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信访联席会议的工作效率,依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机构人员组成第一条XX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信访联席会议)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第二条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委、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二、工作职责任务第三条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协调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督导各乡
2、镇(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完成重点信访工作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会议召开制度第四条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主要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全体会议由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出席。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全体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作为会议决定事项的依据。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研究议定的意见整理形成,印发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或乡镇(开发区)执行,对贯彻执行不力的,交由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追责问责。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小组第五条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
3、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处理信访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第六条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联力、)设在县政府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县信访局有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联办承担县信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县信访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加强对成员单位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第七条县信访联席会议下设涉法涉诉、城乡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四个专项工作小组。根据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经召集人同意,适时进行调整。五、日常工作制度第八条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联合督查制度,由
4、县信联办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联合督查完成后,将情况及时报县信访联席会议同意后,交由责任单位落实。第九条建立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约谈调度和直接问责等制度。对信访特别是进京访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重点进京访事项实行一案一查专班,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进京访的,提出问责意见,交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属地公安机关对进京访事项,逐案成立工作专班,协助责任单位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排查和疏导工作,建立公安+责任单位+属地“三位一体”的化解稳定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进京访治理质效。第十条建立评先评优、鼓励嘉奖等制度。对信访重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信访形势良好的单位,县信访联席会议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评先评优、鼓励支持的意见建议;对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县信访联席会议向有关部门积极推荐,作为评先评优、嘉奖表彰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制定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党建+信访考核机制,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考核,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六、其他工作事项第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