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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名万吨对辐干法挤压造粒分装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连云港新方向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对辐干法挤压造粒分装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306-320723-89-05-99169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中小企业园B-03号厂房地理坐标E:119度42分36.7秒,N:34度25分4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21氮肥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肥料制造262建设性质切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
2、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灌云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真灌行审投资备2023136号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90天是否开工建设也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6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埒子河口以东,江苏西路、深圳中路、澳门东路以北,台州路、新沂路以西,黄海以南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865.61公顷。包含装备产业园、轻工产业园、仓储物流园、燕尾新城、科技园。(
3、2)产业定位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以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产业零部件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以再生纸、新材料为主的轻工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及沿海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科技园;服务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的仓储物流配套区;以危险固废安全填埋、资源再生回收为主的环保产业园。按照产业类型划分为五个产业集群,包括装备产业园、轻工产业园、仓储物流园、科技园、环保产业园。(3)基础设施规划给水规划区域建成3座自来水厂,其中,保留1座,新建2座。保留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内自来水厂,远期备用,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占地5.5公顷,水源近期引自五灌河上游,主供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新建复垦区区域自来水厂1座,本
4、规划区协调复垦区区域自来水厂供水,用水规模不小于20万立方米/日,主供矿卤日晒区以东的区域。新建临港自来水厂1座,规模为22万立方米/日,占地9公顷,原水引自通榆运河、埒子口水库,主供矿卤日晒区以西的区域。排水规划建立分流制的排水体制。污水实行全面收集、集中处理。临港产业区主要由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两部分组成。污水量根据用水量乘以相应的污水排放系数确定。道路、广场、绿地等不计污水量,预测平均日污水量,远期约15万立方米/日。规划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17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15公顷,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尾水排入新
5、沂河。雨水规划依托防洪(潮)工程,建立与临港产业新区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完善的雨水排放体系,雨水就近、迅速、安全地导入附近水体,在设防标准内降雨时不成灾。雨水排水设计重现期重要地段23年一遇,一般地段1年一遇。雨水管道覆盖率近期达到80%,远期达到100%以上。产业新区主要受纳水体为埒子河、五利河、五灌河、灌河及内部水系等。按照流域划分,根据水体分布、地形地势条件,本着就近分散、自流排放的原则布置雨水管(渠),避免地面径流过分集中,雨水经管道汇集后就近排入周边河道。雨水管道尽量沿路顺坡布置,以减少管道埋深。雨水排放口内顶尽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洪水位,尽量在常水位以上。雨水干管布置在排水流域中间,尽量
6、使雨水管距离最短,坡降最小。供热规划规划近期以华能热电厂为集中供热热源,优先利用工业余热。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XB25MW背压式汽轮机+3X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两用一备),机组设计热负荷最大为3O6th.(4)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给水规划范围内生活用水由凯发新泉自来水(灌云)有限公司供应。凯发新泉自来水(灌云)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灌云经济开发区经一路、纬三路,日供水能力10万吨的临港产业区供水工程主管道已建成,取水口位于叮当河,全长约70公里,供应目前临港产业区内生活用水。本项目所在地附近给水管网己铺设,区域供水条件能够满足本项目用
7、水需求。排水规划范围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园区内雨水沟,最终排入黄海。规划范围内的连云港绿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0000mVd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该项目共分两期,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处理工艺采用“细格栅/集水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芬顿系统+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主要服务范围包括燕尾新城、轻工产业园内已建/在建企业。该项目环评已于2020年1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灌环审20201号),尾水排入新滩排水河。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建成,预计7月底投入运营。目前,园区内各已建企业污水纳入连云港胜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名为胜科(连云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尾
8、水排入新沂河北偏泓。胜科(连云港)水务有限公司是由胜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连云港胜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72亿元人民币成立的合资污水处理公司,目前己改名为连云港胜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优化改造项目2014年通过了灌云县环保局批复(灌环审20144号),10月1日正式接管运营,2016年通过灌云县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竣工验收(灌环验201633号),现状处理能力2万td,主要收集化工集中区范围内的染料、染料中间体、医药农药及其中间体等高难度处理的化工废水。目前,连云港胜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收集管网已铺设至本项目所在地,本项目废水能够接入连云港胜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规划
9、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后,废水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供热华能热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5年1月29日(苏环审2015123号)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目前华能集团已建成2台25MW级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3X220th(2用1备)高温高压煤粉炉,供热能力为302th,配套供热管廊全长33公里,己投入运行。供热管网已铺设至本项目厂区。本项目所需用热由区域供热中心集中供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灌环审查20181号)规划及规划环本项目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中小企业园B-03,属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境影响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灌云
10、县临港产业区范围评价符合性分为埒子河口以东,江苏西路、深圳中路、澳门东路以北,台州路、新沂路析以西,黄海以南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865.61公顷,包含装备产业园、轻工产业园、仓储物流园、燕尾新城、科技园。同时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园区产业定位为以重点发展以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产业零部件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以再生纸、新材料为主的轻工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及沿海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科技园;服务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的仓储物流配套区;以危险固废安全填埋、资源再生回收为主的环保产业园。按照产业类型划分为五个产业集群,包括装备产业园、轻工产业园、仓储物流园、科技园、环保产业
11、园。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是依托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成立的上下游相关联配套型企业,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采用联碱法生产,建设IlO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30万吨/年轻质纯碱、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铉)、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联碱法有利于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率,是目前纯碱生产的主流,在生产纯碱的同时产氯化镂,没有废液和废渣产生。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以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产品氯化钱为原料,用物理挤压法深加工成颗粒状产品。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关于
12、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属于上下游配套产业链项目,加强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功能协调,推动形成分工合理、资源整合的上下游产业链。1、产业政策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1氮肥制造,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以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产品氯化铉为原
13、料,用物理挤压法深加工成颗粒状产品,属于上下游配套产业链项目,加强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功能协调,推动形成分工合理、资源整合的上下游产业链。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连云港市灌云县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表I-Io表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红线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面积与项目相对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南与灌南县
14、为界,北以新沂河北堤外侧的小排河以北500米为界,西与沐阳县为界,东到场东村。该区域内包括灌新沂云县的南岗、待庄、东河洪洪水王集、杨集、图河、燕13199.9960方位S水调调蓄/尾港镇团港居委会,其公顷距离蓄区他区域内无居民点或居民居住。西起南岗乡袁姚村,东至204省道。另一块为西起杨集镇刘坪村,东至燕尾港镇场1.2km东村五图河(通榆河-五图河与界珏河交汇处)两岸堤脚间范围;五图河(五五图河洪水调越反图河与界坪河交汇处-方位洪水调蓄/柴门桥),西侧至五图河,北侧五图河农场与洋桥农场分界处,东侧5491.4126公顷SW距离0.67k昌区五图河农场与灌西盐场分界处及柴门大桥西侧,南侧至新沂河
15、外堤m脚处根据表11可知,项目所在区域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区为五图河洪水调蓄区,项目距洪水调蓄区边界约为0.67km,不在其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连云港市灌云县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相关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2所示。表12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16、关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我市PM2s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船)SCh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Ch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17、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2022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可知,2022年灌云县的臭氧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超标,其余各指标均达标。空气优良率为80.5%o臭氧超标可能是因为冬季露天焚烧现象仍较严重,燃烧散煤、废木材等高污染燃料取暖的情况仍较普遍,以及2022年高温、干旱、少雨、紫外辐射增强,大气光化学反应强,极端天气增多。2023年为促进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采取以下措施:紧盯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影响大气质量的关键变量,持续推进国控站点周边重点区域微环境整治,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问题治理,全面整治禁燃区内
18、燃煤销售、使用和燃煤锅炉复燃问题。对灌云实施重点攻坚,全力压降细颗粒物浓度。强化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选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标杆企业,推动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有效实施“一企一策”方案。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集群内中小企业强化源头替代或通过“绿岛”集中治理,推广餐饮、汽修、喷涂“绿岛”建设,相符切实减少或杜绝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均满足国标或地方标准,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第四条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
19、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主要为新沂河(北泓)和五灌河,根据江苏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连云港市入海河流考核点位和目标要求,新沂河北泓桥断面和五灌河燕尾闸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表
20、1中In类水标准。根据2022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新沂河北泓桥水质类别为In类标准,五灌河燕尾闸水质类别为In类标准,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中小企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目前排入连云港胜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业污水处理厂投运后,废水排入连云港绿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相符第五条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根据2022年度灌云县生态环
21、境质量状况公报,县域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相符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来“资源消耗上线”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3o表13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分析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
22、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自来水用量为4906.9m3a,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用水指标约为0.24m3万元。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总量红线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
23、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2446.4吨标准煤(电耗、蒸汽、水等消耗折算)。符合202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鸟强度控制在1.6吨/万兀O203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2吨/万兀O注:本项目用电420万kwh/a、蒸汽15000心、新鲜水4906.9m%,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折标煤系数分别为:电0.1229kgce/(kw.h)、水0.2571kgce/t,蒸汽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0.1286kgceg,则合计折标煤约24
24、46.4ta,本项目工业增加值为50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3o表13项目与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表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
25、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自来水用量为4906.9r113a,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根据计算,用水指标约为0.24m3万元。符合第四条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20
26、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本项目占地约8640m2,项目投资为20000万元,投资强度为1543.2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385.8万元/亩。符合土地利用管控要求。项目租赁标准厂房,容积率为2。符合第五条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
27、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能源消耗为吨标准煤2446.4(电耗、蒸汽、水等消耗折算)。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与园区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见下表14。表14与园区规划环评环境
28、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园区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否属于机电加工、装备制造产业含电镀工序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和机械加工项目以外的其他电镀产业不属于喷漆使用油性漆不属于禁止引入产业含六价格、氟化物、镉电镀工序的机械加工项目;不属于采用含氯烷炫等高毒溶剂清洗的机械加工项目;不属于采用含格抛光液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不属于采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窑)不属于轻工产业有炼化和硫化工艺轮胎、橡胶制造项目不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业不属于涉及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艺的新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以化学合成为主要工艺的新材料等轻工业不属于涉重(铅、汞、铭、镉和类金属神5种重金属)轻工行业不属于限制引入产业1、高水
29、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不属于2、废水含难降解有机物,水质经预处理难以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要求。不属于3、工艺废气难处理达标项目,排放恶臭、“三致”物质、“POPs”清单物质项目不属于4、对生态红线保护区有明显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不属于机械加工装备制造产业含磷化工序金属表面处理成膜工艺(需进行磷化工艺技术替代)不属于酸洗未采用连续化、白动化、密闭化设计不属于污水回用率低于50%不属于选用高毒、高尘焊接材料;不属于新材料含高氮、磷废水排放项目不属于建筑陶瓷生产线、混凝土生产线、改性沥青类生产线、石棉项目、砖瓦生产线、水泥磨粉生产线不属于本项目以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产品氯化铁为原料,用物理挤压法加工
30、成颗粒状产品,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不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与连政办发20189号文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项目位于文件中划定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且不在文件划定的负面清单内,能满足我市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9号的环境准入要求对比分析见表l-5o表与连政办发20189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
31、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项目选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属于上下游配套产业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相符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项目所在区域最近的生态管控区为五图河洪水调蓄区,距离为0.67km。相符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
32、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碎、镉、格、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内。相符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本项目不属于表中禁止范围。相符5目。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相符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本项目以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产品氯化钱为原料,用物理挤压法深加工成颗粒状产品,属于上下游配套产业链项目。相符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
33、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相符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34、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符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相符10灌云临港产业区管控要求: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禁止入园。本项目属于加强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功能协调,推动形成分工合理、资源整合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相符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要求。与苏化治(2021)4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
35、号),加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表16与苏化治(2021)4号文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加强非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管理(六)各地充分运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对园区外非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做好分类精准管控。依法保留企业要按照安全风险辨识、问题隐.患清单和安全环保本质水平提升建议,做好规范提升;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企业要对照问题隐患清单,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到位的,本项目位于灌云临港产业区,本项目属于上下游关联项目,以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产品氯化钱为原料,用物理挤压法加工成颗粒状产品,不属于 高污染项目,本项目 建成后,企业按规范
36、进行生产。抓紧复工复产并纳入后续日常监管。不符合条件且整改无望的,及时调整为关闭退出;迁建重组企业要加快搬迁进程,并做好迁出地和被重组企业的关闭退出;关闭退出企业要做好安全环保后续工作,并妥善安置职工。(七)非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仅能实施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产品品质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不得新增和改变产品种类、扩大产品产能,并由各设区市政府制定方案,统筹考虑逐步实现腾退,搬迁入园或关闭退出。(八)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环评类别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报告表以及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的农药制剂、涂料、润滑油、油墨、橡塑助剂、环保助剂等复配类企业(项目),可在依法批准设立并经设
37、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安全环保评估论证的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实施产业集聚建设发展。(九)综合利用种养殖业生物质废弃物以及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工业发酵残渣残液等废弃物资源生产有机肥料的企业(项目),由设区市研究制定布点方案,可以在废弃物产生地采用密闭式发酵等先进生产工艺与装备就近规范建设发展,或由废弃物产生企业自我配套建设。(+)支持船舶制造、钢铁、电子信息等行业龙头企业在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自身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支持重点工业园区综合考虑产业集聚、产业链配套等因素配套建设公用、集约、工艺先进的气体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加强涉化工艺的非化工类别企业管理(十九)支持和鼓励促进国内大循环构
38、建、省内制造业集群发展和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短板技术产品“卡脖子”清单项目,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环保的项目,支持和鼓励实施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及省内搬迁入园化工项目,支持和鼓励光刻胶、蚀刻液等电子化学新材料、高端生物医药中间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二十)对于生产环节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学药品原料药(271)、电子专用材料(398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1495)、合成纤维(282)、生物基材料(283)、日用化学品(268)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非化工类别企业,可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39、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聚建设发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鼓励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内建设。医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可以集聚发展或与医药制剂项目配套一体化建设。(二十一)对于化学药品原料药、电子专用材料等涉化工艺生产企业集聚较多的工业园区,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日常监管,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加强组织保障,整体提升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层次水平(二十二)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并规范化管理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对因不担当、不作为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的,
40、要严厉问责、严加追究。(二十三)省化治办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高位调度和统筹协调,牵头负贲解读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协调解决化工整治提升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难点问题,督查各地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情况和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整治提升领导小组。(二十四)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政策支持,加强联动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多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消防救援等行政执法部门强化园区外化工企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隐患,坚决减少和杜绝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41、年版)(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灌云临港产业区内,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42、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灌云临港产业区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灌云临港产业区内,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
43、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岸线、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生活废水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
44、开展生物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物性捕捞。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国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氮肥制造,采用物理挤压法加工成颗粒状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加强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功能协调,推动形成
45、分工合理、资源整合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相符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表18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文相关条款相符性分析序号条款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1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