉被告被称为“反诉原告”,本诉原告被称为“反诉被告”管辖: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管辖恒定:是指原告起诉时,若受诉法院依民诉法规定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则此后不论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本案所享有的管辖权。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及以上,其诉讼标
3、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的诉讼为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诉讼标的为共同或者同一种类,不可能同时参加诉讼,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进行诉讼,代表他人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表人。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或者说,是指证据材料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期间: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单独或者会合实施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所应遵守的时间。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质证: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对在法庭上出示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讯问、辨认
4、、质疑、说明和辩驳,以便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审判人员的内心确信产生影响的诉讼活动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对一定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该生效判决有得以实现的物质保障的法律制度。我国民诉法将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中的保全。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的一种制度。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
5、行为。二、简述民事纠纷的特点其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反诉的要件1 .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 .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 .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 .反诉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5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确定管辖的原则(一)“两便”原则(二)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三)均衡法院工作负担原则(四)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五)国家主权原则管辖权转移应当具备的条件实现管辖权的转移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是:(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
6、要,即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得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当事人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保障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权利2、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3、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当事人的诉讼义务: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无理缠讼。2、必须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程序。3、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4、实现民事权益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的特征:1、具有诉讼行为能力。2、在一定的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3、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4、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
7、诉讼。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的区别:法院调解的原则:一自愿原则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三、合法原则四、不公开原则民事诉讼证明的特征民事诉讼证明的特征1 .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主要是当事人;2 .民事诉讼证明主要是一种他向性证明;3 .民事诉讼证明的目的是证实诉讼中的争议事实,说服审理案件的法官,追求有利于己的诉讼结果;4 .民事诉讼证明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规范性;5 .民事诉讼证明的手段限于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证据的种类一、当事人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证人的权利: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作证的权利。2、审阅证言和要求补充、更正的权利。3、费用补偿权。4、获得保护权义务:1、出庭作证的义务2、如实作证的义务3、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的义务自认的构成要件诉讼上自认的构成要件(1)自认的对象是案件事实。(2)自认必须是与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案件事实相一致的陈述。(3)自认应当是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所作的陈述。(4)自认仅适用于有关财产关系的事实陈述。(5)自认是一种于己不利的陈述。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要件)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 .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论述(3章、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