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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XXX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健康福建行动2030”行动规划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和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推进我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引导餐饮业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
2、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到2023年底,全市按照标准建设不少于30家营养健康食堂(餐厅)。二、建设要求各县区原则上选取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近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食堂及餐厅5家(湄洲岛管委会及北岸管委会不少于3家),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的建设活动。各县区卫健局商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确定本辖区建设单位,并将选取情况汇总报市卫健委备案。三、建设内容根据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及“健康福建行动2030”行动规划的合理膳食行动工作要求,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造环境和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
3、要求、供餐要求等进行建设。四、重点任务(一)完善组织管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应当设立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工作组),并提供人员、资金等支持。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事宜。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和台账制度。(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人员。营养指导人员应具备公共营养师、注册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证书,定期参加国家认可部门开展的均衡营养、合理搭配、三减(减盐、减油、减糖)等业务培训。营养指导
4、人员负责指导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的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制定菜单和菜品制作标准,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食堂(餐厅)负责人和营养指导人员每年度不少于20(16)学时培训,重点接受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食物采购、储藏、烹饪以及“三减”等方面的培训,厨师应接受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餐厅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并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餐桌摆放“三减”小桌牌。坚持食物多样、营养均衡的膳食模式,创新改良菜品,增加低盐、低
5、脂、低糖菜品比例,探索推出适合老年人、儿童、肥胖者、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人群的健康营养菜品。营养健康学校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身体发育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供学生在就餐时科学合理选择菜品的种类和数量。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单位食堂应在显著位置公布菜品目录,鼓励公布带量食谱。减少高糖、高盐、高脂食品的供应,有供应的应进行健康提示。单位应以食堂为主体组织、举办膳食营养相关活动,开展营养健康主题讲座。(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要利用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
6、营养健康氛围。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知识手册、折页宣传有关膳食营养和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等内容。在餐厅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开展体质监测,摆放身高、体重测量工具、体质指数(BMI)测试盘、电子血压计等自评自测设备和工具,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食堂(餐厅)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配餐、用餐。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遴选阶段(2023年7月初至7月30日)各县区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和营养与健康
7、学校建设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企业)职工食堂、学校食堂等摸底调查,确定一批餐饮单位进行建设。各地要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二)全面建设阶段(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内容,全面开展营养食堂(餐厅)建设活动,完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制度建设、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市疾控中心和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做好技术指导。各县区卫健局于9月底完成建设工作,并将总结报市卫健委法规监督科。(三)评价总结阶
8、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市卫健委将组织市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市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各县区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活动现场评价(附件1、2),重点评价组织管理、环境建设、供餐服务、人员管理等内容。评分在90分以上的予以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级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向社会公布并颁发“XXX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牌匾。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称号,并收回牌匾。六、任务分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开展日常工作指导和评估验收,统一制作
9、“XXX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牌匾。教育部门负责动员本系统和主管的单位参与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组织相关单位营养工作人员参加营养指导员培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参与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提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市(县、区)疾控中心牵头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七、工作要求(一)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各县区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尽快制定本辖区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工作。(二)规范建设
10、,鼓励创新。各县区在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推荐原有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食堂(餐厅),创新营养健康工作路径,探索可复制的措施办法,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三)及时总结,持续开展。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食堂(餐厅)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把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县区要有
11、序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市卫健委联系人:廖X羽;电话:0591-X。市教育局联系人:郑X泉;电话:0594-X。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吴X宇;电话:0594-X。2022年XXX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扎实推进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及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有效推动我省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在全省遴选一批不同类别的食堂(餐厅)
12、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建设,提升有关食堂(餐厅)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向全社会倡导并推广以”三减”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22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二)在全省遴选一批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22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与健康学校。二、实施范围全省21个市(州)通过遴选,确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的食堂(餐厅、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其中成都市试点食堂不少于8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8个,试点学校不少于8个;其余
13、各市试点食堂不少于4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2个,试点学校不少于2个;三州根据本地情况在食堂、餐厅、学校中自选一类开展试点建设,试点建设单位不少于2个。国家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参与试点建设工作。各市(州)试点食堂(餐厅)应基于以下条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各市(州)试点学校应基于以下条件: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连续2年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
14、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议试点学校选择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三、主要任务贯彻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及健康四川行动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附件1、2)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附件3,营养健康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验收细则待制定后另行通知),结合各地实际,开展试点建设及评估验收工作。四、工作程序及时间(一)试点遴选(2022年5-6月)。各市(州)在接到本方案后按要求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牵头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健
15、康委备案(附件4)。(二)宣传培训(2022年6月)。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省级培训;各市(州)参照省级方式扩面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结合本地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的理念和标准进行倡导宣传。(三)开展建设(2022年6-9月)。各市(州)根据任务要求,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建设工作。(四)自评推荐(2022年10月)。各市(州)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进行自评,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估验收的单位,推荐材料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五)评估验收(2022年11-12月)。组织省级试点建设工作专家组对各市(州)推荐和省级
16、抽选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省级评估验收。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组织本级评估验收工作,其中参与省级评估验收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本年度不再参与市级评估验收。(六)总结挂牌(2022年12月)。组织试点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对通过评估验收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进行挂牌。试点单位在挂牌后如出现违反国家指南、相关验收细则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由验收挂牌单位取消其挂牌资格。五、任务分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牵头组建专家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教育、民政、商务、市场监管、体育等行政部门负责动
17、员本系统及所主管的相关单位(企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推荐相关专家组成员,根据试点建设任务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其他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已有基础向牵头单位推荐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省营养学会、省营养师协会负责动员会员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指南,积极参与本地试点建设工作,组织会员利用”全民营养周”等主题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理念和要求进行倡导宣传。六、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密切协同。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是推动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是将营
18、养健康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的有效方式,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健康四川年度考评工作。各级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规范建设,鼓励创新。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建设指南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对照要求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本区域试点任务,协调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支持各地根据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的行业特点,创新营养健康工作路径,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加大宣传,强化保障。各市(州)要将本项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试点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扩大此项工作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点带面推进营养健康工作的良好局面。除省级已下达的相关经费外,各地、各单位应积极争取配套经费支持,保障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