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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民情大走访活动方案为切实转变民政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精准施救、主动发现、政策找人的转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围绕“机关转作风、干部受锻炼、群众得实惠、部门树形象”目标,组织广大民政干部深入基层,宣传民政政策、倾听群众心声、了解对象情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发展,不断开创我镇民政工作新局面。二、目标任务通过大走访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民政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增进党群干群关系;核查全镇所有重点民政对象,澄清底数,提升
2、民政救助精准率;推动基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实施步骤1、宣传启动阶段(3月下旬)镇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方案,开展自清自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村、社区开展自清自查。2、走访实施阶段(3月下旬-4月底)由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民情大走访任务。核查对象主要包括:对标民政部门提供的对象认定标准,对责任区域内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精减退职、边缘户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百岁老人(含高龄老人)等,采取集中面签和分散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入户率不低于20%,对象见面率、信息核对率均达100%o坚持问题导向,依托民情大
3、走访活动的开展,对民政工作进行“解剖”,捕捉第一线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挖掘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作法。四、具体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民情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XX和各村、社区(含镇办点干部)为成员,全面开展大走访活动。镇民政办XX负责做好协调联络、信息收集等工作。2、严明工作纪律。这次大走访活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到村、到户开展好大走访活动;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在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要求下开展大走访活动。附件:1.重点民政对象认
4、定标准;附件1:重点民政对象确认条件和清退情形一、城乡低保对象(一)确认条件1、具有我镇常住城乡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镇城乡低保标准。2021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57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85元/人/月(低保标准根据政策适时调整)o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镇低保政策规定的条件。(二)清退情形(低保边缘户类比)城乡低保对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予以清退:1、城市低保对象一个季度不到社区签到的,农村低保对象常年外出且无法联系的,村(社区)不清楚家庭情况难以监管的;2、自然减员(出嫁、应征、服刑、死亡等)对象;3、进入社保已领取退休金且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
5、的;4、夫妻双方均在本地或外地劳务性打工,其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且无其它刚性支出的;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但不就业的对象(正在就学的除外);6、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7、近3年内新建住房(易地搬迁等政策性建房除外),或购买2套及以上住房,或进入开发小区居住且另有私产房和承租房,或对原住房进行豪华装修的;8、享受低保政策的对象因年迈、年幼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明显具备赡养、抚养能力的;9、家中有消费型小汽车或大型货车的,有商铺、饭店、门市等工商登记注册,正在经营且收益较好的;10、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11、通过信息比
6、对,收入明显高于保障标准的;12、有隐瞒收入的、不配合核查的。二、特困供养(一)确认条件1、具有我镇户籍;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是无劳动能力;二是无生活来源;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二)清退情形特困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予以清退: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2、具备或者恢复劳动能力;3、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4、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5、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6、自愿申请退出救助供养。三、孤儿(一)确认条件孤儿是指父
7、母双方死亡、失踪或感染艾滋病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二)清退情形失踪父母重新出现;年满18周岁未在读或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确认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是指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导致失明的)、尘肺、神
8、经母细胞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20种疾病;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并由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予以证实;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是指被法院宣判且正在服刑、被公安部门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在6个月以上;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被逮捕等在押,法院尚未判决刑期,且拘押已超过6个月的;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二)清退情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重病父母经医疗康复恢复健康;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父母服刑、隔离等期满;失联、失踪父母重新出现;父
9、母死亡符合孤儿身份认定条件;死亡或户籍迁出本镇。五、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一)确认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XX镇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XX镇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二)清退情形补贴对象已死亡的;户籍已迁出本镇的;已享受特困供养的;已享受老年人失能补贴的;已领取孤儿生活补助的,不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六、精减退职核查对象是否健全,清退范围仅限自然减员对象。七、百岁老人(一)确认条件具有我镇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二)清退情形自然减员(死亡);户籍迁出XX镇。八、高龄老人(一)确认条件具有我镇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二)清退情形自然减员(死亡);户籍迁出XX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