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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6篇【报告】反洗钱(Anti-MOney-LaUndering),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反洗钱已成为打击经济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内容。然而,从反洗钱工作实践看,基层反洗钱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制约着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2、,应引起关注。笔者认为,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到位制约履行反洗钱职责。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已经十年了,但社会公众尤其是反洗钱义务机构对反洗钱知之甚少,对其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金融机构也就不可能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可能在打击洗钱犯罪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公众参与反洗钱、支持反洗钱工作缺乏热情,使得反洗钱成了金融机构的独角戏,整体反洗钱效果不理想。二是监管力量薄弱制约了基层反洗钱工作开展。目前人民银行基层反洗钱工作没有专职的监管部门,多挂靠于综合业务部门;从人员岗位看,多为兼职,没有专职经办人员,工作关注点多在防范
3、国库会计资金风险上面,很难有更多精力把反洗钱工作做深做细。三是反洗钱工作开展不平衡影响反洗钱整体效果。从基层反洗钱监管实际情况看,限于监管能力、知识结构和重视程度等诸多因素,人民银行基层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关注关注程度不同,反洗钱工作开展不平衡,影响了基层整体反洗钱效果。四是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基层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现行法律法规对反洗钱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起点过高,并且没有赋予基层央行处罚权,造成反洗钱行政执法事实上的不协调,使基层反洗钱行政执法效果打了折扣。五是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到位。银行、证券、保险、支付清算等机构是反洗钱第一道防线,面对激烈的竞争,有的金融机构为占取更
4、多市场份额,重业务发展,轻反洗钱工作,表现为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大额可疑交易报送时担心得罪客户,不尽职尽责。六是针对反洗钱的宣传和培训不够。金融机构面对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的反洗钱宣传不够,对基层央行和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培训也仅限于基本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内控制度等基础知识,反洗钱工作仅停留在成立组织机构,指定岗位人员层次上。七是金融机构反洗钱手段落后。目前洗钱犯罪手段更加科技化,而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手段仅停留在金融机构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性支付交易报告的审查阶段,监管停留在组织检查层面,检查业务量大,效率低下。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对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努力
5、营造反洗钱工作氛围。继续扎实宣传反洗钱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效果,特别要结合国内外洗钱犯罪的危害、典型案例等进行以案说法,在全社会营造反洗钱舆论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对客户身份识别的能力,以及大额和可疑性交易报告水平。要把反洗钱培训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纳入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三是调整充实人员,整合反洗钱监管力量。结合基层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地充实反洗钱监管力量,为加强反洗钱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创新监管方法
6、,探索区域监管、分片监管和交叉监管做法。建立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监测系统体系,从非现场监管的数据中分析发现可疑性交易活动。四是加大对保险证券支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管力度,提高基层反洗钱整体水平。基层央行要重视对证券业、保险业、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管,加强对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支付机构的对接管理,从源头上指导、监督非银行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五是抓住反洗钱工作着力点,提高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效果。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义务机构的重点,也是容易造成反洗钱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第一关。可疑性交易报告是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难点,一些机构可疑交易持续零报告就很好
7、地证明了这一点。要以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报告这两方面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反洗钱工作才能真正抓出实效。六是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洗钱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掌握其经营规模、资金活动特点和变动规律,做到真正了解你的客户;适当限制专用账户的使用期限,从严审批临时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期限。七是设立反洗钱专门部门,为基层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人力资源保证。在基层人民银行内部设立反洗钱职能部门,明确其职责,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反洗钱的技能。密切与地方政府、公检法、舆论宣传等多部门协调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促使社会各部门共同打击和防范洗钱犯
8、罪行为。八是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合理确定对违反反洗钱法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标准,以便于操作和执行。同时,合理赋予基层央行对违反反洗钱法及配套法规的处罚权,提高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第二篇: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尽管各大银行都按照监管需要创建了反洗钱监控平台,实施了信息智能监控、收集、选择等功能,但最关键的信息辨别、分析依旧需要靠人工处理。反洗钱数据员在茫茫的“信息海”中。难以迅速、科学地判别出有用的信息,容易产生“应付思想”,满足于“完成处理”,进而导致反洗钱工作依旧不能适应目前“风险为本”的检测需要。优化反洗钱监控平台,实施系统自动
9、化管理,银行应紧密配合监管组织,认真研究反洗钱情报与事例,并总结出发展规律,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反洗钱监控平台;加速互联网建设,实现电子化信息收集的完整性、标准性、准确性;促进系统平台模块化结合,通过数据管理,令系统资源完全朝高风险工作倾斜,提升监控模型作用,减少无效人工辨别信息量,增加反洗钱的科学性。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义务,将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经办的超过规定金额或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总之,基层银行应紧紧围绕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反洗钱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反洗钱工作领导,不断完善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客户身份识别能力,进一步提高
10、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作出应有贡献。第三篇: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自2003年人民银行组织反洗钱工作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渐成体系,水平不断提高。但从商业银行反洗钱实务来看,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未能较好适应“风险为本”管理要求、充分实现资源向高风险业务倾斜,如何提升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有效性仍值得研究与思考。一、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主要历程(一)建立阶段2003年人民银行颁布了一个规定两个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11、),我国的反洗钱工作从无到有,金融机构反洗钱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这一阶段,商业银行大额、可疑交易主要依靠柜面人工识别和报送,柜面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是培育柜员反洗钱意识,实现大额交易如实全量报送、可疑交易报告“0”的突破,强调的是“有没有做二(二)迅速发展阶段2007年起,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的相继出台实施,为反洗钱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制化的平台和新的发展机遇。在人民银行统一部署下,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反洗钱监测系统,实现了系统自动筛选可疑交易数据,柜面人工甄别上报,可疑交易报送量急速增长。这一阶段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工作重点主要是对系统自动提取的可疑交易数据,人工进行甄别、判断、报送,强调的是“做了多少工(三
12、)逐渐成熟阶段经过了前两个阶段的发展,商业银行反洗钱意识已经树立。为应对外部监管压力,商业银行出于免责考虑,“宁可错报,不敢漏报”,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量剧增。大量的垃圾数据影响了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对真正可疑交易的识别,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有效性不足,并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为此,2012年起,人民银行确立了“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思路。这一阶段要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积极关注“高风险客户和业务”,更加强调“有效地做二二、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难点(一)面对“数据海”压力,可疑交易报告有效性仍亟待提高目前,虽然各商业银行均根据监管要求建立了反洗钱监测系统,实现了数据自动监测、采集、筛选等功能,但最
13、核心的数据甄别、分析工作仍需依靠人工完成。商业银行在反洗钱监测系统设计时,为避免模型运行中漏筛数据产生系统性风险,往往仍较为保守和谨慎,系统对照监管部门可疑交易标准筛选出的数据量仍然巨大。以某商业银行为例,2014年系统共自动生成疑似可疑报告约228万份,平均每个机构每个月约需处理近200份可疑报告,其中每份报告中又包含大量明细数据,这些数据均需要反洗钱信息员人工甄别处理,部分数据还需要补录。通过对约100家机构的随机调查,反洗钱信息员平均每天反洗钱数据分析处理时间约为1小时,而根据人民银行反洗钱报告统计显示,成功破获的洗钱案例占所有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比例约为至。反洗钱信息员在茫茫的“数据海”
14、中,很难快速、有效地识别出有价值的数据,极易滋生出“应付”情绪,满足于“完成操作”,从而造成反洗钱工作仍无法适应当前“风险为本”的监管要求。(二)反洗钱制度与业务规定在执行层面融合不足在我国反洗钱体系建立之前,对不同客户身份的识别要求已存在一系列制度规范,并已得到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如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制度虽然确立了“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但并没有具体“量化”融合到业务操作流程层面,商业银行客户识别工作流程仍基本按照现有账户管理要求在操作。由于账户管理制度制定之初并非针对反洗钱而设立,与反洗钱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反洗钱制度与柜面业务制度的双向
15、渗透不足,常使商业银行操作陷入“两难”境地。如商业银行对客户持续识别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账户年检,但近年来人行各地账户管理部门对客户账户年检所需资料有简化趋势,商事制度改革取消营业执照年检后,账户年检更加被弱化。商业银行如仅按业务要求了解客户,则未必达到反洗钱监管要求;反之,商业银行如提出比相关业务规定更高的要求,则一方面由于缺乏权威性,公众配合度不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间尺度把握不同,很难长期、有效开展。(三)反洗钱未有效渗透业务全流程,仍存在“反洗钱孤岛”商业银行反洗钱各环节工作相孤立现象仍突出。“了解客户”“等级分类”“可疑报告分析”等往往隶属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自成体系,各环节较为孤立
16、,就像一座座孤岛,缺乏有效的联通、联动机制,对已有识别成果的综合利用不充分。例如,对客户的了解和持续了解往往停留在经办人员对身份证件的形式审核上,客户部门实质性审查不足;而柜面、电子银行部门等也一般会比较关注自身的业务,线上线下的反洗钱融合较少。又如,相关部门或机构在受理司法部门对客户的调查等事项时,未能将其纳入反洗钱流程,在客户风险评定、可疑交易识别等各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反洗钱资源利用不足。(四)缺少专业化人才队伍目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信息员队伍中大多由柜面人员兼任,商业银行柜面承担了绝大部分反洗钱工作任务。但由于商业银行柜面人员业务营销、交易处理等工作繁重,很难有精力专心做好反洗钱工作。同时
17、,虽然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每年组织反洗钱培训,但培训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多为讲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大部分反洗钱信息员仍不具备将反洗钱要求自觉和恰当运用的技能,反洗钱工作随意性大,大多凭经验和感觉,无法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与反洗钱监管要求差距较大。三、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对策建议(一)加大对成功反洗钱案例的分析,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功能,推进系统智能化模块管理。商业银行要密切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反洗钱情报和案例的分析,及时总结规律,不断调整和优化反洗钱监测系统;加快网间互联,促进电子化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推动系统模型模块化组
18、合,通过参数控制,使系统资源充分向高风险业务倾斜,提高监测模型命中率,降低无效人工甄别数据量,提高反洗钱有效性。(二)加快对业务变革的响应速度,做好反洗钱制度缺位补充。在现行反洗钱法及相关管理制度体系下,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及业务发展实际,针对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细化规范化操作手册,明确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持续识别、交易记录保存等各个环节,规定动作和流程是什么、怎么做。监管部门权威性的规范有助于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可,能够使商业银行更好地履行义务。(三)内外兼修,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反洗钱运转体系。一是建立商业银行间反洗钱联席制度,积极促进各商业银行反洗钱案例、先进经验和运作信
19、息的互通、共享;二是商业银行内部要搭建起行之有效的反洗钱组织架构。一方面,反洗钱牵头部门要制定反洗钱工作总控表,并以商业银行反洗钱常见场景为出发点,建立标准化控制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强化业务间的联动和部门间联动,在不同孤岛间建立起桥梁;另一方面,反洗钱牵头部门要在行内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用于及时发布人行政策变化,使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均能够紧紧围绕着监管要求开展。各部门也可通过平台及时更新反洗钱信息,减少其他部门重新获取相关信息的成本。同时,商业银行要特别加大对新业务的反洗钱指导。所有新产品、新业务出台前,反洗钱牵头部门应提前介入,审核新产品、新业务管理流程有无准确体现洗钱相关工作要求,避
20、免产生新的“孤岛工(四)多措并举,加大专业化反洗钱队伍建设。一是推动反洗钱工作前后台分离,促进反洗钱数据分析专业化。将反洗钱工作中与业务流程结合不紧密、需要反洗钱信息员运用大量经验和判断,与反洗钱信息员业务素养相关系数高的工作,从柜面分离出来,由后台专门人员进行处理。如信息的补录和可疑交易的甄别、报送等。反洗钱工作前后台分离,一方面,能够减轻商业银行柜面反洗钱工作量,释放人力资源,使柜面集中精力在业务处理中做出落实反洗钱要求,提高柜面反洗钱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后台建立这样一支队伍,专门从事反洗钱数据的分析,大量而专注地接触、分析反洗钱信息,能够加快促进反洗钱专业人才的成长。二是
21、要建立日常培训和选拔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辅助竞赛等方式,培养和选拔出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三是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在反洗钱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单项特殊奖励,激励广大反洗钱信息员增强工作热情,提高反洗钱技能。第四篇: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反洗钱工作由前台营业和后台支撑配合开展,其中前台网点部分是反洗钱工作的“第一线”,抓好基层网点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在邮储银行的网点反洗钱工作中,反洗钱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营业人员技能水平偏低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从邮储银行网点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反洗钱工作仍面临
22、着诸多问题和难点,亟待加强与改进。当前,邮储营业网点反洗钱工作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客户难以认同。部分客户开户资料信息填写不完整,客户不配合,不少人认为“来你们这里开户就不错了,信息栏项目我随便填“,企业客户则认为经营业绩、资金流量及流向等是商业秘密,不愿留下更多的信息。二是部分网点存在“不必为”倾向,认为“咱们网点小、客户多,谁会来我们这里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难以到位。一是因为网点业务竞争需要,而放松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执行,担心严格执行会失去客户,存在“不愿为”的思想。二是反洗钱法实施前,大部分客户的留存信息不完整。三
23、是业务系统功能存在缺陷,办理业务时不能录入完整的客户基本信息,如现有系统无法显示客户身份证件有效期,导致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基本不现实;汇兑业务现行系统内无客户性别、国籍、职业等信息栏,客户身份证件类型、号码输不进去等。可疑交易识别存在难度。一是反洗钱相关制度规定的可疑交易甄别标准可执行度不高,如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18种可疑交易都取消了量化标准,需要相关人员主观判断,而在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怎样合理断定某项交易为可疑?二是基层网点以中低端客户为主,客户较多,网点营业人员工作强度大,业务繁忙,无暇分析和判断可疑交易。三是业务系统不完善导致可疑交易识别难,尤其是对公司业
24、务可疑交易识别不足,系统功能不完善,监测手段相对落后,柜面人员因难以掌握客户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和经营活动,很难区分正常支付与异常支付。网点相关反洗钱操作缺乏有效监督,反洗钱制度停留在表面层次,并未真正深入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如邮储银行设立了相应的事后监督与事后检查岗位,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局限于对柜面业务的复核,没有真正把反洗钱工作纳入事后监督和事后检查的范畴,如重视客户身份证件核查,但对客户开户资料填写是否完整未审核,即使审核后给前台下发了差错通知单,前台也无法整改等。针对上述难点,笔者认为:一要加强对网点及事后相关人员的反洗钱教育培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业务水平。要通过经常性的反洗钱
25、教育来提高网点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要对网点营业人员进行反洗钱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I,制定反洗钱业务轮训计划,在培训方式上要多采取案例学习法,逐步提高网点营业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确保熟练掌握有关反洗钱操作程序、可疑资金识别、分析和处理的措施、办法,提高抵御洗钱风险的技能。二要规范营业网点的反洗钱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防线,切实把好反洗钱的第一道关口。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并监督账户的使用;对未通过联网身份核查系统的证件,严格按规定登记;对办理的大额现金收付,要严格按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进行可疑交易分析,并及时上报。另外,需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议总行制定事后监督和事
26、后检查的相关制度,使邮储银行反洗钱制度细化到事后岗位,有效发挥反洗钱“第二道防线”的作用。三要实现人工与系统监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提高可疑交易识别能力,及时将可疑交易数据下载、上报,认真做好反洗钱系统“黑名单”维护。四要健全反洗钱检查和考核制度,有效督促网点人员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和义务。首先,审计部门要将网点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及时发现网点存在的反洗钱问题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其次,定期由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风险合规部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对网点反洗钱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进一步细化、量化、硬化考核项目。(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焦作市分行)温馨提示:目前,可疑交易识别是
27、网点反洗钱工作的难点,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落实人工识别工作。邮储银行于2007年建立了反洗钱监测报送系统,将符合18种可疑情形的交易以系统批量筛选和重点可疑黑名单监控为可疑交易数据源,在每个工作日按时上报给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数据的报送工作,邮储银行总行风险合规部在广泛听取了各一级分行、总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各成员及部门的意见后,将于近期正式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试行)第五篇: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按照监管部门及上级行的要求,基层行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的力度,初步形成了
28、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银行业务的不断创先,犯罪分子洗钱手段的不断变化,加上监管部门逐步推行的“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方法,给基层行反洗钱工作的增加了难度和压力,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一、反洗钱工作的难点(一)思想认识不适应,重视程度难到位。一是部分领导不重视反洗钱工作。虽然近年来各级行加大了对反洗钱工作管理的力度,但还存在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使部分支行及机构疏于此项工作管理。二是面对“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监管方法转变,部分支行存在不适应。三是重业务发展,轻内部管理。随着银行的迅猛发展,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基层网点考核指标越来越重,
29、各种检查因越来越多,业务发展压力大越来越大,从而影响了反洗钱的正常开展。(二)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工作难到位。一是反洗钱流程优化有待于完善。目前我行反洗钱工作运行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管理部门与前台业务部门及条线业务主管部门有待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反洗钱工作各项业务制度的还需不断完善。二是主要依靠人工分析,可疑交易识别难。主要问题表现在上报数据的人工分析和甄别质量不高,可疑交易报告要素不准确、不完整。三是系统平台难支持。目前我行反洗钱监控分析系统部分系统功能设计存在自身的缺陷,不能满足基层行按照反洗钱的要求全面捕获所需要的信息,直接导致了大量客户信息补录工作依赖于前台人员人工完成,既增加了前台
30、人员的工作压力,又导致前台人员事实上也难以开展有效的识别分析工作。特别是对于网上银行、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非面对面交易,更加迫切需要加强后台数据分析监测工作。(三)人员流动快,专业人才培养难倒位。一是反洗钱人员多数为基层行柜员兼职,且流动也比较频繁,很难适应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性要求。二是培训难。虽然各级都加大了对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的力度,但师资、时间等不能满足全体人员熟悉和运用反洗钱知识要求,基层行网点很难真正实现对可疑交易的监测数据以及可疑交易行为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二、基层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反
31、洗钱的相关制度,稳定反洗钱工作人员队伍,强化对一线柜员的培训,掌握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素质。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O三是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贝L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二)认真做好识别客户身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一是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状况等有;在为自然人客户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户的身份证件。
32、二是及时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三是切实做好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个人客户资料的保管,当保存其身份证明和金融交易记录,以及相关的支持文件;对于单位客户,应当保存其注册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和金融交易记录,以及相关的支持文件。无论是个人客户还是单位客户,这些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时间都不得低于5年,有的应当按照国家管理法规的要求做永久性保管。(三)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每一个金融机构都应当制定一套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要严格按照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
33、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借鉴国外及国际组织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经验,对金融交易进行识别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四)加大员工培训和宣传工作的力度一是商业银行应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使重点岗位的业务人员具有高度的反洗钱意识和熟练的反洗钱技能,掌握反洗钱操作程序、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等知识,熟悉有关反洗钱方面的规定、反洗钱操作规程及发现和处理可疑交易的措施办法。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反洗钱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了解洗钱犯罪及所造成的危害,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反洗钱活动。第六篇: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根据国际惯例:洗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
34、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洗钱严重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一是动摇社会信用,为金融危机埋下祸根;二是社会财富大量流失境外,主要有贪污腐败的赃款外逃和企业转移利润逃税等;三是破坏社会稳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安全因素泗是干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在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洗钱形式: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钱模式。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3、违规转账洗钱,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高卖低买等手法向国外转移赃款。5、成立外资公司或利用外汇黑市跨国洗钱,洗钱后以外商
35、身份回国投资。6、骗税洗钱。成立假企业,搞假出口,骗取退税后将非法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分散转款。7、利用关联单位洗钱。8、异地大额套取现金洗钱。9、通过“地下钱庄”洗钱。10、通过保险公司洗钱。投保后以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回收赃款。11、利用拍卖行、珠宝商等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12、以民间借贷形式洗钱。13、通过频繁的证券期货交易洗钱。14、利用国有企业改制洗钱Q低价转让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将国有资产离析后转入私人企业。洗钱活动害人害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将构成洗钱罪。清洗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也受刑事法律追究。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经济犯罪集团化、犯罪分工专业化以及犯罪行为国际化的背景下,加强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务必从我做起、人人有责。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