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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签了培训协议,离职要赔偿违约金吗?【案例背景】实习签了培训服务期协议、实习聘用协议书和员工保密协议,培训期为两个月,实习期为一年,但是这两个月并未进行任何培训。我现在做了一个多月发现公司都是实习生,没有人教也没有人指导,看不到未来,所以想辞职,公司规定如果中途离职则需要赔偿公司所发的所有工资作为违约金,请问合理吗?【案例分析】O1.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违约金的法定情形只有两种,其他情形是不能与员工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1 .一种是企业出资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是所有培训都能约定违约金的;2 .另外一种是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且按
2、法定给员工支付了补偿金,员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依据的法律条款如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3、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02: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另外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第三项规定,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法律条文如下: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
4、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
5、)项规定向职工索赔。用工有一定的风险,但企业的协议和制度也要符合法律要求,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协议和制度条款,哪怕与员工签订了也是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签的协议和要求即不合理又不合法,也达不到留人的目的,反而破坏了公司的社会形象,要想留人还是要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合法经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综合上述,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培训费用,何况是实习期,更不能约定和要求实习期员工支付培训违约金,再是公司又没有开展任何培训,没有产生任何的费用,这种做法只能欺骗不熟悉劳动法的职场小白,你正常的提出离职,按上面给你说的法律条款和依据与公司协商,假如与公司协商不成,还是不支付你的实习工资,并且还要支付培训违约金的情况下,你只能走法律途径,到当地的劳动站申请仲裁,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