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管理制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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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媒体管理制度范文新媒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第三条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

2、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

3、微信(公众平台)昵称。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等。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九条注册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时,应规范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呢称应包含公司全称、简称、证券代码、

4、证券简称等至少一项内容。第十条公司市场部负责对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擅自使用公司上述信息作为注册昵称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清理。对公司离职人员,由公司市场部催促其取销与公司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认证信息。第十一条公司市场部统一管理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用户应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控制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帐号密码的知悉范围(普通在2至3人),避免多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使用相同密码;浮现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人员流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第十二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养生、娱乐、人生感悟、公司日常经营资讯、促销信息、产

5、品介绍、广告、员工活动等普通可以由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人员自行发布及回复;对于涉及行业整体或者公司经营的重大变化、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收购或者对外投资、公司高层_、公司诉讼、取得知识产权、技术突破等重要而未公开的信息或者可能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信息应统一由董事会秘书发布及回复。第十三条公司市场部负责对公司统一管理的所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进行管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避免包含情绪化的个人观点或者看法。第十四条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不得擅自发布尚未对外公开披露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公司内幕信息。严禁编发没有根据的

6、或者未经核实的传言,不得发布有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稳定运作的信息。严禁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代客理财、非法证券发行、借销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等提供传播途径。第十五条公司市场部催促相关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司正面形象宣传,拓展投资者教育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同时,及时更新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提高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质量,扩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影响力。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伤害的,公司对相关人员有权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法律诉讼权利,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降级、

7、辞退处理。第十七条若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公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则第十八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或者与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条本制度自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根据_、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_文件精神,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

8、强和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校务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第二条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新媒体平台。第三条新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挪移电视等新媒体平台。宿州学院官方新

9、媒体包括以宿州学院(包括外文及其缩写)、宿州学院某单位、部门以及某项工作业务、团学组织的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各类新媒体。第二章新媒体建设的审批第四条学校禁止任何个人以宿州学院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第五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宿州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者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宿州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

10、党委宣传部备案。第六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校内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者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关闭其帐号。第七条学校官方新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部门为党委宣传部,学校新媒体工作室负责学校官方新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团委、学生处负责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信息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工作,校办公室负责新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支持,各学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媒体建设、管理、维护并协助配合做好学校官方新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第三章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第八条官方新媒体主要发布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

11、、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第九条校内各级官方新媒体发布和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者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第四章新媒体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以学校、学校各二级单位或者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官方新媒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官方新媒体的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第十三条新媒体公众账号要以“科

12、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各建设单位应主动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宣传部汇报,并与新媒体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第十四条校园各级官方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发生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者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官方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汇报,并与新媒体的注册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

13、关闭,并追究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第十五条完善新媒体运行机制。建立问题解决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学校突发事件新闻报导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统一发声,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澄清事实等工作,涉事单位要做好配合及相关事件处置工作。第十六条加强新媒体协同联动。学校将根据情况将登记在册的新媒体纳入学校新媒体工作圈,赋予推广宣传、实名认证和技术支持。各级各类新媒体要积极评论学校官方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要充分利用“互粉”,发布重要信息要及时宿州学院,形成校内新媒体矩阵,放大集群新闻宣传效应,协同协作,构建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的网络工作模式,形成强

14、大的新媒体宣传合力,不断提高我校的引导能力。第十七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媒体用户,依照新闻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第五章表彰及奖惩第十八条学校从XX年1月起将新媒体平台建设纳入新闻年度考核体系,专项考核实行加分制,上限20分,各学院各单位年度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加分未达到12分者,直接取销集体评优评先资格。考核具体标准如下:1、按要求建立官方工作群、官方微博体系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每完成一项工作加1分。2、官方新媒体平台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且有专人与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新媒体工作室内对接工作(备案、年检等),力口1分。3、官

15、方微信公众平台每周至少有1次原创更新且官方新浪或者腾讯微博每天至少有1次原创更新,加1分。4、官方微博按规定收听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外相关工作单位和部门的官方微博,加1分。5、官方新浪或者腾讯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收听率(收听率二收听人数/学院总人数)小于05加1分,大于0.5小于1加2分,大于1加3分。6、积极推进新媒体技术,如微博话题墙、微博阅读墙、微博调查、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站互动性明显提高,加2分。7、统一使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如新浪或者腾讯微博上墙、微信话题上墙)进行活动宣传与现场互动,每使用1次加1分,最高加3分。8、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传媒类竞赛,按获奖等级分别加

16、5分、3分、1分。9、官方新浪或者腾讯微博发表的微博,获得校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并产生良好社会效应,按照转发量进行加分,单条转发量达到1万以上加1分,单条转发量达到3万以上加3分,单条转发量达到5万以上加5分,以此类推。10、在新媒体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创新性重大成果并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加5分。第十八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新媒体建设单位,年度新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开通官方新媒体的单位、部门、各类组织,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健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一、为增强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透明

17、度,深化检务公开,扩大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关于建立防城港市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新闻发布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辟创新,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妥帖、扎实有效地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和民主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努力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工作的统一领

18、导、组织和指挥。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工作开展,工作人员由院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有关人员组成。四、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的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新闻发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主持召开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代表市检察院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对外发布检察机关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发展等情况;及时就本院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发展等情况;及时澄清涉及党的工作、检察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消除不实或者歪曲报导的影响;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信息及接受新闻媒体记者常规性采访。五、新闻发布会的工作规则1、新闻发布

19、会主要内容有: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业务决策;检察机关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重大典型案件;澄清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检察新闻等。2、发布新闻必须撰写新闻发言稿。由新闻发布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须送新闻发言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再呈送检察长审批。发言稿要经过院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不允许发表有损于检察机关声誉和形象的言论,不得泄露案件秘密等国家秘密。3、新闻发言人发布的言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不允许贬损_、政府、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不允许贬低或者攻击个人人

20、格。4、新闻发布以新闻发言人为主,也可根据需要邀请_、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发布。新闻发言人及参加发布会的有关人员应当着检察制服,并注意仪态仪表。5、需进行新闻发布活动时,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媒体记者采访、新闻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稿、主持词、预提问的参考答案、提供给媒体的相关新闻背景材料等)的准备等会务工作,并提前5个工作日将以上材料报市委宣部和市外宣办,经审核允许后由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做好统筹安排,单位自行组织发布。6、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参照防城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修订)(防政办发xx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六、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基层院

21、及市院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七、丰富完善新闻发布形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互联网访谈,接受媒体专访,答复电话问询,发布新闻稿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活动,积极探索新闻发布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拓展党的声音、检察工作的声音的传播渠道。八、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平时要加强向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外宣办通报本部门组织的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与市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既要防止浮现发布工作缺位和错失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时机等问题,又

22、要防止浮现交叉重复特殊是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九、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外网网站管理制度作者:发布于:xx-5-3116:32:53点击量: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检察院政务信息化建设,保证我院外网网站的正常运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现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外网网站建设具体情况,特制定市检察院外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二条市检察院外网网站是提供政务信息及服务的窗口,全市检察干警要充分重视市检察院外网网站的建设。本管理制度合用于市检察院和各基层院。第二章外网网站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市检察院成立外网管理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

23、检察长俞波涛为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建伟为副组长兼网站总编,市检察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处。外网网站日常工作机构(人员)为外网网站总编、各版块主编、各处室信息员。第四条外网网站总编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外网网站信息发布的总体规划,指导外网网站栏目、业务版块的设置和调整。在各版块主编协助下,保证我院外网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安全、有序地进行,保证外网网站信息的鲜活、详实。总编负责重要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第五条网站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具体指导、协调外网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二)组织外网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的教育培训;(三)检查信息

24、发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四)定期向网站总编汇报工作。第六条外网网站按业务类别设13个版块,每版块设主编一位,为责任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主编的主要职责:负责本业务版块内容的管理,指导、催促相关处室信息员的工作,对提交的信息及时审核发布。版块责任分配为:办公室负责镇检简介、镇检动态、检务公开;宣传教育处负责图片新闻、检察新闻、检察官风貌、检察文化;公诉处负责案件报导;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预防犯罪;控告申诉处负责举报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法制宣传、理论研究、法律法规。第七条市检察院设专职外网网站管理员,主要职责是网站的信息采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内容更新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网站管理

25、员要严格管理外网网站,不得将后台发布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透露给他人,密码要不定期修改,保障网站的安全运行。各处室确定信息员一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采集、提交、审核本处室上网信息;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合法,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可4W第三章信息发布的工作程序第八条各处室信息员应按照所负责版块的内容,及时采集本处室有关信息如工作动态、典型事迹、经验介绍、统计数字、典型案例、研究文章等,按规定格式录入,并填妥信息发布审核单,由版块主编审核,送分管院领导签字,并报市院外网网站办公室统一发布。图片新闻、镇检动态、检察新闻版面每周新发布信息不少于3条;检察官风貌、预防犯罪、法制宣传、检察文化、理论研究、案件报

26、导版面每半月新发布信息不少于2条;镇检简介、检务公开应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更新。第九条需在外网网站发布的信息及所有的新闻图片需经版块主编初审,提交外网网站总编审核,然后送外网网站管理员上网发布。第十条外网网站总编、各版块主编在审核信息时,要注明信息保存期限,网站管理员要定期对外网网站信息进行删除、维护。第四章外网网站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的法规,标有密级的上级文件及其它涉密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第十二条管理员在上传文件至服务器之前,必须先对该文件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没有病毒感染后方可上传。第十三条外网网站的技术保障由检察技术处负责。第六章监督与奖惩第十四条宣传教育处要定期召开各处室信息员会议

27、,审查和解决外网网站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问题。第十五条对在外网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处室和个人在年终总结时赋予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赋予批评或者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校党宣字?xx?50号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党政各处级单位:根据_、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教思政xx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了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XX年11月25日1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_、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教思政xx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校园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学校或者校内各单位)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平台运行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APP挪移客户端。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

29、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第四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APP挪移客户端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官方微博、微信和具有工作性质的微博、微信为二级平台,由各学院或者职能部处负责建设及运行管理。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和各职能部处正职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2第五条学校鼓励泛博师生通过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校园正能量。个人新媒体账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不得以“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工大*”、西工大*”名义运营,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

30、。第六条学校对一级、二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年审制。新媒体平台开通或者账号、名称等信息变更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党委宣传部审批。每年11月份,各一级、二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年审材料。未提交年审材料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第三章平台建设第七条新媒体各平台是校园媒体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单位要按照“环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针,积极利用新媒体促进工作。第八条新媒体各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注重个性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微博应侧重资讯传播、沟通服务功能,普通不得用于学校管理业务。微信公众账号,应侧重校园资讯传播功能,除学校官方账号外,微信公众账号原则上应

31、设为“定阅号”,普通不得用于学校管理业务。APP挪移客户端应侧重资讯交流、管理服务功能,学校信息中心负责官方APP及部份业务APP的统一开辟。第九条新媒体各平台都要建立运维团队,做到内容丰富,更新及时。3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第十二条建立信息纠错机制。新媒体各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即将处理,并及时屏蔽或者删除国家禁止传播的有害信息。第十三条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严格遵守西北工业大学新闻宣传报导保密管理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第五章信息安全第十四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浮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第十五条各单位开通的新媒体平台,涉及校内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必须设置在校内,并按学校服务器管理有关规定报信息中心审批。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西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XX年11月25日印发一4一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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