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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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和依据1.2 事件分级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 1应急指挥机构2.2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 区指挥部工作组2.4 专家咨询委员会2. 5专业技术机构3应急准备3. 1建立专业队伍3.2 储备应急物资3.3 建设信息系统3.4 组织培训演练3. 5通信交通保障4监测预警4. 1监测4.2预警4.3报告5应急响应5. 1IV级响应5. 2In级响应5. 3II级响应5.4I级响应5. 5响应终止6后期处置6. 1善后处置7. 2调查评估7 责任追究8 预案管理1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为指导和规范全区突发

2、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 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并根据国家最新分级标准进行及时调整)。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本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

3、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多方协作;依法应对、广泛参与;依靠科学、高效处置的原则。2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管委会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应急副主任担任。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社会发展局、经贸发展局、公安经开分局、社区管理局、政法办公室、财政局、人事劳动局、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机场海关、新桥机场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及时将相关

4、单位纳入区指挥部。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区根据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2.2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工委办公室:组织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密切监测舆情,主动引导舆论。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等不实信息。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文件管理工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的指示、批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涉外事务,及时掌握重点疫区来肥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健康

5、部门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及入境人员管理处置等方面工作。社会发展局: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医疗救治;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工委办依法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按上级政策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伤病员给予医疗救助。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因病缺勤缺课监测和追踪、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或事态扩大。负责指导督促文化旅游行业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收、发布国家和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的做好有关工作,必要时关闭部分文化旅游景点(门店)。经贸发展局:加强物价监测,保障应急处置相关物资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组织企业生产或协调采购消杀药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协助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跨地区传播扩散;负责督促规上企业处置发生在企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安经开分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追踪等

7、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社区管理局:组织做好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业、个人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技术部门指导下,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政法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必要行为管控、必要场所关闭及对必要人员采取留置、强制隔离等措施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处置等。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补助、生活保障等所需经费,做好经

8、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人事劳动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必要时对事件地域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置,维护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对疫情防控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和技术支持等。协助卫健部门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采购、调拨应急物资,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指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药品和试剂储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药店感染性疾病治疗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对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经营行为采取

9、临时管理措施,必要时关停相关交易活动,按程序启动区级医药储备。口露人员及食物、食品、环境等危险因素监测检测工作。科学技术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等手段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密切接触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应急处置和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场海关:负责口岸出入境交通工具、货物及人员检疫查验、处置及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对出入境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新桥机场:负责组织机场的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传播;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以及相关药品、设备、物资等的运送工作。2.3 区指挥部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区指

10、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社会发展局参加。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负责信息管理、综合协调、总体调度和信息汇总报告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处置工作,保障指挥部运转;负责召集组织会议和重要工作的督办。(2)医疗防控组:由社会发展局牵头,公安经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等参加,必要时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增加相应部门。负责疾病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动物间疫情控制等工作。(3)后勤保障组:由应急局牵头,经贸发展局、财政局、社区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等单位参加。负

11、责适时动用区级储备物资、紧急采购物资设备、动员相关企业生产、调拨分配应急物资、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监控。(4)社会稳定组:由公安经开分局牵头,工委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经贸发展局、市场监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密切关注有关社会治安动态,做好事发地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5)人员安置组:由社区管理局牵头,公安经开分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加。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6)新闻宣传组:由工委办公室牵头,管委会办公室、社会发展局、政法办公室等单位参

12、加。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公共卫生和自救防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报道先进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7)专家咨询组社会发展局牵头,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体情况组建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决策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等工作。区指挥部根据需要可增设工作组,或在各组内增加相关业务部门。

13、2.4 专业技术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海关部门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准备3.1 建立专业队伍社会发展局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队伍。(1)应急处置专家组。社会发展局根据事件性质组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参与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

14、、技术方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应对措施提出建议,指导、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2)应急处置专业技术组。社会发展局组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分别组建应对重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卫生应急处置专业技术组,参与制定专业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参与相应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卫生应急处置小分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组建卫生应急小分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快速调查处理任务。卫生应急小分队由流调人员、检验人员、消杀人员等组成,配备现场调查、快速检测设备和消杀药械等装备。卫生应急小分队全年每天24小时轮班待命

15、,随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2 储备应急物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特点和要求,建立卫生应急装备基本目录,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快实现卫生应急装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配备,以提高卫生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主要包括:办公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场调查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装备、消毒杀虫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3.3 完善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全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和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完善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及管理功能。3.4 组织培训演练社会发展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

16、、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3.5 通信交通保障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3.6 预警4.1 监测根据市级要求,开展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监测、学校因病缺课等监测工作。4.2 预警社会发展局组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常性风险评估和专题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进行评估并做出预警。4.3 报告12(1)信息报告主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管委会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等。(2)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社会发展局报告;社会发展局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管委会报告,并同时向市卫健委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直接上报国家卫健部门。管委会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

18、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规定执行。(4)网络直报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且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5应急响应5.1 IV级响应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到一般级别时,主要由区负责组织力量开展处置。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W级响应。主要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全力救治患者;(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传染病的种类,对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人员实施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和医

19、学观察,研判事件发展趋势;(3)加强监测,及时做好形势研判;(4)按规定,开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5.2 Ill级响应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到较大级别时,由区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区级川级响应,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在IV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措施:(1)及时请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技术指导;(2)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并追踪传染源,对疫点(区)实施消毒;(3)根据需要启用定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做好24小时救治准备,随时收治患者。(4)工委办公室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相关信息,广泛宣传个人防护知识技能;(5)对所有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地点(区域

20、)及其受影响人群实施隔离、控制措施;传染病临床确诊或疑似患者应集中收治到定点医院或居家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应实施医学观察;(6)对易感者或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等方法予以保护;(7)学校师生中如发现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的疑似病例,根据疑似病人的活动范围,应相应调整教学方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要求师生减少外出;(8)采取消杀灭等卫生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可能被污染的场所、环境、设施、动植物等进行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学处理;疫区内重点部位要开展经常性消毒。5.3 Il级响应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到重大级别时,由区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区级Il级响应,在省、市指挥部

21、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在川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措施:(1)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应急值守,收集汇总相关信息,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必要时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等交通枢纽及轨道交通、大型商场、重点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检疫站(点),开展人员监测;(2)根据事件规模和危害程度,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管理,划定隔离区域范围,依法实施封锁、隔离等措施;(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企业等人群密集区域,实施必要的停课、停工、停业措施;取消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4)调集或征用有关人员、物资、场所、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全面保障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5.4 I级响应

22、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由区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区级I级响应,在国家、省、市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在Il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措施:(1)区指挥部开始24小时实体运转,实行联合办公,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或市指挥部确定的办公室轮值负责人)在区应急指挥中心指挥;(2)区指挥部发布全区干部动员令,提前结束假期、取消双休日,打破日常岗位分工,力量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集中,动员全区各方面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3)必要时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市场管制,加紧生产专用产品,控制相关物资的市场流通,必要时实行实物计划配给制,保障突发公

23、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必需。(4)必要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无直接相关的企业停工、停业,关闭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学校停课。对于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商业机构进行管控调整。(5)做好持续作战准备,备份文件资料,必要时筹建第二指挥部,搭建突发事件处置后备梯队,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6)依法依规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措施。5.5 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市指挥部宣布。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管委会负责,各有关部门

24、按照管理职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安置、伤亡人员抚恤、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征用补偿,救助资金和物资安排,有关保险理赔,公众心理干预,恢复重建等事项。6.2 调查评估较大级别以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结束后,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情况调查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修订预案的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送管委会和市指挥部。6.3 追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4 管理本预案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修订、审批、发布、演练和宣传教育。本预案由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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