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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鸡西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鸡西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教联规(2023)1号各县(市)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鸡西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鸡西市教育局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鸡西市财政局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6日鸡西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进一步改善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基本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2、与水平,依据黑龙江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黑教规(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类型定位,围绕鸡西打造“一都五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职业学校布局,推动办学资源集聚集约,夯实各级各类办学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二)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科学规划、资源整合、增加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职业
3、学校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学校达80%以上,2025年底达90%以上。(三)基本原则1 .市级统筹,举办方主导。落实“谁举办、谁负责,建立省、市、举办者、学校四级联动机制,压实市、县(市)和学校举办者主体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督导和过程监测,提升工作效率,保质保量落实目标任务。2 .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市、县(市)统筹考虑教育发展趋势和人口规模,结合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和市场需求,实事求是制定工作措施,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强化激励考核机制。3 .优化整合,集聚集约。采取撤并、合作等措施,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优化
4、职业学校布局。落实新增教育资源向职业教育倾斜政策,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因地制宜,优化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高职业教育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二、达标范围和标准(一)达标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审批设立招收全日制学生并具有实际办学行为(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各类附设中职班、不计校数的其他教育机构和2022年(含)以后新设学校。已连续3年未招生、无全日制在校生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列入达标范围。(二)达标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一般类、边远脱贫地区类分类制定达标标准。三、重点任务(一)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1 .清理整合办学资源。中等职
5、业学校除加挂技工学校(含技师学院)牌子外,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学校名称和机构代码。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已停止招生的学校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对拟合并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对拟终止办学的学校,应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并做好师生安置。2 .推进合作办学。按照“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帮扶共建原则,鼓励由同一区域内高水平职业学校牵头,与若干所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实现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办学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县(市)统筹域内义务教育闲置校舍、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成人文化学校、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学校等办学资源,优先供给区域内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6、3 .强化设置管理。达标工程结束前,原则上不新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确有急需的,应具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相关条件,严禁先批后建、边建边达标。(二)强化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4 .改善校园校舍条件。各县(市)对拟保留职业学校要对照达标缺口,分类制定办学条件补齐方案。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o加快危房改造,落实学校校舍、教室和实验(实训)室标准化建设,营造安全办学环境。要深入核查职业学校的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面积,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学校独立产权部分应占一定比例,对于租赁校园校
7、舍,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办学周期,以协议或补充协议等方式加以保障。5 .鼓励社会多元投入。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以资金投入、设备捐赠、场所共享等方式参与改善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并在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报告中反映有关投入情况,受赠设备应按要求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计入事业统计数据。鼓励县(市)依托区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校企共建一批实习实训基地、技术服务中心等职业教育基础设施。(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6 .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各县(市)要全面落实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盘活编制资源,用好“编制周转池“县管校聘等改革政策,优先支持职业教育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在教师待
8、遇、职称评聘、专业设置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允许学校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7 .用好兼职教师政策。落实职业学校在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制度,通过“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方式,拓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渠道。根据职业学校聘任兼职教师情况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四)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8 .完善教学设施配备。加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加快建设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多媒体教室、理实一体化专业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配齐体育场地(馆)、器材设备。按照达标条件,配齐计算机、图书
9、和教学仪器设备。在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标准和教学条件的基本要求,逐步改善专业教学条件。9 .提高学校数字化水平。支持学校建设高速稳定的校园网络,推进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改善校园信息化环境,努力打造职业学校信息化标杆学校。加快省级“智慧职教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为职业教育提供信息化教学资源、数据分析预测、教学质量监控等服务。四、工作安排(一)制定方案(2023年2月)各县(市)和职业学校举办者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制定本地、本校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路径选择、落实举措、进度安排、支持政策等。各县(市)实施方案,需经本级党委教育工作
10、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二)组织实施(2023年3月一2025年12月)各县(市)、学校举办者、职业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限安排,有序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校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更新,所填数据作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的依据。(三)验收复核(2023年9月2025年12月)各职业学校适时组织自评,自评合格后,中等职业学校由属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达标工程实施期间,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或验收、复核未通过的职业学校,由各地、省教育厅通报并限期整改。2025
11、年底前,办学条件仍无明显改善的未达标学校,将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达标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属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市教育局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配合统筹做好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资源优化工作,支持职业学校配齐专任教师;财政部门要统筹资金加大对达标工程经费支持力度;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在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学校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批等方面优先支持职业学校。县(市)、央企国企、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要按学校隶属关系落实举办者主体责任,实行重点工作清单管理
12、制度,建立达标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县(市)补齐办学条件缺口要优化整合存量资源、共享共用公共教育资源,确需财政增加投入的,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利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地方教育费附加支持职业学校达标工作。职业学校要用足用好地方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贷款等政策资金,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基础上,把资金更多用于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职业学校利用经营收入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要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为办学条件达
13、标提供保障。(三)强化考核激励省教育厅牵头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调度机制,通过数据平台核查、实地抽检等形式,定期调度。将职业学校办学达标工作列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达标情况作为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起,每年对各地各校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将民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为年检重要内容。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成效作为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遴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未达标职业学校不能申报新一轮“双高”双优项目。(四)确保平稳有序各有关部门、县(市)要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工作中的风险研判,充分考虑隶属关系、管理体制转变、师生员工和举办者合法权益等因素,做好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和矛盾,确保资源不浪费、国有资产不流失、教育教学有保障。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典型案例、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