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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盐城正泰年产5GW高效晶硅组件项目建设单位:盐城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8六、结论8O附表8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1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合同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项目备案证(大行审备2022640号)附件6土地证附件7现状环境质量检测报告附件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
2、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附件9MSDS(清洗剂、灌封A,B,密封胶、助焊剂、无水乙醇)附件10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1工程师照片附件12公示截图附件13活性炭吸附率附件14正泰新能源例行监测数据附件15报批申请书附件16环评认可声明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项目与生态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图附图2-2本项目与盐城市大丰区“三区三线”管控区位置关系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50Om环境概况图附图5周边水系图附图6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产业及用地规划图附图7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水管网图附图8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雨水管网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盐城正泰年产5
3、GW高效晶硅组件项目项目代码2103-320904-89-01-67519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凤阳路8号地理坐标(120度35分14.260秒,33度13分0.01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77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类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核准/审批)部门(选填)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核准/审批)
4、文号(选填)大行审备2022640号总投资(万元)1001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777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一期控制性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名称及文号: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的批复,大政复20161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审批机关: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大环审201744号)规划审批时间:2017年10月10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5、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产业定位主要为发展科技农业、安全食品、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配套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农业主要进行农作物种植、农业科研等,打造现代化农业种植基地;安全食品发展有机农品、休闲食品加工等产业;装备制造发展农机装备、智能装备等产业;新材料产业发展新型金属材料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特色旅游、物联网、风电等新能源运营维护和工程服务。本项目位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装备制造区内,详见附图6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产业及用地规划图,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装成高效晶硅组件活动,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不属于园区禁止入园类项
6、目,故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及产业政策。1、本项目初筛信息见下表。表项目信息初筛表序号初筛项目初筛结论1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相符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其他符合性分析2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是否相符根据关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大环审201744号),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重点发展科技农业、安全食品、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本项目为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属于新材料产业,不属于集聚区禁止和限制类项目。3建设项目是否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
7、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是否相符本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在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4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情况,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的,关注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在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本项目无行业卫生距离5项目所在地环保基础设施是否能支撑本项目的建设乙醇及清洗剂废气的水吸收废水和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分别经管网接管至南侧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排口,生产废水依托正泰新能源现有的含氮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正泰新能源的全厂废水一并接至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
8、理。根据分析,正泰新能源污水处理设施具备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的能力,集聚区污水管网已接管至正泰新能源,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具备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等其他环境制约因素否。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2021年修改)中鼓励类的“二十八、信息产业、51、先进的各类太阳能光伏电池及高纯晶体硅材料”2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
9、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中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本项目不属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2021837号)中“两高”项目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中5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引导优化调整产业,为允许建设的项目6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0、)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涉及的行业及项目7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涉及的行业及项目8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9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本项目属于“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26.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是鼓励类项目,符合要求。3、规划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
11、凤阳路8号,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6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产业及用地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项目行业,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装备制造区内,详见附图6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产业及用地规划图,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组装,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不属于园区禁止入园类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及产业政策。因此,项目选址合理。沪
12、苏大丰产业联动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0月10日取得了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大环审管201744号),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L3项目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重点发展科技农业、安全食品、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产业,配套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除科技农业外其余产业限制在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发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位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的装备制造产业区内,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不属于园区禁止入园类项目,不违背当地规划及产业政策。本项目乙醉及清洗剂废 气的水吸收废水和
13、经一 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 的职工生活污水分别经 管网接管至南侧盐城正 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 排口,生产废水依托正泰 新能源现有的含氮废水 处理单元预处理达接管 标准后,与正泰新能源的 全厂废水一并接至沪苏 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 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危险 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 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达 标排放,报批过程中将严 格按照环评总量进行申坚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建设生态工业集聚区。入区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加快集聚区基础设施特别是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等建设进度,充分论证集聚区污水处
14、理排放方案的可行性,确保集聚区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区内工业、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集中供给,避免地下水过度开采。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固体废物资源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建立统一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鼓励各类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请。符合要求。严格按照集聚区产业定位及区域布局引进项目,不符合国家、江苏省与盐城市制定的各项产业政策、环境准入制度及集聚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坚持发展高起点,入区
15、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装备制造产业禁止使用非水性涂料,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工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科技农业产业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禁止使用种植前澳甲烷土壤熏蒸工艺;新材料产业禁止引进含化学合成工艺的项目;禁止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的项目入区;禁止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及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入区;禁止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类别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入区;禁止与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不相符的项目以及集聚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入区。规划退城进园的江苏人酒业江苏有限公司白酒(酿造)项目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建设,集聚区不得引进建设其他酿
16、造企业和酿造项目。集聚区建设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集聚区建设要与生态环境的改善结合起来。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贝h提高发展层次,构建区域产业链,并按照1S0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生态工业集聚区。按照报告书建议,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规章制度,完善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区内生态环境实施跟踪监控。本项目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位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的装备制造产业区内,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不属于园区禁止入园类项目,不属于与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不相符的项目以及集聚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
17、,不违背园区产业定位企业已落实环境监管措施,并委派专职环保管理人员4、项目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盐城市大丰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区),相距约8.3km,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
18、0222207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城镇开发区域”,其定位包括城镇开发建设、设计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项目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位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的装备制造产业区内,符合“三区三线”文件的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所在地不占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二零二一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区的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有所下降。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声环境、地下水、土壤的环境质量较好,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19、。本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固废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凤阳路8号,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生产过程所用的能源为电,由市政电网提供,用电量约6400万KW/a;年用水量为29043t,由园区给水管网提供,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沪苏大丰产业联动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聚集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L4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i清单类
20、型要求/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发展科技农业、安全食品、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配套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本项目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禁止引入装备制造产业禁止使用非水性涂料,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工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属于集聚区禁止引入行业,符合相关要求。科技农业产业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禁止使用种植前溟甲烷土壤熏蒸工艺新材料产业禁止引进含化学合成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的项目入区;禁止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及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入区;禁止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类别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入区;禁止与生
21、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不相符的项目以及集聚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入区规划退城进园的江苏人酒业江苏有限公司白酒(酿造)项目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建设,集聚区不得引进建设其他酿造企业和酿造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并且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不突破资源利用上线,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与“三线一单”要求基本相符。5、与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相符性分析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发2020200号),项目所在地属于盐城市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如下:表L5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22、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境控元环管单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装备制造产业禁止使用非水性涂料,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工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科技农业产业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禁止使用种植前溟甲烷土壤熏蒸工艺:新材料产业禁止引进含化学合成工艺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集聚区禁止类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污染物经处理
23、后达标排放,报批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评总量进行申请。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集聚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组建各层面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内部风险防范,配备必要的风险符合和应急机构,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危险性物质、重点风险源等动态管理信息库和风险监测、监控、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风险应急联动,防止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危害,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须设置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2)集聚区四周设施IO米的防护林带,区内各产业片区之间设置5-10米的绿化隔离带,集聚区主干道两侧各设置不少于10米的绿化
24、隔离带,其他道路设置不少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防范和应急物资。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清洁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
25、水平,不使用“HI类”燃料。符合6、与“水、气、土十条”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水、气、土十条”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I/项目与“水、气、土十条”相符性分析表文件与项目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其它符合性分析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狠抓工业污染防治;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循环发展;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本项目乙醇及清洗剂废气的水吸收废水和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分别经管网接管至南侧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排口,生产废水依托正泰新能源现有的含氮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正泰新能源的全厂废水一并接至沪苏大丰产
26、业联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水”十条要求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杂综介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通过可行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落后或过剩产能项目。符合“气”十条要求2013137号)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用地准入;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控工矿污染。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符合土十条要求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12
27、015)175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再生水利用。本项目乙醇及清洗剂废气的水吸收废水和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分别经管网接管至南侧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排口,生产废水依托正泰新能源现有的含氮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正泰新能源的全厂废水一并接至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江苏省水十条要求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l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强化工业污染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通过可行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
28、项目不属于落后或过剩产能项目。符合江苏省气十条要求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强化空间布局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控工矿污染;强化涉重行业污染防控。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符合江苏土十条要求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优产业布局;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再生水利用。本项目乙醇及清洗剂废气的水吸收废水和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分别经管网接管至南侧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装置和污水
29、排口,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与正泰新能源的全厂废水一并接至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方案要求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治理工业污染,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通过可行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落后或过剩产能项目。符合方案要求盐城市人民政强化空间布局管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符合方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控;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控工矿污染;强化涉重行业污染防控。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案要求7、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
30、3号)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相符性分析1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城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本项目不涉及涂装、涂料使用,项目焊接、叠焊产生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层压废气及接线盒焊接废气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2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重点区域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
31、漆改造。钢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3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推广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集装箱制造一次打砂工序钢板处理采用松涂工艺。木质
32、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采用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提涂、淋涂等工艺。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静电喷涂等技术。“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处理。收集废气经处理后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4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
33、、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网收式热力燃烧装置。8、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表18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相符性分析1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2
34、020年7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须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项目使用的密封胶和灌封胶都是硅胶,VoCS含量较低:项目焊接、叠焊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层压废气及接线盒焊接废气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处理。废气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收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胶沾染内衬等容器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2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
35、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3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36、7月15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i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4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9、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20)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相符性分析表19与挥发性有机废气相关限值相符性对照表序相关文件名要求I符合性分析相号称一符性I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37、限值(GB38508-2020)表1清洗剂VOC含量及特定挥发性有机物限制要求。根据企业提供的“哥略光伏除胶剂FC-12”的各物质检测报告,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节基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等有机物组分均未检出,符合要求。符合2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本体型胶黏剂中VOCs含量的限量值要求中“有机硅类限量值100g/kg。根据企业提供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有机硅密封胶”的检测报告,本项目所用的三种胶(灌封A,B,密封胶)挥发物含量分别为23.36gZkg85gkg、38gkg,均符合本体型有机硅挥发物含量要求100gkgo符合
38、10、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10与挥发性有机废气控制相符性对照表相关文件名称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况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文)第一条”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第二条”O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其他塑料制品和废气应根据污染物种类及浓度的不同,分别采用
39、多级填料吸收、高温焚烧等技术处理。本项目对各VOCs的点位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后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涂装、涂料使用,但项目焊接、叠焊产生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十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层压废气及接线盒焊接废气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十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处理。收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去除率可达到90%及以上。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
40、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不涉及涂装、涂料使用,但项目焊接、段焊产生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层压废气及接线盒焊接废气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处理。收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等均密闭储存、运输、装卸,妥善保存在
41、仓库内,不露天放置。符合11、与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2号)相符性。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2号),“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工业涂装行业重点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按照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中VOCs含量限值要求,尽快完成涂装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对有机溶剂年用量小于10吨且无法完成替代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关停转移。工业涂装行业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
42、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涂装、涂料使用,但项目焊接、叠焊产生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十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层压废气及接线盒焊接废气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处理。项目所用的胶黏剂及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要求。企业运行过程中原辅材料按照密闭储存管理,调配、使用过程均在密闭单元内操作,有机废气采用密闭通道输送,同时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因此本项
43、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12、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相符性分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中相关要求:加强VoCS治理攻坚。(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实施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全面排查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培育一批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源头替代力度。严格准入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
44、黏剂等项目。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产品技术要求的企业纳入清洁原料替代正面清单。(2)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加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发布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编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完善省重点行业VoCS总量核算体系,实施新建项目总量平衡“减二增一”0(3)深化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综合治理。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管理,强化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污染收集处理。本项目不涉及涂装、涂料使用,但项目焊接、叠焊产生废气经密闭设备
45、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十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层压废气及接线盒焊接废气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处理。项目所用的胶黏剂及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中的相关要求。1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相符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十)在涂装、印刷、粘合、
46、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辑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6.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