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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案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医院管理,加强医院病案管理,提高病案书写质量,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由于医院人员变动,调整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及职责如下:一、组成:主任委员:业务院长副主任委员:医务部主任委员:临床科室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检验科主任功能科主任秘书:病案管理员二、职责:1、依据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医院病历书写规范和病案管理制度,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定细则并落实,经常进行督促检查。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
2、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3、制定病案书写标准,根据国际疾病ICD编码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4、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每年至少1次举办优秀病历和最差病历展览,以督促医师提高病历书写质量。5、每周进行1次业务查房,检查科室运行病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每月1次对全院病历进行抽查,并对全院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使病历书写质量得到持续改进。6、审定各种病历医用表格的内容式样,并监督实施。7、组织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病案甲级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8、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了解病案完成情况,总结讲评有关病案质量与管理情况,参观和经验交流等。9、闭会期间,委员会秘书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