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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和支持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一、项目总则(一)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通过实施该计划,帮助我校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塑造学生探索求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培养其科研创新的能力。实施大学
2、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平创新人才。(二)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注重过程,允许失败。工作按照“兴趣激发、自主实验、教师辅导、重在过程”的原则和“公正公开、自由申请、重点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对优秀项目重点资助。二、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一)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团委、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处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
3、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副处长兼任。负责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管理;负责制定计划和政策、制定章程、搭建平台、发布信息;负责项目立项、审批、中期验收、结题验收、经费管理、评优、评奖;组织安排开放实验室为创新实验提供器材、场地和服务,建立相对固定的创新研究基地。(二)成立专家委员会,由管理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国家级、校级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验收和提出奖励建议。三、项目申报(一)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二至三年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项目仅限团队(成员人数为3-5人)。申请者要求品学
4、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意识,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申报。项目运行时间1-2年,项目结题应当在项目负责人离校前完成。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二)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校重点资助其中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三)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并承担科研课题,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
5、创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四)项目申报前指导教师须向学生展示自己的研究所长,以给学生有益启不O(五)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否则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受理。(六)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能按照1个等级获得资助经费。(七)项目立项申请每年1次,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四、项目评审(一)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候选项目由学院(系)先进行遴选,再提交管理办公
6、室。(二)学校评审主要分书面评议和答辩环节,由专家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国家级项目。(三)管理办公室将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汇总,报项目领导小组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无异议,由管理办公室报学校发文下达立项通知,并报教育部备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复议。(四)项目负责人要在发文后一周内与学校签定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五、项目运行(一)项目指导。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负责,要及时指导和跟踪实验活动,做好项目月检查意见和建议的书面记录,并审查实验原始数据、工作论文和成果总结报告。每月
7、至少召开1次项目组会议,听取项目组进度汇报,并对前期工作作出评价,提出具体建议和指导意见,促进项目组按进度完成研究内容。(二)项目报告。项目负责人每月组织1-2次项目组成员交流会,讨论计划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研究思路等。每季度结束后,召开季度汇报会,项目组负责人对本项目季度研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并建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过程记录,如实详尽记录项目实施情况,并作为项目检查的重要依据。(三)中期检查。学院负责审查项目进展报告及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实施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报告中
8、应详细说明是否按计划要求和进度计划完成科研任务、遇到的困难、是否可以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等内容。进度报告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交管理办公室备案。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中期进度报告进行审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审议结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项目,由专家委员会督促改进;经改进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管理办公室提出终止、撤销项目的建议,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对被终止、撤销的项目,由管理办公室收回项目自主经费的全部余额。(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在每年11月30日前须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每年向教育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五)学校通过大学生科技节、大学生创新性
9、实验学术交流会等平台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六、项目验收(一)项目完成后,负责人须认真总结,填写结题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审核。答辩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学院创新创业训练指导工作组组长签字,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项目结题除需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期刊级别以学校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另外还要达到以下其中一项要求方可结题:(1)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2)申请获得若干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其中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发明(设计)人1项以上);(3)
10、参加一项省级及以上相关的A类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以上;(4)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二)项目结题报告中如涉及论文、设计有公开发表及已申请到专利者,需附相关材料。管理办公室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全部材料整理归档。(三)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通过结题评审的颁发结题证书,对评选为优秀的项目颁发优秀证书。项目允许失败,结题时要详细介绍项目实施的过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四)管理办公室将项目结题报告、论文(设计)、以及相关研究成果报教育部。七、项目变更(一)项目一经确定,
11、不许擅自改换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更改意见的书面申请,经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报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二)项目成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由项目负责人递交成员变动的申请报告,经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报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项目成员必须继续履行原项目的职责和义务。(三)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事先提交报告,经学院同意后报管理办公室核实,并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延期或取消。凡涉及减少、变更研究内容,或者提前(或推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推迟期限不得超过1年),报管理办公室审批。八、经费管理(一
12、)学校对创新训练项目给与1一2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国家级项目总经费按不小于教育部下拨经费总额的1:1配套。(二)由财务处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门帐户,统一管理教育部的下拨经费和学校的配套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三)经费使用自主权为项目负责人,但需经指导教师的审核批准。(四)经费使用按合同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该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须的实验耗材、药品、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材料费、论文版面费等研究费用,以及参加学术交流等,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购买设备、软件等,需填写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购买设备、软
13、件或加工模型申请表。(五)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的研究经费,学校不再提取管理费。(六)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高效。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经费决算,填写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清单,并接受学校审计部门审计监督。九、保障与奖励(一)学校有关部门为立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计划提供必要的条件,参与项目的学生可优先使用计算机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为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提供完善的后勤服务保障。(三)国家级项目组成员在选课等方面可以优先选取与课题相关的各类课程,项目组的创新性实践活动可与毕业设计(论文)结合,优秀结题论文可作为毕业
14、论文(设计)。经指导老师同意,项目组成员以结题论文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每人须撰写研究论文,分别参加答辩。(四)指导教师对项目的指导工作量按照XX海洋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业绩量化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五)结题合格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可认定获得2个创新学分,项目组其他成员排名2-4名,分值减半。(六)对国家级项目承担者,在同等条件下报考本校研究生时优先录取。(七)学校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成果奖”等3个奖项对优秀项目进行评选、表彰、奖励。十、成果转化(一)对于通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进行研究后又得到其他科研经费支持的项目,学校按照科研项目政策进行管理。(二)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技成果的转让费,40%作为科研奖励费发放给项目组成员,30%上缴学校,30%作为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发展经费。(三)XX海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所取得的成果归学校所有。十一、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