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XX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政教处统一管理。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
3、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
4、农村贫困证家庭的子女;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一、在审送受助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二、在学校核实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
5、行排序,并如实填写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三、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孩子不辍学。第十六条资助标准:一、减免学费:学校按800元/学期予以减免学费。二、定期困难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三、临时困难资助:对家庭发生临时性的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并获得学校认可后,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第十七条资助活动内容:一、认真开展“帮扶结对”活动。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和需要帮助的学
6、生结对,除了给这些学生以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帮助外,更要给这些学生以心灵上的温暖和成长的引导,让这些学生与其他学生一道健康成长。二、全面开展“众生帮一生,共育友谊花”活动。即要求家庭条件好的多位学生帮助本班内的一名贫困学生,号召全体学生坚持每天节省积攒自己的零用钱,然后用来帮助困难学生渡过暂时困难,同时,通过共育友谊花等活动,在学生心中种下关爱种子,培育关爱情怀,使学生在相互关爱中,学会节俭,学会珍惜,并帮助贫困学生正视贫困,养成自尊、自强的意志品质。三、要求受助学生定期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四、积极争取社会支援,使困难学生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温暖,更加坚定求学的信心和毅力。第五章档案
7、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一、贫困生建档(一)XXXX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二)XXXX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三)XXXX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二、高中国家助学金(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六)学生签领凭证(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8、二)学生申请材料(三)签领凭证等四、校内资助资金(一)受助学生申请表(二)公示材料(三)受助学生汇总表(四)发放签领表(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政教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第七章受助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关于贫困生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认定程序均依据本制度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为贫困生建立档案,由所在班对其进行日常量化管理,实行学期考核。第二十二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者,给予相应表扬:
9、一、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优秀的;二、学习成绩优异,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三、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的;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的;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给予相应减分或依据学校其它有关制度或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二、不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的;三、学期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的,或在补考中仍未通过的。第二十四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形,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并承担其它相应责任: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
10、恶劣影响的;二、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三、违反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四、购买奢侈品或戴名贵金银饰,或经常烫发、染发者以及平时生活消费超度,如抽烟、酗酒、铺张浪费、通宵上网者等的;五、配备电脑或其它高档消费品的;六、拒绝参加班级、学校举行的公益活动,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舞弊的;七、发生休学,转学,退学行为的。第二十五条考核期内取消资格的学生,由所在班班主任书面说明事实原因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之后再做处理。第二十六条每学期第一个月,重新填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根据班级考核结果,经过班级评议,班主任初审,年级审核,学校审批,重新确定相应等级。第八章班级评议小组管理第二十七条班级评议小组管理条例:一、评议小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贫困生评选,考核工作;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要加强与贫困生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反馈;三、评议小组成员不能将受助同学的情况作为和他人聊天的话题;四、评议小组成员在与贫困生交流时应注意方式;五、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全心全意为受助同学服务。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于202X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