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9259 上传时间:2022-08-1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为加强基层社工人才队伍及社工站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踵出一条新路。二、总体目标2022年,启动全县X个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社工站全覆盖

2、,并逐步加强社工站项目实施的规范化水平。2023年,进一步提升我县社工站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内容,强化专业意识,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4年,重点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服务专业、影响力大的示范社工站点。2025年,巩固完善社工站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提升社工站专业服务水平,探索形成我县具有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三、建设方式(一)购买主体。购买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

3、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落地方协同县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及办公耗材,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

4、效评价。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各乡镇未经县民政局、财政局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二)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

5、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承接主体应在县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县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社工站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安全。(三)运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设立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

6、心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县民政局监督、检查、督导、指导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社工站服务项目,加强对各项目的督导、开展绩效评估、人员培训,总结宣传交流我县社工站项目经验和其他由县民政局委托的服务项目。(四)经费保障。按照县级保障为主、省市分级补助的原则落实社工站项目实施经费,并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范围和规定。社工站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县民政局从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县级财政配套。上级民政部门将从中央、省级、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对评估等次为优秀的县民政局及承接主体按照1的比例进行补助。(五)购买方式。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项

7、目并入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购买实施主体县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四、建设标准(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

8、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国家规定交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并完成

9、登记。同时为全县X个行政村、X个社区配备1名村级社工人员,由村级(社区)网格员担任。(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县+XX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号)要求严格执行。五、服务内容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XX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

10、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

11、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

12、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六)积极探索其他服务领域。除以上工作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六、实施步骤(一)制定实施方案。县民政局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并制定年

13、度实施计划,报市民政局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二)组织政府采购。县财政局、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三)签订合同(协议)。县民政局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

14、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四)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五)组织监管评估。购买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

15、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县民政局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市民政局。七、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民政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镇)长为成员的社工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社工站项目的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社工站项目实施在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中的重要意义,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踵出一条新路。(二)严格资金使用。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

16、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县民政局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县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四)广泛宣传交流。县民政局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