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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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股份有限公司目录一、工程概况2二、节能监理依据2三、节能监理工作内容3四、节能监理目标与要求5五、节能监理方法与措施8(一)墙体节能工程监理9(二)门窗节能工程监理12(三)屋面节能工程监理13(四)通风与调节能工程监理14(五)采暖节能工程监理16(六)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监理20(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理21(A)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22(九)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23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雍锦湾项目工程地址:太白山路西北侧建设单位:郑州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河南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2、监理单位:河南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为XXX项目,包括1-21#高层及22#三层幼儿园和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0.5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溪河市淞江路与太白山路西北侧,建筑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分类:一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分类为一级。墙体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二、节能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2、建筑节能相关的验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4、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5、经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三、节能监理工

3、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3)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4)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财口建议。(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

4、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2)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3)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6)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产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

5、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袋装玻化微珠、水泥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出口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

6、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确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

7、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

8、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5)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四、节能监理目标与要求:本工程节能管理目标为,使得本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河南省有关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要求,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承担相应责任。1、技术与管理。(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

9、准。(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确认。(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5)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10、2、材料与设备。(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2)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定的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3

1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6)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

12、否则应采取降氐含水率的措施。3、施工与控制。(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以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4)验收的划分。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建筑节能分工程划分表划分。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

13、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建筑节能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抗裂层;饰面层等2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3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4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5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

14、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6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全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7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五、节能监理方法及措施:(一)墙体节能工程监理。1.用于采用高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夕M

15、呆温定型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砂浆。(3)锚固件。(4)增强网铺设。(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7)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5、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6、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等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

16、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7、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8、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9、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粘结材料的粘结密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10、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11、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

17、工方案的要求。12、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13、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3)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需求量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14、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15、墙体节能工程各类

18、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层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和有关标准的规定。(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16、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

19、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17、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18、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19、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20、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21、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22、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

20、、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二)门窗节能工程监理。1、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节能工程。2、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1、和必要的图像资料。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樟也为一个检验批。(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模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樟也为一个检验批。(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5、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樟,不足3楼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樟,不足6樟时应全数检查。(2)特种门每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

22、少于10模,不足10樟时应全数检查。6、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7、建筑外门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屋面节能工程监理。1.建筑屋面节能工程,包括采用板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基层。(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睫隙填充质量。(3)屋面热桥部位。(4

23、)隔汽层。4、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5、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6、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7、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8、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舞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四)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监理1、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

24、、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2)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3)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4)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

25、见证取样送检。(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3、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

26、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4、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五)采暖节能工程监理1、一般规定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并应符合节能规范相关要求。2、主控项目(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

27、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2)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PE-RT管材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送检:PE-RT的导热系数、耐温要求。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

28、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控制、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4)采暖盘管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采暖埋地盘管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敷设间距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埋地管道不允许有接头。(5)采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热力入口装置中各种部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热力计量装置、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观察、和维护;水力平衡装置及各类阀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和调试。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水力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6)采暖管道保温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

29、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mm-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现象;硬质或半硬质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不应大于5mm,并用粘贴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缝应设在侧下方;(7)阀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层结构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8)采暖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9)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行和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C要求

30、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G且不高于loC3、一般项目采暖系统过滤器等配件的保温层应密实、无空隙,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4、节能采暖材料的准备(1)本工程采暖管材采用PE-RT管材,是一种新型绿色环保管材。它采用先进的热熔连接技术,连接处的强度不但没有降氐,还远远高于管材本身的强度,更增强了系统的严密性。(2) PE-RT管材,具有以下优点: .卫生无毒。 .线性膨胀系数较小,具有与金属管相当的强度,韧性好、耐冲击。 .耐腐蚀、不结垢。可避免管道结垢后堵塞。.保温节能。导热系数仅为金属管道的二百分之一,用于采暖管道保温节能效果极佳。 .质量轻。比重为金属管道的七分之一。 .外形

31、美观。产品内外壁光滑,流体阻力小,色泽柔和,造型美观。 .安装方便可靠。采用热熔连接,无需套丝,数秒钟可完成一个接头连接。 .使用寿命长。管道在正常使用寿命下可达50年以上。(4)对管材、管件的外观质量要求: .管材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脱皮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基本一致,冷热水管应有明显标识。 .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无变形,合模缝、浇口处应平整、无开裂。(5)每一层楼或每系统作为一个检验批,每检验批抽检间数(标准自然间)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有防水要求的间数抽检不应少于5%,且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全数检查。(6)保温隔热材料的产品类型、规格、等级、

32、导热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材料的密度、压缩强度、阻燃自熄性等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7)散热器的产品类型、规格、散热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8)隔热铝箔、玻璃丝布等卷材的厚度、密度、抗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节能采暖系统的安装(1)安装前要进行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2)采暖工程地埋采暖管的安装,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3)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放线、配管。同一通路的采暖管线应保持平行。(4)地埋管道在地面垫层内严禁有接口。(5)采暖管铺设于绝热层表面,用专用的管卡加以固定。(6)采暖管固定点的间距:直管段不应大于100Omm,弯曲管段不应大于350mm(7)供水管上

33、应设过滤装置。6、热媒集、分水器安装:(1)热媒集、分水器应加以固定。(2)集、分水器水平安装时,其中心距地面应不大于300mm;当垂直安装时,集、分水器下端距地面应不大于150mm。(3)采暖管进出地面至连接配件的管段应设置在硬质套管内。(4)定购热媒集、分水器时,要留出放风管的接口。(5)采暖管与集、分水器牢固连接后,应对采暖管的每一通道逐个进行冲洗,直至出水清净。(6)采暖管严禁踩踏、用作支撑或借作它用;敷设采暖管的地面,应设明显标志,严禁在地面上剔凿或放置高温物体。7、地板采暖系统的检验、调试与验收(1)检查各连接点或接口的整洁、牢固和密封性。(2)检查管道卡架的安装位置和牢固性。(3

34、)从采暖管道敷设和热媒集配装置安装完进行试压至填充层施工完进行二次试压,会同监理共同验收,并签证。(4)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前,应对试压管道和有关构件采取安全有效的固定和保护。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低于0.6MPao(5)水压试验要求:管道充满水后,进行水密性检查,在试验压力下一小时,压力降不大于O.O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O.O3Mpa,检查各接口无漏水现象,合格。(6)调试:初次通暖应缓慢进行升温,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在设计工况下连续供暖24h,并调节每一环路水温达到基本一致,各房间温度满足设计要求为止。(六)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监理1、工

35、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8h的不间断试运行。2、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传感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2)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阀前后直管段长度、流体方向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3)压力和差压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要求;(4)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5)温度传感器的安装

36、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要求;(6)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7)智能化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温度设定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要求;(8)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注。3、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理1、低压配电系

37、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标称截面(mm2)20。C时导体最大电阻(Q/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0.536.00.7524.51.018.11.512.12.57.4144.6163.08101.83161.15250.727350.524500.387700.268950.1931200.1531500.1241850.09912400.07543000.0601(八)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

38、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2、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方法见本规范附录C。其检验目的是:(1)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汁要求;(3)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3、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其检验目的是验证建筑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4、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彳氐于本规范的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

39、1)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2)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樟。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模。5、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6、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7、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

40、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九)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达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节能工程的检测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

41、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测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2)分项工程

4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6、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和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现场实体检验记录。(6)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9)设备单机试运转达及调试记录。(10)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资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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