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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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保障部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规范后勤保障部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确保运行过程中货币资金合理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后勤保障部各类业务开展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第二章岗位分工第五条各中心、办公室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

2、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制约和监督。第六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七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第八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岗位轮换,有利于员工全面熟悉会计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团队合作意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九条现金是指各中心上交并存放在计划财务办公室由出纳保管的现金,现金登记后及时送存银行。第十条现金收入管理(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所收款项是否为大学收费

3、目录所列内容,核实所收金额是否与大学收费标准一致,出纳人员根据中心财务办事员提供的原始凭单进行核对并办理款项收入。(二)各部门(办公室、中心)收取的现金应于当日缴存开户银行或计划财务办公室,并注明缴存现金的来源,并于次日及时将缴存银行的单据交回计划财务办公室办理入账;榆中校区各中心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通过微信支付宝或POS刷卡的方式存入学校账户,并于每周一持缴存单据到计划财务办公室办理入账。需要找零现金的,需填写备用金审批表,经中心主任、主管领导、计划财务办公室财务负责人、保障部部长审批后方可按限额留作找零之用。(三)各部门(办公室、中心)每日收入的现金超过100元必须上交计划财务办公室办理入账。

4、(四)保障部各部门(办公室、中心)现金收入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五)出纳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当面点清现金,收讫无误后,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个人章,及时交由做账人员编制会计凭证。第十一条现金支出管理保障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限定现金的使用范围,各类付款业务一般采用银行转账,尽量减少现金支付,应当转账结算的不得用现金结算。可以使用现金、微信、支付宝支付的范围:(一)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金额在200元以下的支出;(二)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主要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三)因需要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5、;(四)其他如有特殊情况需支付现金时,各部门(办公室、中心)需提供有相关领导审批的情况说明,方能办理现金结算。第十二条现金必须存放在独立保险柜中,出纳员不得接收任何各部门(办公室、中心)及个人的白条来冲抵库存现金,保障部各部门(办公室、中心)不得私设小金库,任何个人不得扣押或无故占用现金。第十三条出纳员办理现金支付业务时,必须核对收款方身份,并要求对方当面点清确认,付款完毕后原始凭证应加盖“现金付讫”印章;所有现金的支付都必须附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不得坐支现金。第十四条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付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

6、,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第十五条保障部各部门(办公室、中心)要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如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六条银行存款是指保障部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第十七条保障部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除按照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其他均通过支票、汇兑等结算方式进行银行结算。第十八条各部门中心、办公室人员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等快捷支付方式进行付款的,应提供网上消费证明的转账截图及交易流水。第十九条预留银行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和保障部部长姓名章构成,由财务复核人员保管。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填制,付款时由领用人在领用簿上签字,填写用途、日期、支票号码备查。第

7、二十条计划财务办公室根据开立的银行账户,分别设置和登记银行日记账,对银行存款进行明细核算。每月月末,出纳员要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查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做出处理。第二十一条计划财务办公室人员应对保障部银行账户严格保密,非工作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五章收入管理第二十二条各经营中心需每天汇总收费金额与微信、支付宝的后台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及时去校行办理入账,并交至计划财务办公室确认收入。第二十三条为加速餐饮服务中心签单资金的回笼,各餐厅当日的签单,于次日上交计划财务办公室,上交时需有餐厅费用结算单和签单登记表。餐饮服务中心的各类餐费

8、签单由餐厅负责控制相应就餐标准上限。接待餐厅在签单时严禁包含烟、酒水款(符合政策的除外,如有关外事活动),一经发现,扣除相关餐厅经理、领班、经办收银员当月绩效,合计不少于签单中烟、酒水款金额。第二十四条出纳员收到各部门(办公室、中心)交来的支票收入时,进行开票时间、金额、交款人的登记并确认,同时必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办公室、中心)收款员每天要做好各类资金的分类登记,收费明细汇总,及时到计划财务科核对收款金额并办理入账手续。第六章票据及印鉴管理第二十六条票据指尚未签发生效的开户银行的支票、汇兑凭证及保障部收到的各类有效的支票等。第二十七条保障部各类空白的现金支票、转账支

9、票等结算凭证,由出纳在保险柜里保管,避免其他无关人员接触。第二十八条票据的签发(一)开具支票须填明开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支票金额、用途并签章;(二)开具汇兑需中心办事员提供收款人名称、账户及开户银行信息。(三)计划财务办公室签发上述票据时,需中心办事员在凭证领款人处签章确认。第二十九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银行印鉴专人使用,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入保险柜。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第三十条按照保障部有关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第五章附则第三H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2019年12月23日发布的后勤保障部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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