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5月10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决定专项整治工作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二、专项整治范围专项整治
2、范围是各村(居)2018年以来享受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事项:(一)公益性岗位开发不合规,不合理,人岗匹配度不高;(二)公益性岗位冒名顶替和虚报冒领补贴;(三)公益性岗位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已就业创业人员;(四)公益性岗位疏于日常监管,不长期公示,考勤和现场核查流于形式,“吃空饷”“养懒汉”等情况;(五)其他检查、审计、明察暗访等渠道发现的问题。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按照镇政府核查、全面整改二个阶段进行。(一)核查阶段(4月20日一4月3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大数据比对、电话调查、实地核查、明察暗访等形
3、式,按年度(2020-2023年)对发生过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开展核查工作。1.与“就业信息系统”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数据比对,核查实际补贴数据是否与系统数据一致。2 .岗位开发是否合理。对安置人员所在岗位工作职责,劳动时间和强度是否合理进行核查。3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核查安置人员是否有工商执照正常经营信息和其他单位参保信息。4 .通过金保系统、其他业务部门数据以及互联网,核查安置人员是否属于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的身份条件。重点比对核实是否属于以下不能安置人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等专职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重疾重残等丧
4、失劳动能力人员;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非毕业两年内或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已在其他部门主管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等。5全面电话回访。电话逐一核实安置人员在补贴期间是否劳动属实,是否按月足额领取待遇。6.核查档案资料。核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在招录、考勤、核查和待遇等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核查各村(居)在日常监管、考勤管理、工作调度等方面是否合理、到位,档案资料是否完善和保存。(二)全面整改阶段(5月1日一5月10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由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发现有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追回。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工作具体对接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平稳有序推进。(二)加强多方协作。镇纪委、党政办、财政办、社保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全力开展核查工作,重点核查是否有人岗不匹配、虚报冒领补贴、安置对象不符合条件以及“吃空饷”“养懒汉”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堵塞漏洞。(三)加强整改。要加强已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负责对工作进行全面跟踪,对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村(居)进行通报、约谈;对顶着不干、拖着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