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44038 上传时间:2023-08-20 格式:DOCX 页数:137 大小:252.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7页
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7页
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7页
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7页
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 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docx(13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UDC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773-2012蓄滞洪区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flood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2012-05-28发布2012-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fld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GB50773-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2、139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73-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班二十八日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本规范对

3、蓄滞洪区建设标准和蓄滞洪工程的规划设计等方面作了规定。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蓄滞洪区建设标准、基本资料、蔷滞洪区工程布局、蓄滞洪区防洪工程设计、蓄滞洪区安全设施设计和蓄滞洪区工程管理设计。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OIL电子邮件:jsbz),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要起草人:董必胜徐迎春洪建黎前查黄云仙徐贵陈锡炎刘晓群主要审查人梅锦山陈黎昔平春吴生刘平毅卢周新翔章刘福田王富曾翔慈志小郑洪程远廖红秋广恺胡发夏义胡诗陈清濂李小燕叫一何修胡训俅润程晓邱绵陶如张金金问顺荣朱沈福峰新洪培永刘岫谭伦郑良文康郭辉1总则(1)2术语3蓄滞洪区建设标准3.1 蓄滞洪区风险等级(4)3.2 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3.3 辞滞洪区安全建设标准(6)4基本资料4.1H三(7)42气象水文43地形地质(7)4.4窜滞洪区基本情况(9

5、)5蓄滞洪区工程布局(10)5.1TmS(10)52嬲工程(10)53排涝工S*(11)54安全建设(11)6蓄滞洪区防洪工程设计(6.1 苜滞洪区围堤和穿堤建筑物设计(13)6.2 分洪控制工程设计(13)6.3 退洪控制工程设计(16)6.4 4排涝泵站设计(16)7蓄滞洪区安全设施设计(7.1安全区设计(18)72安全台设计(19)11ongni73安全楼设计(20)7.4撤离转移设施设计,(21)8蓄滞洪区工S管理设计(22)JUTB,(22)82管理范围和设施设备(22)S3通信瞬敏84应急救生(23)K5疫制IJ)本规范用词说明(25)引用标准名录(26)附:条文说明(27)Con

6、tents1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3 Constructionstandardsof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3.1Riskgradeof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3.2Structuregradeanddesignstandards3.3Refugeconstructionstandardsof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4 Basics4.1 1Generalrequirement(6)4.2 Hydrometeorology4.3 Topographyandgeology(7

7、)4.4 Basicinformationof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9).5 Projectlayoutin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5. 1Generalrequirement5.2 Floodcontrolworks5.3 Waterloggingdrainageworks5.4 Refugeconstruction(10)6 Design of flood control works in detention and(10)(11)(11) (13)retardingbasin6.1Designofretainingdikean

8、ddike-crossingbuildingin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6.2 Design of flood diversion controlling works 6.3 Design of flood fall controlling works ( (13)(16)3Iongni6.4Designofwaterloggingpumpingstation7Designofsafetyfacilitiesin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7.1 Designofrefugearea-7.2 Designofrefugeplatform73

9、Designofrefugebuilding7.4Designofevacuationandtransferringfocilities8Workingmanagementofdetentionandretarding (18) (18) (19)(20)(21)basin(25)8.1 Generalrequrement8.2 Managingscopeandfacilities-8.3 Communication and wamng system(23)(22)8.3 4Emergencysun,iving8.5Epidemiccontrol(24)Explanationofwording

10、inthiscodeListofquotedstandards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o.为规范蓄滞洪区设计,指导蓄滞洪区建设,保障蓄滞洪区正常运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确定的蓄滞洪区的设计。1.03蓄滞洪区的防洪与蓄滞洪安全建设,应确保蓄滞洪运用时居民生命安全,启用应及时有序,并应有利于区内经济社会发展。1.0.4蓄滞洪区防洪与蓄滞洪安全建设,应服从所在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和安全设施建设,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和区内风险等级合理安排。1.0.5开展蓄滞洪区防洪与蓄滞洪安全建设的同时,应重视相关

11、的通信预警系统及其他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1.0.6蓄滞洪区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1.0.7蓄滞洪区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ongni2.0.1蓄滞洪区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或分泄洪峰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2.0.2安全建设refugeconstructionfordetentionbasin为保障蓄滞洪区内防洪安全而采取的就地避洪、人口外迁、临时转移等避洪措施的总称,包括安全区、安全台、安全楼、转移设施的建设等。2.0.3安全区refugearea在蓄滞洪区周围,利

12、用蓄滞洪区围堤的一部分修建的小坪区,蓄滞洪水时不受淹,区内建设房屋和基础设施用来安置居民,并具有生产、生活条件,也称围村塘或保庄灯)2.0.4安全台refugeplatform建筑在蓄滞洪区或珏区沿堤地带(或高地)高于设计洪水位的土台,供蓄滞洪区内居民定居或分蓄洪运用时临时避洪的场所。也称顺堤台、庄台或村台。2.0.5安全楼refugebuilding为分洪时临时避洪,在蓄滞洪区兴建楼层高于设计蓄洪水位的多层框架楼房,也称为避水楼。2.0.6安全层refugefloor安全楼房屋中位于蓄滞洪设计水位以上、在蓄滞洪期间作为人员避洪和重要物品堆放场所的楼层或屋盖。可为单层或多层。2.0.7分洪口f

13、looddiversionoutfall蓄滞洪区围堤上人工设置的便于超额洪水按蓄滞洪要求有计划分泄进入蓄滞洪区的叩门,包括分洪闸、溢流堰、临时扒口。22.0.8 退洪口flood fall outlet蓄滞洪区围堤上人工设置的便于蓄滞洪运用后洪水退出蓄滞洪区的口门。2.0.9裹头sideprotectionatflooddiversionoutlet对采用扒口分洪的分洪口门,为防止分蓄洪运用时分洪口门两侧遭受洪水冲刷破坏不断扩展而对两侧土体采取的裹护措施。2.0.10撤离转移设施evacuationandtransferringfacilities为便于蓄滞洪区内受洪水威胁的居民和财产在分蓄洪

14、运用前能够迅速转移,而在蓄滞洪区内兴建的具有一定等级标准的公路、桥梁、码头等设施的统称。2.0.11永久安置permanentrelocation蓄滞洪区内居民从地势较低处搬迁到防洪安全的自然高地、安全区、安全台等场所定居的安置方式。2.0.12临时安置temporaryrelocation蓄滞洪区内居民在分蓄洪运用期间临时转移到自然高地、安全区、安全台等安全场所,退洪后乂返回原居住地的安置方式。3蓄滞洪区建设标准3.1 滞洪区风险等级3.1.1 蓄滞洪区设计,应根据蓄滞洪区的地形地貌和蓄滞洪水的淹没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并应划分风险等级;蓄滞洪面积较大、地形复杂时,应进行风险分区,并应绘制风险图

15、。3.1.2 蓄滞洪区的风险度可根据信用标准、淹没水深和淹没历时,按下式分析计算:R=10HN(3.1.2)式中:R风险度:H-蔷滞洪区内不同风险分区蓄滞洪淹没平均水深(m);N一一运用标准(重现期,a);更淹没历时修正系数,取1.0L3。3.1.3 蓄滞洪区的风险等级,可根据蓄滞洪区不同的风险度,按表3.1.3划分,并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确定。表3.1.3蓄滞洪区的风险等级风险度R风险等级Rel.5重度风险中度风险R7.1.6 必要时,安全区围堤堤顶可结合防浪墙修建防鼠墙,防鼠墙的墙面应光滑,高度不应小于0.8m。7.1.7 安全区围堤跨越沟渠、道路时,应通过研究,合理调整现有沟渠、道路,

16、或布置必要的交叉建筑物。7.1.8 安全区围堤与交通道路交叉时,交通道路可采用上堤坡道;也可修建交通闸口,蓄滞洪时应临时封堵。交叉建筑物型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较确定。7.1.9 安全区应新建必要的泵站。安全区的排涝流量应根据当地的暴雨特性、汇流条件,按确定的排涝标准分析计算确定,并应根据情况计入生活污水量和围堤渗入水量。187.1.10 安全区应结合城镇(村镇)发展要求,规划建设居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交通、供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供水应符合安全区内供水对象相应的饮用水标准对水质、水量的有关规定;供水设施及规模应满足蓄滞洪时应急供水要求。2 应建设必要的对外交通。3 供电、

17、通信系统的建设,应能满足在蓄滞洪期间区内居民用电和通信的基本需求,必要时应设置备用电源。7.2安全台设计7.2.1 安全台的设计和建设应确保防洪安全,并应满足蓄滞洪运用期间台上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同时应便于台上居民非蓄滞洪运用时正常生活。7.2.2 安全台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少占耕地的原则,台身及台面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拟安置居民住房和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分析确定。7.2.3 筑台土料选用黏性土时,压实度不应小于0.9;筑台土料选用无黏性土时,相对密度不应小于0.6。7.2.4 筑台土料为无黏性土时,宜采用黏性土对安全台进行盖顶、包边,盖顶厚度和包边的宽度可分别

18、取为0.5In和1.Ome7.2.5 设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台顶高程应按设计蓄滞洪水位加台顶超高确定;设在蓄滞洪区围堤外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台顶高程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加台顶超高确定。新建安全台应预留沉降超高。7.2.6 安全台台坡应根据安全台台基地质条件、筑台土质、风浪情况等,按运用条件,经稳定计算综合分析确定。7.2.7 安全台台身高度超过6m时,宜设置俄台,其宽度不宜小于2m,7.2.8 安全台临水侧应根据风浪大小、水流情况,结合安全台台19身土质,选择合适的护坡型式。位于重度风险区内的安全台,宜采用砌石、混凝土护坡或抗冲刷能力强的生态护坡;其他风险区安全台可采用水泥土

19、、草皮等护坡型式。安全台护坡范围宜从台脚护至台顶或与包边相接。1.1.9 安全台台顶、台坡、台脚处应合理布设排水沟。沿台顶、台脚周边应设水平向排水沟;沿台坡坡面可每隔100m200m设1条竖向排水沟。竖向排水沟应与水平向排水沟连通,排水沟宜采用混凝土或砌石结构衬砌。1.1.10 安全台台基应满足渗流控制和稳定等有关规定。1.1.11 有抗震要求的安全台,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的有关规定执行。1.1.12 安全台建设应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安排必要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卫生等基础设施。1.1.13 安全台应设置上台坡道和踏步。上台坡道应与蓄滞洪区内现有道路连接,

20、坡度不宜陡于1:10,路面可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结构。台坡踏步宜根据安全台的长度每200m500m设置1处。1.1.14 安全台供水应符合供水对象相应的饮用水标准对水质、水量的有关规定;供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118的有关规定。7.3 安全楼设计7.3.1 安全楼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GB50181的有关规定外,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3.2条第7.3.6条的有关规定。7.3.2 安全楼近水面安全层底面高程应按设计水位加安全超高确定。安全超高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LOm:Y=d5hm+0.5(7. 3.2)式中:Y-安全超高(m);20d,-风增减水高度(m);当其值小于零时,取为零;hm一一波峰在静水面以上的高度(m)o7.3.3 安全楼荷载应分析洪水荷载与其他荷载的最不利组合。7.3.4 安全楼设计水位以下的建筑层应采用耐水材料;设计蓄滞洪水位以下部分的布局应有利于洪水的进退。7.3.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