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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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政办发(2023)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现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1日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网格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安委(2022)2号)和应急管理

2、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百姓急难愁盼、狠抓火灾防控细枝末节,切实形成“条线明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基层现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消防治理力量,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职能作用,统筹构建“消安委“安委

3、会协同工作模式。二、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三)健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在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工作站(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委成员消防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加速推进本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探索授权、委托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模式,让基层消防工作有抓手。(四)充实基层消防工作人员。鼓励采取招聘专职网格员、公益岗位人员或专职消防队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消防管理。村(社区)由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

4、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基层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架构,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事情有人管。三、夯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责任(五)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部署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进行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六)明确村(社区)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组织建设,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

5、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员、楼长等基层力量开展消防巡查及宣传;深化邻里守望、多户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失能、残障等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组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四、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措施(七)强化消防检查巡查。各县(区)政府应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消防检查巡查工作。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应定期开展消防检查,乡镇(街道)应制定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检查。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并组织辖区具体人员每日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内容由乡镇(街道)确定。(八)强

6、化隐患跟踪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跟踪督促整改,应采取联合执法的,按照程序组织实施。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公安、应急、消防等有关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九)强化重点群体看护。村(社区)应掌握辖区内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失能、残障等重点群体情况并进行登记,督促家庭加强对重点群体的看护,建立邻里守望(照看)机制或制度。乡镇(街道)应建立重点群体台账,定期核查,督促加强管理。(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公布火灾警示案例,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鼓励群众通过多种形式举报火灾隐患和线索。五、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保障(十一)加强基础保障。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物资保障。(十二)加强培训保障。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活动,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属地消防救援大队要定期指导帮扶,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政策,讲授消防业务知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十三)加强考评保障。各县(区)政府应组织消防救援机构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列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因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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