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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是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做好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在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选人用人监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重点抓好选人用人政治监督、风气导向监督、规范和监督“一把手”用人权、深化整治和巡视检查问题整改、构建干部大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体系等重点难点工作。一、实践情况近年来,某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
2、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生态。第一,突出政治标准,做到选人用人关口前移。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某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试行)和某州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将政治标准细化到“德”的测评之中,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干部政治素质,做到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品行上不过关的“一概不用”,廉洁上有问题的“一查到底二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全面掌
3、握干部的真实政治表现。注重在日常工作、谈心谈话、工作调研、年度考核中了解掌握干部政治表现,通过近距离、多维度地分析研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第二,强化程序监督,确保选人用人依规合规。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政治素质考察、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干部选任“凡提四必”、任前公示、交流、回避、任职谈话等制度,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凡出现“带病提拔”问题的,及时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22年提拔的某名县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并在考察过程中严格开展了干部人
4、事档案审核工作,会前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抓好任前谈话,对岗位调整的干部,在任职之前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其规范用权、廉洁从政,2022年,先后开展任前谈话某场次某某人。第三,注重监督检查,做实选人用人结果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一是严格按要求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严把材料和评议质量关,及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检验选人用人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坚持以评促改,保证选拔任用质量。2021年,选人用人满意度达100%,创历年新高。二是抓实县委书记
5、离任检查,在2022年6月开展的县委书记离任检查评议中,对原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总体评价为“满意”的比例和对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总体评价为“好”的比例均为100虹三是在县委常规巡察时派出专项检查组同步对被巡察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发现问题,提出相关整改建议,进一步提升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2022年,在县委巡察期间,派出专项检查组对某个党组织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某个,均按时限完成整改。四是严肃换届纪律,全县村“两委”换届和乡(镇)党委人大班子换届期间,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派出了某个巡回督查组,对某个乡(镇)全覆盖开展换届风气
6、巡回督查,以“零容忍”政治态度严明换届纪律,鲜明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第四,加强日常监督,推进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不断压紧压实日常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盯紧“重要岗位”、关注“重要时间”,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要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2022年,对某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某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离任审计,对某名县管领导干部办理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严肃处理选人用人举报,充分发挥组织系统“12380”举报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
7、报受理平台在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的重要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核查、及时处理。2022年,对反映选人用人有关问题的1件信访举报开展查核处理。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公安、市监等部门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常态化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情况进行清理,对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二、存在的问题第一,选人用人的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干部“三力”不强、“三化”不专。一方面,发改、工信、水务、财政、招商、住建、乡村振兴等重要经济和工程规划建设部门专业
8、人才缺乏;另一方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对干部的知识和能力素质结构现状缺乏系统分析,培训渠道、内容、形式单一,培训效果不明显。第二,在强化履职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还有差距。还存在部分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对工作思谋研究不深不透,干部队伍中不敢面对问题、不善于发现问题、不会解决问题的现象仍较为突出。有的干部遇事不敢想、不敢试,反而常作“不可行性研究”,满足于“差不多”“过得去”,少部分干部还存在“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思想;有些干部工作压力一大、工作任务一重,就想摞挑子,有些干部工作往后站,争晋升往前走。第三,干部选拔任用的精准性科学性还不够强。始终坚持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但经常性、
9、近距离地考察了解干部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考核考察不够精准,对“两面人”研判不够深入、甄别不够及时、组织把关还不够严格等问题,还存在少部分人岗不相适的情况。第四,干部考察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够科学全面。当前的干部考察和考核,还缺乏经常性考察考核评价的有效机制,仅凭考察考核组在较短时间内了解掌握的情况,难以对干部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平时的考核,定性考核的多,定量考核的少,考核评价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考用结合不够,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第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不紧密。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相互沟通及信
10、息共享不及时,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顺畅。同时,对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收集、管理、分析、运用选人用人监督数据不多,日常工作中多停留在“笔记、手写、翻档案”的状态,运用大数据开展选人用人监督工作的思维还不强。第六,执行容错纠错制度措施力度还不够。对如何把握容错纠错的尺度还缺少实践经验,先行先试的胆量不足,能容敢容的眼界还不够宽、不够广;领导干部存在“怕出现失误和偏差”“怕增加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再加上政策的实践功能受限,在同一件事情的处理上,由于缺乏前例经验可循,容错纠错在度的把握上还缺乏有效探索。三、对策和建议第一,突出政治监督,把好选人用人风向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11、于选人用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到干部“育选管用”全过程、各环节,从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党委(党组)“一把手”切实担负起选人用人把好关、掌好舵的重要职责。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实践实干实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强化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大力选拔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确保选人用人“立得起”。第二,注重履职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监督落实“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选用导向,通过工作调
12、研、组织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日常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四个一线”、重点工作、专项任务中的具体表现。在职务任免、日常监督中,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境界格局和综合素质。持续加强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对县管领导班子中存在的工作推动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及时启动“下”的程序进行调整;对勇于担当作为、工作成效明显和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给予褒奖,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优先作为挂职干部人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打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选人用人环境。第三,紧盯日常监督,促使从
13、严管理常态化。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抓“常”抓“长”、落细落小,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四项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结合巡视巡察、干部调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函询、诫勉谈话、述职述责述廉等各项制度,抓实干部任免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审批等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和政治攀附、造谣诬告等破坏党内政治文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压紧压实日常监督责任。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注重收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察
14、等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加强对干部有关情况的掌握了解。第四,聚焦选任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聚焦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程序,加强选人用人过程监督,把程序作为选人用人的硬杠杠,确保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监督和严把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等“三关”,认真落实政治表现和廉洁情况“双鉴定”“双签字”要求,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靶向思维”,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实际出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不研判不调整,对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结构和后备干部队伍现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以及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进行重点研判,将研判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参考,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