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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介绍信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学校介绍信是学校用来介绍被派遣人员的姓名、身份、政治面貌、接洽事项等情况的一种专用书信。盖了单位公章印章的简易介绍信,同样代表一级组织给持信者作证。为了有效地发挥介绍信在联系、商洽工作中的作用,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特制订介绍信使用和管理规定如下:1.加盖有学校印章的介绍信代表学校对外联系。介绍信由校办统一管理。2 .学校介绍信一律由校办填写开具,申请部门须在登记簿上填明所属部门、时间、姓名和介绍信接洽和联系事项,应如实填写持信人的真实姓名,不得冒名顶替。3 .介绍信存根的内容同介绍信正文应完全一致。存根要留存,以备查考。4 .填写介绍信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任意涂改。介绍信要盖两处公章,一处盖在介绍信存根连接线上,一处盖在落款上。5 .外出办事的人员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如有特殊需要,介绍信上的联系单位可不填写,但姓名、时间和事由要填写清楚。事后需及时到校办说明情况,填清存根。6 .在介绍信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校办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如发现介绍信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领导汇报以求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