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57995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7.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切实提高中小学教材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课程方案编写的,供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材配套的音视频、图册和活动手册等)。第三条中小学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

2、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第四条省教育厅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合理规划教材,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使用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的教材。第五条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在辽宁省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中小学教材实行省、市、县(市、区)、学校分级管理。第七条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统筹管理,指导监督各市

3、、县(市、区)和学校课程教材工作。组织好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工作,确保全面有效实施。负责地方课程教材规划、开发、审核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教材编写、审核、出版、管理、研究队伍建设,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第八条各市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材管理、选用、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开展教学指导、骨干培训、监测反馈等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和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材管理,指导监督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选好用好教材。校本课程由学校开发,要立足学校特色教学资源,以多种呈现方式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原

4、则上不编写出版校本课程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主管部门备案,原则上不得跨校使用。第三章编写修订第九条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应当依据地方课程教材建设规划、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立足区域人才培养需要,充分利用地方特有社会经济资源,加强教育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教材编写修订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

5、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既相对稳定,又与时俱进,准确阐述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内容选择科学适当,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类别、覆盖广度、难易程度等,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科学技术进步新成果。(三)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遵循学生成长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征,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将知识、能力、情感、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充分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四)注重教材的系统性,结构设计合理,不同学段内容衔接贯通,各学科内容协调配合。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

6、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语言文字规范,可读性强。(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六)教材封面、插图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符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反映当今中国人民健康、积极的精神面貌。符合不同学段学生年龄、心理认知和审美特点。第十条教材编写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负责组建专业编写团队,审核编写人员条件并向社会公示,对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给予协调和保障。教材编写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教育相关的单位或组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具有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有熟悉相关学科或领域的教材编写工作的专业团队。(三)有课程、教材、教学等方面的研究基础,原则上应当承担、组织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研究成果有一定影响。(四)有对教材持续进行使用培训、指导、回访等跟踪服务和研究的专业团队,有常态化质量监控机制,能够为修订完善教材提供持续、有力支持。(五)有保证正常编写工作的经费及其他保障条件。第十一条教材编写人员应当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8、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教材编写的一般规律和编写业务,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或教科研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四)熟悉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文地理等相关情况。(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人员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学科不同版本的教材编写。第十二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一套教材原则上设一位主编,特殊情况可设两位主编。主

9、编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教材编写大纲、统稿和定稿,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审定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负责组织教材审核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主编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较高造诣和学术威望,或是全国、全省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课程教材或相关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审定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负责组织教材审核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三条教材编写团队由本学

10、科和相关学科专家、教研人员、一线教师等组成,各类编写人员应当保持合理结构和相对稳定,每册教材的核心编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鼓励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与中小学优秀教师共同编写教材。第十四条教材实行周期修订制度,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出现以下情形,应当及时修订。(一)课程标准发生变化。(二)中央明确提出重要思想理论、重大战略部署进教材的要求。(三)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技等领域发生重大变化、取得重要成果,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改变现有认知的重要学术成果发布。(四)发现教材内容有错误、不适宜或出现较大争议。鼓励编写单位在教材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教材。修订后的教材须按相应程序送审。

11、未按有关要求修订和送审的,不得使用。第四章教材审核第十五条教材完成编写修订后,须按规定提交审核。省教育厅组建教材审核机构,负责地方课程教材审核、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中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地方课程教材应当送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牵头进行政治把关。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建相应的教材审核机构,承担校本课程教材审核职责。其中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校本课程教材还应送本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进行政治把关。教材出版部门成立专门政治把关机构,建强工作队伍和专家队伍,在所编修教材正式送审前,以外聘专家为主,进行专题自查,把好政治关。第十六条教材审核机构应当由政策专家、学科专家、课程专家、教研人员、中小学一线教师等组成。

12、审核人员须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一)(二)(三)规定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教材审核实行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第十七条省教育厅根据教材建设规划等,有计划地部署地方课程教材送审工作。教材送审工作采取集中受理方式进行,具体受理时间和要求,由省教育厅按照全省中小学实际教育教学需要确定并发布公告,教材编写单位根据公告送审教材。对编写单位和人员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送审要求情形的教材,不予受理。第十八条教材审核应依据教材规划、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严把政治关、科学关、适宜关。政治审核,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专业

13、审核,重点审核教材的学科知识内容及其对学生的适宜度。综合审核,重点审核教材的内部结构、跨学段衔接和相关学科横向配合。专题审核,由同级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审核教材涉及的专门领域的内容。对比审核,审核修订教材的新增和删减内容。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原则上,教材实行盲审制度。第十九条教材审核一般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重点审核全套教材的编写思路、框架结构及章节内容。初审通过后,须进行试教试用,并选聘一线优秀教师进行审读,在教学环节对教材进行全面检验。试教试用的范围、方式和时间等要求在初审意见中予以明确。编写单位应当根据初审意见、试教试用情况和一线教师审读意见对教材进行修改完善。复审重

14、点审核教材根据初审意见、试教试用情况和一线教师审读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第二十条初审、复审阶段均按照个人审读、专家组集体审核的方式开展。(一)个人审读。由专家个人对教材进行审读,提出专家个人审读意见。(二)专家组集体审核。由专家组对专家个人审读意见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第二十一条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审核通过的地方课程教材,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列入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审定后的教材不得擅自修改。第五章出版发行第二十二条教材经审定后方可出版、发行。教材出版单位要严格按照审定通过的出版稿印刷,并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教材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编辑、审稿、校对制

15、度,保证教材编校质量。教材出版和印制应执行国家标准,实施“绿色印刷”,确保印制质量。教材定价应严格遵守“保本微利”原则。教材发行应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第二十四条教材出版发行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不得出现教学辅助资料的网络链接、二维码,不得搭售教辅材料或其他商品。第六章选用使用第二十五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工作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国家课程教材必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地方课程教材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选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16、的原则,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确保选出适合中小学使用的优质教材。第二十六条各地应当组建教材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的选用工作。教材选用委员会应当由课程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教材出版、发行人员以及与所选教材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第二十七条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制定教材选用工作方案,明确选用步骤、时间安排、组织机构、专家人员等,经充分讨论后决定选用结果,讨论情况和选用结果要记录在案。教材选用结果须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选用工作完成后,将本地区教材选用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教材使用

17、应当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教材一经选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教材版本,应由教材选用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征求使用地区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同意后,由相关教材选用单位组织教材选用委员会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教材。原则上从课程开设的起始年级开始更换使用新版本教材。教材选用(包括重新选用)不得影响教学秩序,确保课前到书。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教材选用使用监测机制,对教材选用使用进行跟踪调查,定期对教材的使用情况进行

18、评价并通报结果。教材编写、出版单位须建立教材使用跟踪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收集教材使用意见,形成教材使用跟踪报告,在教材进行修订审核时作为必备的送审材料。教材编写、出版单位应加大教材使用培训力度。第三十条加强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的管理。中央明确部署单独编写教材或读本的,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落实。其他部门或地方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国家、地方课程教材为主,原则上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确需编写和选用,面向全省使用的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核,报教育部备案;面向本省部分地区使用的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由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审核备案通过后列入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用书

19、目录。严格控制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和各级各类读本数量,对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原则上地方课程教材不得跨省使用、校本课程教材不得跨校使用。第七章保障机制第三十一条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教材编写、审核、选用使用及跟踪评价等工作。对特殊教育教材、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等薄弱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教材编写、出版单位应当加大投入,提升教材质量,打造精品教材。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教材建设。第三十二条承担国家统编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课程非统编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审核专家根据工作实际贡献和发挥的作用参

20、照以上标准执行。编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充分保证其工作时间,将编审任务纳入工作量计算,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聘的依据。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第三十三条 理平台和数据库,第三十四条格执行相关规定。辽宁省统筹加强教材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教材信息管建立省级教材数据库,提高教材管理和服务效率。第八章检查监督在教材审核、选用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履职尽责,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材审核和选用。第三十五条教材管理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对各市教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各市应当对本区域内的教材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第三十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的,教材应退出使用,不再列入教学用书目录。(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三)教材内容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四)用不正当手段影响教材审核、选用等工作。(五)教材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六)发生教材应退出使用的其他情况。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上级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存在第三十六条情形。(二)使用未经审定通过的教材。(三)违反教材编写修订有关规定,擅自改

22、动审定后的教材内容。不按要求聘请主编、组建编写队伍,存在挂名主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等现象。(四)违反教材审核有关规定,不按要求、程序和标准送审。(五)用地方课程教材或其他教材代替国家课程教材,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形。(六)违规编写使用专题教育教材、读本。(七)侵犯知识产权。(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的教材编写人员,取消编写资格。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各市教育局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管理制度。数字教材、教参可参照本办法管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根据辽宁省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现行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凡与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本实施细则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