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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6六、结论47附表4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600吨塑料粉末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320724-89-01-85399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张店镇工业集中区(张店镇扶贫产业园)地理坐标119度18分45.1681秒,34度”分18.999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
2、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6新建(迁建)1.改建C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6首次申报项目C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83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0.9%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D否5是:项目未批先建,已用地(用海)面积(m2)1500接受处罚(连灌南环罚字(2021)46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规划审批机关:灌南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灌政复202019号规
3、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L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租用园区内现有厂房,且已取得江苏灌南张店镇政府出具的同意建设证明,根据张店镇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要求。2.园区规划相符性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已由灌南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张店镇扶贫产业园的批复(灌政复202019号文)批准设立。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扶贫园区规划范围:东至连镇高铁红线,南至原高铁制梁场围墙,西至乡村道路,北至301县道,规划面积约310亩,规划区内重点发展食品添加剂、电子
4、、木材深加工、建筑材料、轻工(纺织、服装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及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环境友好型等产业。根据园区要求,园区应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园区环境保护力度,打造生产与生态功能协调的工业园区。本项目属于塑料粉末制造,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符合园区产业结构定位。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资源利用率等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环境功能下降。其他符合性分析L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生产塑料粉末。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
5、,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一般允许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中提出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均属于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
6、0)1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灌南县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6号),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表I-I0表1-1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国家级生生态空间态保护红管控区域线面积面积总面积义泽河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东西长10.9公里,西至盐河,东至灌河的河道及两侧外堤脚内5米范围/2.082.08S824m通榆河(灌南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南北长29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新沂河南堤外河坡堤脚,河道水域及两侧外堤脚外5米范围
7、,盐河四桥至盐河五桥对应的陆域面积除外/2.342.34W510m根据上表,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故本项目不违反其相关的保护政策,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3所示。表13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性1、大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根据连云港空气质量指数月统计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2021年)历史数据,项目
8、所在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气很少,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到二级标准要求。符合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区域主要河流为义泽河、盐河,根,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2022年1-12月连云港市水环境2、水环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I质量状况上半年连云港市水环境境质量,地表
9、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量状况,盐河考核断面达到【II类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水质标准要求,各监测项目值无超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I控制在1.03万吨。符合3、土壤环境质量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综
10、上,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开(连政办发(2018)38号)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其明确提出来“资源消耗上线”管控内7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40表i4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q(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函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P“严控资源消耗上线”符合性分析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汇总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本项目建成后,用水量为75m3a,主要循环冷却水。相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
11、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所用水量均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不开采使用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相符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用水指标约为0.58m3万元相符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总量红线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
12、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OO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21.24吨标准煤(根据电耗、水耗折算)符合202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6吨/万元。203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2吨/万元。根据计算,能耗指标约为0.041吨标准煤/万元,小于0.5吨标准煤/万元符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5所示。表15项目于连政办发201837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彳
13、生1、能源消耗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相符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2、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
14、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1、本项目所用水量约为75m3a,主要循环冷却水,本项目用水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2、本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3、项目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执行。相符3、土地资源消耗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
15、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庙、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庙、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本项目租赁张店镇扶贫产业园标准厂房,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在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内,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踊综上,本项目的建设
16、符合国家及地方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项目与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的环境准入要求对比分析如下:表L6连云港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是否属面清单负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戈U、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1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属于0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
17、行分级分类2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不属于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际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管控区域。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粉末制造,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
18、所列禁止行业。不属于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不涉及燃燥锅炉。不属T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选址为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不属于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坪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7号)
19、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连环发(2017)134号)。重点建设徐坪IGCC和赣揄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o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对钢铁类重点管控行业/产业的界定,本项目不在钢铁重点管控行业之列。不属于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
20、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已通过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不属于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项目排放污染物均达到国家不属于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
21、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功能类别,项目的建设在环境容量范围内。不属于因此,本项目满足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要求。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位于其中的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全省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04
22、1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8.47%。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中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l-7o本项目选址属于淮河流域,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l-8o表L8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控别管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
23、OI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隙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 .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I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选址位于张店镇扶贫产业园,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符
24、合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 .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 .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 .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
25、、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围内。本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污染物排放管控1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So2、NOx、挥发性有机物、COD、NH3-N、TN、TP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污染物经过环保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实行污染
26、物总量控制。符合境险控环风防1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 .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 .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以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工
27、行业。项目建成后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符合及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2 .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
28、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 .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用水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本项目生产工艺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表1-10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江苏省通
29、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总
30、量控制。污染物风险管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项目不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原辅材料通过陆上车辆进行运输。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发2022R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11。表1-1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
31、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32、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
33、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岸线,也不位于所列规划、区划范围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木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捕捞业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三公里范围内,也不属于化工、尾矿库、渣库、璘石膏库项目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
34、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燥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相符综
35、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方案(苏大气办20184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苏大气办20184号文件相符性分析详见表表L9与苏大气办20184号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企业情况相符性其他行业1、物料运输(I)运输散装粉状物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罐车。(2)运输袋装粉状物料,以及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的物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散。(3)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车辆在驶离煤场、料场、储库、堆棚前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粉状、粒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密封包装。符合2、物料装卸装卸易散发粉
36、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之:(I)密闭操作;(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装卸;(3)在装卸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物料密封包装,装卸过程无粉尘产生。符合3、物料储存(1)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料仓或封闭式建筑物内。(2)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储存于储库、堆棚中,或储存于密闭料仓中。储库、堆棚应至少三面有围墙(或围挡)及屋顶,敞开侧应避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位。(3)露天储存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堆置区四周应以挡风墙、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围挡(出入口除外),围挡高度应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同时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网)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等控制措施。临时露天堆存
37、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物料密封储存。符合4、物料转移和输送厂内转移和输送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D一(1)采用密闭输送素统;(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转移和输送;(3)在上料点、落料点、接驳点及其他易散发粉尘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混料室产生颗粒物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研磨、分选产生颗粒物经二级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符合5、物料加工与处理(1)物料加工与处理过程中易散发粉尘的工艺环节(如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渣)、包装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不能密闭的,应采用局
38、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2)密闭式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等应密封良好,无粉尘外逸。混料室产生颗粒物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研磨、分选产生颗粒物经二级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符合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相符性分析表1-10与苏环办2022218号相符性分析序号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I涉VoCS排放工序应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无法密闭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按排气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578)规定,设置能有效收集废气的集气本项目挤出工序产
39、生非甲烷总烽,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DAOo2、DAoO4排放。相符罩,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涉VOCS企业废气治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22225号)相符性分析表LU与连环发2022225号相符性分析序号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颗粒物活性炭碘吸附值2800mgg,比表面积2850m2g;蜂窝活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0.9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4MPa,碘吸附值N650mgg,比表面积2750m2g企业应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
40、、比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颗粒物活性炭碘吸附值2800mgg,比表面积2850m2g企业将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相符2规范活性炭填充量。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使用原辅材料符合省大气办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文件要求的,不作要求。)本项目活性炭平均吸附量取I
41、g废气5g-活性炭进行核算活性炭产生量。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4.359ta.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背景灌南玖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张店镇扶贫产业园。企业于2020年9月完成两条生产线设备安装,2021年7月20日,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至灌南玖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于2021年7月2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目前企、也已缴纳罚款,项目暂无投入运行。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号令,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42、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1824号令,2018年12月29日施行)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施行)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第1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内容,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1,产品主要用于粉末涂料上游原料,不添加流平剂、分散剂等其他助剂,客户购入后根据不同要求,添加不同助剂混合,即为粉末涂料。表2
43、1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能力年运行时数(h)塑料粉末2545m3600ta2400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用到的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2,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3。表22项目用到的主要原辅材料序号名称年用量(ta)备注1聚酯树酯1800固体,袋装2颜料(钛白粉(TiOz)500固体,袋装3填料(滑石粉)1300固体,袋装表23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聚酯树酯本项目使用聚酯树酯是对苯二甲酸新戊二醇酯,化学式G9H20O4,结晶固体。分子量312,熔点100-IlO0C,沸点436(760mmHg),相对密度1.215(水=1),不溶于冷水,溶于大多数醇、酮、酯、酯肪烧、芳
44、香煌和氯化危溶剂。分解温度大于300,无毒,不属于危险品。2钛白粉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白色粉末,遮盖力和着色力强,相对密度(水=1):3.9;溶解性:不溶于水、盐酸、稀硫酸、醇。具有高稳定性、高透明性、高活性和高分散性,无毒性和颜色效应。熔点18307850。C3滑石粉滑石粉是一种工业产品,为硅酸镁盐类矿物滑石族滑石,主要成分为含水硅酸镁,经粉碎后,用盐酸处理,水洗,干燥而成。4、项目用到的主要设备项目用到的主要设备见表2-4。表24主要设备表车间序号名称规格参数/用途数量(单位)备注1混料机GHJ-3004生产设备2挤出机SLJ-60B4生产车间3磨粉机/44水冷系统非标45布袋除尘器250
45、00m3h2环保设备6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10000m3h47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IO(X)Om3Zh25、平面布置情况项目主要建构筑物见表25,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三。表2-5厂区主要建(构)筑物情况一览表车间序号建设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备注1生产区928928/生产2原料堆放库100100厂房内隔断3成品堆放库100100厂房内隔断车间4混料室100100厂房内隔断5办公室7272厂房内隔断6设备间200200厂房外新建6、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见表2-6o表26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体程主工生产车间轻钢框架结构约13OO.OOm2;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