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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根据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检查对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二、检查内容根据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列明的各单位的职责任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抽查比例及频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2.5年抽查1次。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检查,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在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务求实效。本次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要务求实效,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三)严肃纪律。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不得干扰正常生产生活,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