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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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乡的实际,特制定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和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历史原因

2、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二)坚持有序推进合理合法,现将各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登记造册,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价值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资结果真实准确。(三)聘请专业财务管理公司进行专业清产。各村委会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名单报乡经管站),吸收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了解村情的人员共同参与清产核资的工作,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保障农民群众参与权,接受农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农民群众认可。三、具体任务(一)清查核实资产。按照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要求,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资源性资

3、产清查要与土地、森林、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二)明确产权归属。充分考虑各村集体资产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有利于管理实际出发,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出发,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权的界限。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

4、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台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登记簿,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履行的民主程序,实行协商或招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了解资产变动情况。四、范围、内容和时间(一)清产核资的范围。全乡12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企业等。(二)清产核资内容。包括用于村级集体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农业

5、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S)时间节点。此次清产核资的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前。五、操作步骤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清查、评估、处置、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7个步骤进行。(一)清查。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查。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

6、、村民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的工作小组,对村集体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查。对资金、资产的清查,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对资源的清查、要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二)评估处置。对各村级债权债务进行核实,理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关系,对无法清理的交由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协商处理;对无原始凭据无法确定资产价值的,如村集体兴建的经营性房屋、政府和社会团体及个人调拨、扶持或捐赠的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可在询价的基础上,参照现行

7、市场价格进行折价评估;对一些现有经营性资产与原价值背离的,要进行重新价值评估;对无具体使用价值的资产,可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比照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进行报废,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可聘请第三方评估,也可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两委”、村民代表和乡镇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评估结果要经全体评估人员同意并签字盖章,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登记并作账务处理。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资产,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乡级清产核资机构协调处理。(三)登记。清产核资按照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要求

8、进行填写,清查一项登记一项。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四)核实。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由村民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笔逐项核实。重点对资产的数额、权属、台帐、处置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晰、现状清楚。(五)公示。初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负责逐笔逐项在村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委会安排清查核资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

9、记录和解释工作,凡群众对资产情况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核实,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六)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集体经济成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七)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乡经发中心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清产核资结果录入宁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并报农牧局。六、实施阶段(一)组织发动(2023年1月-4月)1、成立机构。成立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组织协调职能。各村也要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此项工作。2、制定方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清产核资的实施方案,各村也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

10、人员组成,细化分工,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各项工作。3、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有关文件精神,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政策、意见、内容和方法,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4、开展业务培训。对参与清产核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明确方法、掌握程序、把握重点、及时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二)全面清查(2023年5月-9月)1、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七个步骤”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由村统一组织清查。2、在清查核资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帐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档案完整。3、

11、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自纠规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S)检查验收(2023年10月-12月)各村自查结束后,由乡级清产核资机构组织检查验收。七、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乡长、农业综合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经所人员、林业站、水管所、土地站、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村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二)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意义,把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统一思想,清除

12、顾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准确把握清产核资的程序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对集体所有的“三资”,包括账内外、库内外、村内外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不重不漏。(S)严格政策落实。要按照相关文件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严格政策落实。对村集体资产被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村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坚决杜绝借机违规处置和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问题。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健全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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