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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土壤三普的目的与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1.l普查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普查的思路与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1 土壤三普的范围与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1.1 普查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2 普查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1.3 技术路线与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1.4 普查进度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1.5 普查工作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6 主要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2 土壤三普的准备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制订全国工作方案与省级实施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制定技术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2.2.1
2、 制定全国土壤三普专项技术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2.2.2 省级土壤普查操作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2.3 筹建三普技术专家组错误!未定义书签。2.4 编制土壤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2.5 筛选测试化验实验室错误!未定义书签。2.5.1 检测实验室错误!未定义书签。2.5.2 质量控制实验室错误!未定义书签。2.6 数据安全与保密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4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制作土壤普查工作底图错误!未定义书签。4.1.1 图件等资料收集整理错误!未定义书签。4.1.2 生成工作底图错误!未定义书签。4.2.2 预布设样点省级校核错误!未定义书签。4.2.
3、3 样点编码错误!未定义书签。4.2.4 土壤类型编码错误!未定义书签。4.2.5 样点信息与任务赋值错误!未定义书签。4.2.6 样点信息加密分发错误!未定义书签。4.2.7 预布设样点省级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4.3研发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5组织开展土壤普查试点错误!未定义书签。5.1 试点区域选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2 培训普查技术队伍错误!未定义书签。5.3 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5.4 开展试点错误!未定义书签。6外业调查采样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外业调查采样组织错误!未定义书签。6.2.1 人员组织
4、错误!未定义书签。6.2.2 工具准备错误!未定义书签。6.2.3 培训与指导错误!未定义书签。6.3 外业调查采样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6.3.1 样点现场确认错误!未定义书签。6.3.2 样点调查信息与填报错误!未定义书签。633样品采集错误!未定义书签。6.3.4 样品量错误!未定义书签。6.3.5 样品包装与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6.4 外业调查采样的质量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7内业测试化验错误!未定义书签。7.1 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7.2 样品制备与分发错误!未定义书签。7.5 内业测试质量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8土壤生物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土壤
5、生物调查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8.2 样点布设与采样测试错误!未定义书签。8.3 生物调查的成果汇总错误!未定义书签。9成果汇总错误!未定义书签。9.1 样品库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9.1.1 国家级土壤样品库错误!未定义书签。9.1.2 省级土壤样品库错误!未定义书签。9.2 数据汇交与数据库构建错误!未定义书签。9.2.1 数据填报与传输错误!未定义书签。9.2.2 数据审核错误!未定义书签。9.2.3 数据库构建错误!未定义书签。9.3 土壤制图错误!未定义书签。9.3.1 数据资料准备错误!未定义书签。9.3.2 土壤类型制图与更新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9.3.3 土壤属性图制作方法错
6、误!未定义书签。9.3.4 土壤专题图制作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9.3.5 制图结果验证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9.3.6 图件编制与出版错误!未定义书签。9.4 总结报告编写错误!未定义书签。9.4.1 土壤三普工作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9.4.2 土壤三普技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9.4.3 土壤三普专题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9.5 土壤普查成果的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9.5.1 省级土壤普查成果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9.5.2 国家级土壤普查成果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9.5.3 土壤普查成果的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1外业调查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2剖面
7、样点调查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2-1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2-2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2-3盐碱地水样检测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技术规程统一规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总体组织与任务要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准备工作、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等具体操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成果汇总与验收等。1 土壤三普的目的与要求1.1 普查目的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
8、据。1.1.1 土壤三普是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耕地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质量红线,需要摸清耕地土壤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查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土壤的“全面体检”。1.1.2 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9、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或土壤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指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良,都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1.1.3 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强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各项功能发挥,导致土壤健康下降
10、。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1.1.4 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1.2 普查的思路与目标开展土壤三普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
11、神,全面摸清我国土壤质量家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遵循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原则,以土壤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及手段为支撑,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强化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分析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的“六统一”技术路线,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土壤表层样与剖面样采集、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政府保隙与专业支撑等“六个结合”工作方法,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组织实施,通过4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对耕地、园
12、地、林地、草地与部分未利用地土壤的“全面体检”。2 土壤三普的范围与任务2.1 普查范围覆盖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2.2 普查内容以校核与完善土壤分类系统和绘制土壤图为基础,以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查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系统完善我国土壤
13、类型。2.2.1 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土壤类型,完善土壤发生分类系统,并推进典型区域土壤系统分类。2.2.2 土壤剖面性状调查。通过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剖面样本制作、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分析,普查剖面土壤发生层及其厚度、边界、颜色、质地、孔隙、结持性、新生体、植物根系和动物活动等。对于典型障碍土壤剖面,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内沙漏、砾石、粘磐、盐磐、铁磐、砂姜层、白浆层、潜育层、钙积层等隙碍类型、分布层次等。2.2.3 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分析。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机械组成、土壤容重、有机质、酸碱度、营养元素、重
14、金属、有机污染物、典型区域土壤生物多样性等土壤物理、化学、生物指标。2.2.4 土壤利用情况调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调查成土条件、植被类型、植物(作物)产量,以及耕地园地的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排灌设施情况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2.2.5 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开展土壤质量分析,摸清土壤资源质量现状。2.2.6 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采样点点位图、剖面分布图、养分分
15、布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隙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土壤利用类型数量、质量等数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2.2.7 普查成果汇交与应用。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包括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农林牧业布局优化等。开展40年来全国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土壤盐碱、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2.2.8 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国家级和省级土
16、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2.3 技术路线与方法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统一的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以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统一编制土壤三普工作底图;根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
17、类型、地形地貌等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采样点位;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统一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质控体系;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2.3.1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2.3.2 制作底图。利用1:5万2000坐标系
18、二普土壤图、1:1万2000坐标系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年12月31日)、地形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2.3.3 布设样点。在土壤三普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和种植制度等划分出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布设土壤采样点;根据主要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并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保障相关调查采样点的统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成果汇总分析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2.3.4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
19、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与生产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和分层采样。2.3.5 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与
20、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2.3.6 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数据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以省为单位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属性、文档、图件、影像为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2.3.7 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标样、平行样、盲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分级审核测试数据;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等方法进行质控。238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
21、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土壤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阶段成果分段验收。2.4 普查进度安排2022年,完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普查试点等工作。20232024年,土壤普查工作全面铺开,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结束;部分地区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上半年,完成样品测试与数据审核工作;下半年,完成数据汇交与整理分析,成果汇总与验收等。2.5 普查工作流程土壤三普按以下工作流程推进(图1),主要步骤如下:图1土壤普查工作流程图2.5.1 做好前期准备。编制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与规范,明确普查内容、指标体系、技术方法、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等。收集二普土壤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最新
22、行政区划图等资料,制作土壤三普工作底图,布设土壤表层与剖面样点,所有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编码及其任务赋值。建立全国统一指导和管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实现样点样品信息、外业调查、溯源跟踪、数据传输、质量控制等智能化管理。2.5.2 组织开展试点。统筹推进省级、县级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技术规程,探索工作机制。2.5.3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专业调查采样队依据统一规划样点,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样品保存单位。2.5.4 开展内业测试化验。检测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
23、5.5 形成普查成果。国家相关部门负责构建数据库,开展全国范围内普查数据的校核和整理,采用数字土壤模型方法分析制图。各省负责本区域内普查数据的校核、补充完善、整理分析和制图。撰写普查报告,整理共享数据,绘制专业图件,建立土壤样品库。2.6 主要成果2.6.1 数据成果。形成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以及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等土壤专题调查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2.6.2 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土壤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
24、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2.6.3 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2.6.4 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国家级、省级、县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265样品库成果。形成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3 土壤三普的准备工作3.1 制订全国工作方案与省级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保部、水利
25、部、国家林草局、中国科学院等有关部委,就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深入研究,编制土壤三普工作方案,明确普查的任务与范围、组织形式、方法步骤、技术路线、经费筹措、工作成果与验收、时限要求、保障措施等。各省依据全国土壤三普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质量控制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报备。3.2 制定技术规范为保障落实土壤普查的专业性、科学性,全国需统一制定土壤普查的技术规程与规范。3.2.1 制定全国土壤三普专项技术规范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相关科研教育、农技推广等单位专家,制定土壤三普
26、专项技术规范,明确普查内容、指标体系、技术方法、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等,统一规范土壤普查工作。土壤普查平台与数据库建设规范:统一规范土壤普查的工作平台和数据库构建,包括土壤普查平台的结构与功能、数字字典与字段命名、指标阈值、数据库规范等。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更新土壤类型图和规范土种剖面描述,完善全国土壤分类系统,包括按照中国土壤分类及代码(GB172962009)规范二普土壤类型名称,进行高级土壤分类判定和低级土壤名称归一化和统一命名,以及土壤类型校核,制定土壤三普的土壤分类暂行方案;结合土壤三普调查与数字土壤类型制图,更新完善土壤分类方案、土壤类型图。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
27、设技术规范:统一规范土壤普查全过程管理和底图制作、样点布设,包括工作底图、样点布设方法、样点校核、样点信息与任务赋值等。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统一规范外业土壤相关信息调查与表层样/剖面样的采集,包括外业调查样点的现场确认、样点采集内容方法和工具、土壤剖面挖掘及整段剖面采集制作方法、样品保存运转等,以及采样点入户调查相关信息等。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统一规范内业测试化验工作,包括土壤样品常规前处理与测试样品留存方法、样品物理化学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选择等。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统一规范土壤生物调查工作,包括土壤生物调查样点布设原则、土壤生物样品采集时序与保存运输方法、土壤生物指标与测定
28、方法等。土壤制图技术规范:统一规范各种类型成果图的制作,包括集成数字土壤制图模型算法与专家决策、数据土壤制图模型筛选验证、相关专题成果图制图方法与表达等。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包括外业调查采样的布点确定、采样点“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取样工具和样品储运的监督、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方法、调查和检测数据信息审核等,统一规范普查工作质量控制与抽查监督。3.2.2 省级土壤普查操作规范各省级土壤普查办依据土壤三普技术规程和9项专题技术规范等,结合本省(区、市)的普查内容和任务,编制本省的操作规范。3.3 筹建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组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
29、家组,包括咨询组和技术指导组。其中咨询组人员约10人,负责研究解决土壤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技术规程与技术规范;技术指导组人员约150人,负责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量监控等;组织筛选专业测试化验机构;组织开展土壤物理、化学、生物等指标的测试化验和数据成果汇总分析:根据普查阶段的任务内容,协调推进不同层次技术与方法的培训。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根据本省普查任务及其工作量,确定省级专家组的人数;组建各级耕保、农技、林业、草业等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土壤普查指导工作。3.4 编制土壤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方案全国土壤普查办和省级土壤普查办按照本级
30、土壤三普的工作任务与进度安排,分级编制中央和省级土壤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方案,并报送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审批立项。土壤普查的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土壤普查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土壤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成果汇总与验收环节的经费。其中:(1) 土壤普查前期准备的经费包括普查工作平台的研发与4年系统维护、技术规程规范编制、工作底图与样点布设方案、外业调查采样设备与试剂耗材等;(2)外业调查采样经费包括样品制备与分发、表层样调查采样与运输、剖面样调查采样与运输(含整段剖面标本和分段纸盒标本等);(3)内业测试化验经费包括土壤物理指标、土壤化学指标(含重金属全量)、土壤生
31、物(土壤微生物或土壤动物)指标I的测试;(4)技术培训经费包括土壤三普技术及管理人员等培训,制作普查工作网络课件等;(5)技术指导经费包括土壤三普专家组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分析、数据成果汇总、成果图件制作、质量控制等环节技术指导服务以及土壤普查办的工作经费;(6)质量控制经费包括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的质量抽核、数据质量校核等;(7) 土壤数据库建设包括保密机房设备、数据存储服务器、GIS软件、防火墙等安全设备;(8) 土壤样品库建设包括剖面整段标本、剖面分段纸盒标本与样品、部分代表性表层土壤样品的制作与保存;(9) 成果汇总与验收经费包括数据校验与分析、土壤制图、文字报告编写,以及
32、成果验收等。3.5 筛选测试化验实验室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制定规范筛选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技术能力审核工作,明确申请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准入标准及筛选评审程序,以及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办法。3.5.1 检测实验室各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从科研教育、第三方检测等机构中,按照检测实验室的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设施环境、仪器设备、工作业绩、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等准入条件,初步筛选出检测实验室,原则上每个省(市、区)初步筛选出的检测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0家,并将初步筛选评审确定的检测实验室、相关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上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全国土壤普查办
33、牵头对各省(区、市)推荐的检测实验室组织专家对检测实验室技术能力进行复核,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省(区、市)在土壤三普工作中选用检测实验室;各省(区、市)在土壤三普工作中,可以选用推荐名录中非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实验室。352质量控制实验室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出8-10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1土壤生物调查,仅限于国家层面组织实施与经费预算,省级没有硬性预算要求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原则上由各省级土壤普查办选定,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2-3家,并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备案。3.6 数据安全与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使用国产硬件软件和定位系统,
34、实行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库等级保护和数据使用权限管理等,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3.6.1 数据安全存储与传输,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用现代密码等算法进行数据传输与存储过程中的主动保护,并进行数据容灾备份等,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3.6.2 数据使用保密机制:参与调查、测试与数据汇总等土壤普查各环节的人员,需要签订数据使用保密协议。3.6.3 数据使用权限管理:参与数据审核、校验与汇总的国家级、省级等专家,需给予一定数据使用权限,进入数据库系统,便于开展数据浏览、审核等工作。3.6.4 数据发表与公开:在土壤普查结果公布前,区域(如县级或以上行政级)面上普查数据不得用于论文发表等。4构建
35、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为提高土壤普查的工作质量与效率,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统一建设土壤三普的工作底图、数据库、工作平台系统。4.1 制作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全国土壤普查办制作工作底图后,分发给各省级土壤普查办,作为各省、各县土壤三普工作的底图。4.1.1 图件等资料收集整理收集整理全国土壤二普1:5万土壤图(土种图为主,部分地区为土属图)、国土三调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年12月31日)、1:10万地形图、1:1万全国行政区划图(国家、省、县、乡、村界)、地质图、气象资料等。4.1.2 生成工作底图叠加经过标准化处理的土壤二普1:5万土壤图和国土三调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形成“土壤类型+地利用类
36、型的叠加图斑(以下简称“叠加图斑”),形成的耕地同地、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叠加图层与地形地貌图,作为三普内业样点预布设、成果汇总等的工作底图。样点分布图+遥感影像图+行政区划图,作为外业调查采样的工作底图。4.2 样点预布设在上述“叠加图斑”上,根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地形地貌等环境变量,采用差异化密度的方法,布设表层样点和剖面样,赋值样点信息与任务。样点布设的具体方法,详见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4.2.1 基本方法4.2.1.1 表层样点:将叠加图斑分成两大类图层:一类是耕地、园地图层;另一类是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含盐碱地)图层;计算叠加图斑的高程变异系数CV。针对每
37、类图层分别采用网格法初步确定样点数量,耕地园地“叠加图斑”按1公里Xl公里规划1个样点、林地草地盐碱地“叠加图斑”按4公里X4公里规划1个样点,初步计算出入样图斑数量。确定叠加图斑中入样图斑最小面积,选定入样图斑,并增设图斑面积小于入样图斑面积的土壤类型样点。利用叠加图斑高程的变异系数CV大小,确定地形起伏较大(高程变化大)“叠加图斑”内加密样点数。入样图斑的GIS中心点作为样点位置。4.2.1.2 剖面样点:以省为剖面样点基本行政单元,有土种图且土壤环境条件没有大的变化情况下,采用“土种图布点法”;无土种图或原有土种环境条件变化较大情况下,采用“环境协变量布点法土种图布点法:选择累计面积最大
38、的土种优先布点,以省域内各土种面积从大到小排序选取,直到数目达到计划布点数;本区域内特有的土种,必须布点。环境协变量布点法:将土壤类型图(如土属图)、土壤温度类型图、干燥度类型图、坡度分级图、地貌类型图、成土母质类型图、土地利用类型图等在GIS进行叠加,筛选得到有效景观综合体,并通过聚类分析,获得计划布点的有效景观综合体,确定样点其在图斑中的位置,计算样点环境协变量统计特征。建立剖面样点与表层样点的关联,并人工校核剖面样点位置。4.2.2 预布设样点省级校核样点布设任务单位完成样品预布设与初步校核后,连同工作底图与样点布设信息拷贝给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各省级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与相关县级人员,以地
39、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道路等远近、交通通达情况、遥感影像(如天地图)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样点的人工校核,提高布设样点的代表性与合理性,并校核各样点类型及其样品类型、取样量、寄送制样单位(含样品库储存样品)等任务信息。各省校验后的样点位置与信息,需上报全国土壤普查办与样点布设任务单位,作为各省样点编码、样品编码等普查任务的基础。423样点编码预布设的每一样点,实行“一点一码”制度,赋予一个16位的样点编码,即县级行政区域代码6位+地利用类型4位+样品类别1位+序号5位(OOOOl.)o编码第L6位为县级的全国各地行政区划代码,含前2位的省级编码。编码第7-10位为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类型编码,第7-8
40、位为土地利用类型的一级分类编码,第9-10位为土地利用类型的二级分类编码。编码第U位为样品类别,表层样为0;剖面样由上及下,第一发生层为1,第二发生层为2,第三发生层为3,第四发生层为4,第五发生层为5,第六发生层为6。编码第12-16位为县级样点顺序码,由普查工作平台生成该顺序码。4.2.4 土壤类型编码本编码参考GB/T17296-2009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以下简称“土壤分类国标”),采用层次编码法对各级土壤从土纲到土种的完整编码,作为三普过程的土壤类型编码。编码由土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5层代码组成,土纲、土类和亚类3层代码与土属、土种层码间用下横杠相隔,共7-10位码,如一个土种
41、名称ABa_5。具体编码规则如下:(1) 土纲和土类编码各1位大写英文字母,以“土壤分类国标”土纲与土类顺序编排。如“土壤分类国标中的铁铝纲代码为A,该士纲下第一个土类为破红壤,其编码为AAo(2)亚类编码取1-2位英文小写字母,以国标中各土类下的亚类顺序编排。对“土壤分类国标”中未出现的亚类名称,则在“土壤分类国标“已有亚类名称之后进行字母编排;如某亚类个数超过26个字母,则采用双位码顺序编排。如豉红壤土类下第一个亚类为“典型砖红壤“,其编码为AAa。(3) 土属编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以“土壤分类国标”中各土类下的土属顺序编排。对“土壤分类国标”中未出现的土属名称,则在已有土属名称之后进
42、行编排,并以在各县面积由大到小为序。如“典型豉红壤”亚类下的第一个土属“红泥质砖红壤”,其编码为AAaJ。(4) 土种编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以国标中各土属下的土种顺序编排。如“土壤分类国标中未出现的土种名称,通过比土评土,消除同土异名、同名异土,在“土壤分类国标”己有土种名称之后编排,并以在各县面积由大到小为序。如“典型砖红壤”亚类下的第一个土属“红泥质破红壤”土属下第一个土种“景洪砖红土”,其编码为AA为AAa_l_l。425样点信息与任务赋值每一布设样点赋予现场确认、外业调查、样品流转、内业测试等任务清单,包括经纬度、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植被类型(种植类型)、遥感影像、行政区划、地
43、形地貌、气候资源等信息,作为样点外业现场确认与样点调查信息填报的参考。每一样点赋予样点类型(表层样与剖面样)与样品量、样品检测指标与制样分样、检测实验室等任务信息,”调查采样APP”给出相关的样点任务。426样点信息加密分发采用单机拷贝或加密网络传输等方式,将制作好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布设信息分发给各省级土壤普查办。4.2.7预布设样点省级调整全国土壤普查办将布设样点分发给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后,预布设样点原则上只增不减(建筑等占用除外)。如有重大调整,须将调整方案、调整原由等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审批。4.3研发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系统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研发土壤三普工作平台系统,供各省级土壤普查办使用。省级土
44、壤普查办参照建立本区域的土壤数据管理中心,购置满足土壤外业、内业普查信息化工作的硬件与软件。4.3.1 国家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系统国家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系统主要包括土壤三普的软硬件环境、数据层、业务层、移动端4个部分。43.1.1软硬件环境以国产化软件及硬件为核心,基于云平台技术,按照高安全、高可用、高并发的设计原则,搭建土壤三普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环境,并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主要包括购置相应的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构建配套的安全、容灾、维护体系,为数据存储、检索、计算和分析运行提供环境基础。43.1.2数据层数据层包括空间数据库与属性数据库,以及数据保密库与脱密库等,构建数据保
45、密库与脱密库有机结合、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无缝对接的时空数据库,建立有序的数据管理体系。详见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4.3.1.3业务层按照“样点管理调查采样-样品制备一测试化验质量控制全程追溯“核心普查业务流程,构建专业高效的业务工作平台,包括任务进展(一张图)、样点任务管理、样品制备管理、样品检测管理、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全程追溯等功能模块,分不同用户层级设置相应权限,实现土壤三普工作全流程、全对象、全用户的数字化管理。43.1.4移动端根据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接样分样的实时性需求,采用专业的移动设备,定制开发“调查采样APP”、“样品流转APP”和“质量控制APP”,实现在线或离线的方式与业
46、务平台的数据对接。APP的功能模块如下:调查采样APP:主要有样点任务认领、样点任务变更、样点导航、扫码绑定、数据记录、数据离线保存、数据提交、样品装箱、样品寄送等功能模块。样品流转APP:主要有样品流转进展查询,样品接收,制备样品装箱、寄送与接收,样品接收反馈等功能模块。质量控制APP:主要有调查采样的现场影像与电子围栏等样点信息核对、样品制备检查、测试化验飞行检查、检测指标比对与数据阈值等功能模块。4.3.2省级土壤普查工作信息化应用利用全国统一工作平台为省级用户开放相应的功能及权限,实现各类数据直接上传存储、业务管理实时在线。省级购置与国家级平台配套的移动终端设备,利用终端设备内置的“调
47、查采样APP”、“样品流转APP”和“质量控制APP”模块,完成调查采样、样品管理、质量控制等业务管理工作。在全国统一工作平台下,省级依据全国工作平台和数据库的规范要求,可开发满足本省特性化的子平台,进行数据的分布存储和成果的扩展应用;同时实现省级平台与全国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省级三普数据库存储环境,存放基础数据(如工作底图、样点等)和普查数据库时,需要有相应的保密环境和硬件设备:部分数据需要使用农业专网进行加密传输。5组织开展土壤普查试点5.1 试点区域选定全国土壤普查办,在全国筛选几个经济实力、技术力量较强的省份实施包括省、市、县组织机制的不少于5个县的省级试点;其他省份各选择不少于1个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县级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与技术规程规范。完成校核和完善土壤二普土壤分类成果。推动全国盐碱地普查优先开展。5.2 培训普查技术队伍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选择1个或几个试点县,结合试点现场对国家级技术专家组成员、省级普查师资队伍(省级技术专家组成员)、省级技术及管理人员等,开展土壤普查的工作平台、数据库、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成果汇总等环节的技术培训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