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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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厅部署,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和全体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扎实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重要贡献。但是个别地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麻痹懈怠思想,安全稳定底线意识不强;落实制度措

2、施不到位,存在监管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宽松软的现象;安置帮教工作虚化,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象;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部分司法所未配备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仍有待提升,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督促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充分认清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以排查整治社区矫

3、正、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为主线,以督查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项制度措施为重点,力争实现“三覆盖、四防止”(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全覆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监督县级司法局、司法所全覆盖,最大限度地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防止发生因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案件、防止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防止发生涉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负面报道和舆论炒作)的目标,努力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三、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一)社区矫正工作1 .核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人数、每

4、月新入矫人数、再犯罪人数等数据。2 .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情况、家庭及社会关系、生活状况、现实表现、行动去向等信息。3 .排查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1)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包括:不服从监管教育、已裁定(决定)收监执行未被收监或已逃匿的社区服刑人员;(2)脱管漏管、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3)思想波动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包括:家有重大变故、子女就业(上学)困难、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4)人身危险性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包括:涉黑涉恶涉毒涉枪涉邪教、累犯、多次犯罪以及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5

5、)重点身份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包括:涉疆独、涉退伍军人、涉民办教师等身份的社区服刑人员;(6)有上访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7)其他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社区服刑人员。4 .检查社区矫正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矫正小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日常报告、脱管查找等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事项审批、行政奖惩、刑罚变更等案件办理情况,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两个八小时”制度落实情况,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等。5 .摸清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情况。主要包括: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情况,贯彻落实“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因部门配合不到

6、位导致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案件等。6 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情况。主要包括:司法所是否配备具有社区矫正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情况等。(二)安置帮教工作1 .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已衔接刑满释放人员人数、已衔接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人数、重点帮教对象人数等数据。2 .核实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安置帮教对象个人情况、家庭及社会关系、生活状况、现实表现、行动去向等信息。3 .排查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员:(1)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安置帮教对象;(2) “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三假”人员(假姓名

7、、假住址、假身份证)以及外出务工的安置帮教对象;(3)思想波动较大的安置帮教对象,主要包括:家有重大变故、子女就业(上学)困难、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4)人身危险性较高的安置帮教对象,主要包括:涉黑涉恶涉毒涉枪涉邪教、累犯、多次犯罪以及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的安置帮教对象;(5)重点身份安置帮教对象,主要包括:涉疆独、涉退伍军人、涉民办教师等身份的安置帮教对象;(6)有上访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倾向的安置帮教对象;(7)其他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安置帮教对象。4 .检查安置帮教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核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跟踪帮教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将重

8、点帮教对象纳入公安机关重点人口管控范围等。5 .摸清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情况。主要包括:与监所衔接、与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情况,贯彻落实司法部等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情况等。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法步骤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5月1日开始,20xx年9月25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督促检查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各县市区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提前谋划、广泛动员,将这次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传达到每个基层司法所、每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尽早部署实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有序、高

9、效推进。(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6至6月20日)。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对照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活动,全面摸清影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的隐患,并建立完善相关表格和台账,于6月20日前上报市局。1 .全面摸排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所在家庭、村(居)、单位、学校等进行排查走访,与他们逐一见面、逐一谈话,全面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逐人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排查走访记录表(附件1);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应分别填写重点社区

10、服刑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2 .全面摸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市县两级司法局、司法所要严格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全面检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分别填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清单(附件4);对发现的违反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填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情况排查整治清单(附件5)。3 .全面摸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部门衔接配合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部门衔接配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填写社区矫正(

11、安置帮教)部门衔接配合情况排查整治清单(附件6)。(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8月13日)。各县市区对排查出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应具体区分以下不同情形予以整治落实:1 .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基础数据核实不准确的,要加强数据比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与检察机关比对社区服刑人员基础数据,特别是基层司法所要主动与派驻基层检察室逐一核对在册人员、新入矫人员以及再犯罪人员等名单;安置帮教机构要主动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联系,及时准确掌握已衔接安置帮教对象人数、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人数等基础数据,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按省厅要求,及时报送上月安置帮教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12、统计表(附件7)。2 .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要将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列入严管级别,全部实行手机定位,严密防范其重新违法犯罪;对已逃匿、下落不明、脱管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查找追查力度,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信息化核查力度,全程掌握行踪,防止脱管失控;对思想波动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加大个别谈话和心理疏导力度,化解不良情绪,防止发生危害社会极端行为;对重点身份、人身危险性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及时进行危险性评估,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成立健全的矫正小组或帮教小组,及时妥善处理各种

13、矛盾问题;对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进行有效帮扶;对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安置帮教对象,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3 .对排查出的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等问题,要着重提高制度执行力。要以贯彻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为总抓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廉政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懒政怠政,甚至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多措并举,配齐配强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解决部分司法所没有具备社区矫正执法资格工作人员的问题,

14、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4 .对排查出的部门衔接配合不到位的问题,要贯彻落实“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司法部等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涉及负面舆情等突发事件,要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防范有力,处置迅速。5 .对排查出的影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的问题,要逐项落实责

15、任、措施和时间表,确保能整改的抓紧整改,切实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写出专门报告,并报告上级机关,争取尽快解决,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4至9月25日)。市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督查组,负责全市督查活动。市局到长岛县、高新区、昆盍区进行检查,其他区、市划分为三个片区,由市局督查组带队,每区、市抽调一名业务骨干,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区、市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逐人逐档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交由县市区司法局整改落实。县市区司法局要成立由分管领导

16、带队的督查组,逐所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掌握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的准确情况。各级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全程跟踪调度,确保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检查督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于20xx年9月25日前上报市局。五、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把维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司法局要成立社区矫正、

17、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切实负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持制定工作方案,检查和指导方案的实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工作人员为成员,明确任务分工,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人、财、物的保障,保证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实施方案要于20xx年5月15日前上报市局。各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要

18、深入基层,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推动检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敷衍应付、应整改的问题而未整改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等宣传平台,多方位、多层次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升群众认知度、参与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涉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舆论关切,及时主动回应,加强正面引导,努力形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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