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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事故及意外防范制度一、严禁工作失职。麻醉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全神贯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一丝不苟,在麻醉中必须时刻密切观察病人的变化,随时记录各种生命体征及变化,并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对意外事故的征兆早发现,妥善处理。对麻醉医师而言,事故往往是由于脱岗和严重违反工作常规所致。二、全麻、重危病人和小儿麻醉应由2人担任,体外循环手术应由2-3人担任麻醉,局部麻醉1人即可,每次用药前要有二人校对后方可使用,严防用错药。三、麻醉前应正确判断病情,做好麻醉前准备。麻醉科负责人应按科内人员的技术水平安排每天的麻醉工作,不可超越各级医师的工作范围和实际水平,发现有不能胜任或病人情况突发时,需调配相应人员及时处理,保证病人生命安全。麻醉者在工作中遇到技术上的困难时,切勿草率从事,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开展新技术或重大手术的麻醉时,必须进行讨论,周密计划,必要时科主任亲自担任麻醉。四、麻醉人员应严格执行用药时的核对制度,熟悉各种药物的性能、副作用、使用方法及其相互作用,以免药物反应时不知所措。五、麻醉中所用药品除做好记录外,剩余的或空瓶都应暂时保存,待手术完毕,病人无异常情况,方可处理。六、麻醉所用器械和仪器要有定时维修和检查制度,要求性能良好,保证使用。术中、术后发生的重大问题,均应立即向主治医师或主任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实习、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负责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