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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 、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 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 、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五)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5号) (六)环境保 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 2-1995)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的收集、 贮存、转运、转移、综
2、合利用等活动。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 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 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 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企业 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 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3、负责公司日常 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 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 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 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 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安全环保部门(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 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
4、,监督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 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 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 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二)生产管理部门(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 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 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 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
5、求;不得把没有污 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 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 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 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三)化验室(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 分析;(2)、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 是否超标、达标等
6、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 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 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 环境。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 锁管理模式。(四)供销部门(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 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 境;(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 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
7、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 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固废法有关规定、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 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1)、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 设专人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 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
8、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 非危险废物中贮存。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 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 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2)、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 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 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 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I、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 利用
9、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 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 上年度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 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 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
10、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 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12月30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 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 少保存5年。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环保部门汇报:(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 施的;(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五、危险
11、废物分类管理制度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 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 置的危险废物。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 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六、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 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危险废物标识。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4、环保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 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堆放管理。5、专管人员每天必须
12、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 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 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 时处置。6、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 废物转移工作。7、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8、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七、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为申报登记、 环境统计、三同时验收等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相关数据提供确 实可靠的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
13、具体内容如下:1、建立管理台帐前期准备工作危险废物台帐的基础建立,确定所利用的危险废物并在企业内部给危 险废物确定唯一的编号。建立相关记录表格,相关表格一般应分别留 存于危险废物利用部门、贮存部门和台账汇总部门。2、管理台帐建立的步骤(1)记录与计量在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帐记录表,危险废 物转移出时或在单位内部利用时,必须要求称重。(2)定期资料收集与汇总定期汇总危险废物台帐记录表,相应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3)形成完整台帐汇总危险废物台帐报表,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工序调查表及工序 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利用情况一览表
14、,形成完整的危险 废物台帐。3、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与保障(1)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涉及单位内部危险废物的贮存、 利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2)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利用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 废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 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 良好运行,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 台帐管理员)汇总。八、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1)、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2)、危险废物基本知识;(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危险废物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15、;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2、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进厂职工的培训: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教育(2)、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车间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4)、定期教育3、组织实施部门、危险废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危险废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危险废物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 知识培训教育。本规章制度从2017年11月15日起执行和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 证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和员工健康,根据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
16、制订本制度。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6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7 K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X GB15562.2-1995 );(8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X1.3、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 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和处置等活动。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
17、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保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2.1、 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 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2.2、 设立由公司负责人、各部门(分厂)负责人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 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实时决策、监督和协调;2.3、 运营管理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统 筹管理,把危险废物管控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2.4、 各部门(分厂)负责人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对本单位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把危险废物管理纳入到本单位日常管理;2
18、.5、 各单位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稳定生产装置,规范工艺流程,减少污染排放。2.6、 各部门(分厂)危险废物管理责任261、运营管理部危险废物管理职责(1)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网络,完善环保 管理体系,对各部门(分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监督落实;(2)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 规定;(3)根据各生产单位提交的危险废物年度处理计划,编制公司危险废物年 度处理计划并下发;(4 )对各部门(分厂)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贮存和处置全过程监管和 跟踪;(5)对危险废物处理厂商资质评估和
19、入厂审核;(6 )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262、生产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职责(1)各生产单位应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到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2)各生产单位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堆存、暂放要采取 有效防范措施,并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申请单(申请单见附 件1)提出申请,待审批完成后,由产废单位负责把危险废物转移至危险废物仓 库;(3)各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物产出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至少半年 一次更换或清理设备中危险废物过滤或处理物质;(4 )每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运营管理部提交本单位下年度危险废物处理 计戈U ;(5 )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做到规
20、范处理、达标排放;对不执行环保三同 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263、危险废物仓库管理职责(1)做好公司危险废物仓库的管理工作,危险废物仓库应由专人管理,对 危险废物的入、出库应建立登记台账,实时更新;(2)保证危险废物仓库正常运行,杜绝发生危险废物泄露、渗透等环保事 故;(3)配合公司做好危险废物仓库中危险废物的清理、转移工作;(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仓库中危险废物存贮时间不得超过 1年;(5 )其他需要开展的环保工作。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3.1、 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并结合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并分类,防止混
21、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 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3.2、 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 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3.3、 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2条规定及省、市、(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4.1、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容器和包装物应当符合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并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4.2、 危险废物仓库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22、标识牌上 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及防范措施等内容;4.3、 危险废物标识标志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和颜色要求, 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 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4.4、 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 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或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4.5、 危险废物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X GB18597-2001 ) 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 )要 求。40 x 40cm帆目的橘黄色 黑体字 黑色2 .危险类
23、别:按危险族物种 美选择.3 .使用于:愈险废物贮存设 施为房民的;或北ff囚墙或防护桥 栏,且高度需于1Q0CM时;五、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3条规定及省、市、 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危 险废物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和无害化处置危废,防治污染环境,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5.1、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上年度危险废物利用 情况及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下发
24、并备案。5.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1)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本现对危险废物收集、转 移、贮存和处置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 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5.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向区(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保存期限最少5年。5.4、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辖 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和备案:(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
25、人和住所的;(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3 )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原产生、贮存危险废物设施的;(4 )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六、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省、市、区(县)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和落实公司危险废物 申报登记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6.1、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应由专人负责,通过登录市固体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 统做好公司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6.2、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市固体废物综合监管信息
26、系统如实申报上年 度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区(县)级环保 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6.3、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按年度危险废物 处理计划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七、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7.1、 危险废物贮运流程7.1.1, 根据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各部门(分厂)现场产生的危 险废物应积极收集暂存,避免遗撒、溢流,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暗排等;7.1.2,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及时与危险废物仓库联系、沟通工作,做好厂 内危险废物的转运、贮存工作;7.1.3, 危险废物专管人员应按公司规章
27、制度对危险废物储存点进行规范管 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暂放管理;7.1.4, 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危险废物仓库专管人员必须对车辆所 运输的危险废物类别及其数量等信息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7.1.5, 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开展危险废物贮运相关工作;7.2、 危险废物贮运要求721、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 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722、危险废物专管人员对仓库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日常检查,贮存场所必 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723、在危险废物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告知 牌和相关管
28、理制度。724、应保持危险废物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72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废标识;726、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并设专人 管理;八、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 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区(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 存、处置等有关资料。8.1、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见附件2、附件3 ),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 类、数量、贮存、流向等信息,并确保
29、登记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8.2、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建立821、记录与计量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暂存和处置等环节应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帐记录 表,危险废物转移出时必须称重;822、定期资料收集与汇总定期汇总、更新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记录报表,相应记录报表或凭证以及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823、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应涉及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贮 存和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82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危险废物内部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 (分厂)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贮存和处置等信息,保证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良好运行
30、,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 专人负责汇总;825、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应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并采用 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9条、国家环保总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省、市、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9.1、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由专人负责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 市固体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9.2
31、、 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921、统筹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危险废物转移 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922、负责按规定要求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领取、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923、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要求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924、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925、负责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同时 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9.3、 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9.3.1、 公司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 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
32、,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9.3.2、 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应提供转移五联单,公司应如实填写联单中危险废 物产生单位,并加盖公章,经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 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 联及其余各联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9.3.3、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 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 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 单位;9.3.4、 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 如实填写
33、联单中接受单位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 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 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 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9.3.5、 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并通知产生单位;9.3.6、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辖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 存期限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
34、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十、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包括拟定的检查问题类 型及检查频率),由运营管理部牵头,定期在生产过程中针对以下情况进行排查:L危险废物装卸区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2、危险废物产生设施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 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4、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所是否存在分类不规范现象。十一、奖惩1、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 有关规定;2、因危废处置不当被环保部门处罚的生产单位,每次对单位负责人
35、负 激励5000元;3、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规范控制的生产单位,存在无组织排放的,每发现一次对直接责任人负激励5000元,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负激励2000元;4、各生产单位没有及时提交年度危险废物处理计划或者提交的年度危险废物处理计划与当年实际危险废物处理量相差大于30%的,对单位负责人负激励1000 元;5、公司对各生产单位提交的本年度危险废物处理计划与去年危险废物的实际处理量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对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做如下考核(见下表),其中涉及到工艺变更、设备改造等情况的,必须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提交报告。6、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 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7、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一: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编号:申请单位:申请日期:核准:申请人:接受部门确认:1、此表单由产废物部门填好后由接受部门确认。2、该申请单同废弃物一起交于物流仓储3、本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申请部门留存,第二联由接受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