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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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嘴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指导思想和目的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不断完善与提高石嘴山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地质灾害快速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1.2 工作原则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应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科技支撑、科学高效的原则。1.3 编制依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石嘴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嘴山市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石嘴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相关规定,结合石嘴山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与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应由本市预防和处置的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1.5 预案体系石嘴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石嘴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石嘴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手册石嘴山市地震灾

3、害应急预案石嘴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嘴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石嘴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各类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部门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或方案组成。本预案衔接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石嘴山市地质灾害基础概况及易发区概况2.1 总体概况石嘴山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北端,东、北、西三面毗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左旗,南与银川市接壤,现辖二区一县,包括大武口区、惠农区和平罗县。大地构造位于华北陆块之阿拉善地块东缘与鄂尔多斯地块西缘的接合部位,断裂、褶皱极其发育,构造形态复杂多样,叠加汛期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影

4、响,使得地质灾害以多发、易发、频发为特点。截止2022年12月石嘴山市现有地质灾害点41处,其中滑坡2个,崩塌7个,泥石流32个,主要分布在山区。地质灾害共威胁居住人口138人共威胁财产10320万元。其中大武口区、平罗县地质灾害点较多,惠农区地质灾害点虽然较少,但威胁人员、财产情况较为严重。在时间上,每年的汛期(5月一9月)是上述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在此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力度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2.2

5、地质灾害易发区在综合分析石嘴山市各县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征和发育程度、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将石嘴山市全域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5个,中易发区3个,低易发区2个,非易发区1个。2.2.1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贺兰山山区,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较为发育,多沿沟谷分布,共发育地质灾害30处,其中崩塌6处,泥石流24处。分布于:平罗县崇岗镇高沟一大水沟一带、平罗县汝箕沟大武口区白芨沟一带、大武口区大风沟归德沟一带、大武口区韭菜沟一大武口沟一带和大武口区大武口沟(北岔沟一石炭井)一带。2.

6、2.2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石嘴山市贺兰山山前区域,共发育3处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于:平罗县贺兰山山前一带、大武口区贺兰山山前一带和惠农区贺兰山山区一带。2.2.3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低易发区主要分布在石嘴山市贺兰山山区腹地。主要发育1处滑坡地质灾害,位于石嘴山市平原区及河东台地区一带。2.2.4 地质灾害非易发区石嘴山市地质灾害非易发区主要分布在石嘴山市平原、台地区域。共发育7处地质灾害,其中1处崩塌、6处泥石流地质灾害。3组织指挥体系3.1 指挥机构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后成立石嘴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市应急管理指挥部下设的临时专项指挥机构,在市委

7、、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公安局政委、自然资源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石嘴山军分区副司令员、武警石嘴山支队支队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地震局局长、气象局局长。主要成员: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粮食和储备局、国动办、团市委、红十字会、新闻传媒中心、地震局、林草中心、气象

8、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石嘴山银保监分局、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铁塔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石油分公司、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石嘴山市管理处、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果子站、大水沟站、石嘴山站卜星瀚集团和事发区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O3.2 现场指挥机构大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救援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

9、场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和协调联动工作需要,可设立相关工作组,将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组开展地质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抢险救援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现场实际,各工作组可适当调整。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指挥部,受市指挥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开展应急响应工作。3.3 工作机构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市应急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和部署,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3.4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突发地质灾害宣传工

10、作,把握全市地质灾害宣传导向,组织全市各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审核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新闻通稿;根据舆情动态,协调组织地质灾害新闻发布会,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做好全市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市委网信办:统筹指导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建立舆情通报制度,发现敏感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整治网络谣言和清理网上非法信息,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市发改委:负责将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承担铁路运输协调及铁路道口安全、专用线管理工作;负责根据地质灾害程度和应急响应级别,积极争取

11、受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市教体局:指导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停学停课及转移;指导灾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校师生的抢救和临时安置;指导协调受灾地区及时提供教学保障条件,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建设工程预防地质灾害安全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灾区共同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和校舍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学生进行地质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核报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地质灾害损失情况。市科技局: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领域技术攻关、装备研发,及时转化应用最新科技成果

12、,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提供科技支撑。市工信局:负责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复工复产等工作;核报工业企业灾害损失情况;负责协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公安干警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维护灾区应急期的交通秩序;负责查处散布谣言、干扰破坏减灾和救灾的行为等。市民政局: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地质救灾募捐和救助活动;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境内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组织指导社工队伍和志愿者理性有序参与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协调指导受灾地区

13、做好因灾遇难人员遗体的转运、处置工作;负责因突发地质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后续救助工作;负责做好受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性保障作用。市司法局:负责对市政府制定的有关防灾减灾救灾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协助灾区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场所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市财政局: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追加救灾资金同中央、自治区财政申请地质灾害预防及灾后恢复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按管理要求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价;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灾害恢复重建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

14、金融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接收并按规定安排使用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参与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核定工作。市人社局:负责本市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做好抢险救灾表彰奖励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防治规划的编制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及时共享、会商研判和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县区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派出地质专家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确定地质灾害发生类型、成因和规模;组织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开展监测评估,提出

15、防范次生灾害、应急防治措施和人员转移安置建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参与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负责监测灾区环境质量、提出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应急监测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住建局:指导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各地开展灾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抢险排险、应急评估、安全鉴定等工作,开展次生灾害应急处置和防范;负责灾后重建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燃气、城市园林绿化的安全监督管理;负

16、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参与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加固;抢修震损公路、桥梁、隧道等设施,负责指导各县区建立公路应急运输保障运力,开通救灾专用通道,确保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畅通;组织协调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协助对公路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核报公路灾害损失情况。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安全工作,及时提供灾区洪水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和灾后水利设施修复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灾区供水保障核报水利系统灾情损失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灾区动物防疫工作,协调和指导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开展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工作

17、,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及时开展灾后农牧业灾害调查、生产恢复和自救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协助调运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供给;根据救灾需要,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采取保供应、平抑价格的应对措施;核报商务系统灾害损失情况。市文旅广电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地质灾害公益宣传活动,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情收集等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公告通知,播发预警信息,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及时恢复灾区受损的广播电视设施;负责指导做好国有馆藏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及相关设施地质灾害安全工

18、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制定游客应急疏散预案,发布针对赴灾区和途经灾区旅游的预警信息;协调指导A级旅游景区及游客的地质灾害救援处置工作;核报文旅系统灾害损失情况。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调度市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及时组织开展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赴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疾病防控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灾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负责卫生系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知识科普宣传;负责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协助统计人员伤亡情况;核报卫生系统灾害损失情况。市应急局指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

19、协调地质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做好全市应急救灾物资调用工作;指导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调度综合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和督查检查,协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检查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并采取紧急处置。市审计局: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救灾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承担相关部门委托对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负责救灾食品、药品、医疗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发生事故灾害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做好应

20、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自治区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市国资委: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排查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安全责任和措施;组织、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地质灾害救灾和重建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核报国有企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灾区基础统计数据,为防灾救灾决策和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提供依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储备粮的调运工作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相关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共享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完善应急调拨运输工作机制,及时组织调

21、运,保障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急需物资;按照市指挥部安排,协调专业物资装备代储工作;建立专业队伍,配备专业装备,及时有效应对灾害。市国动办:贯彻执行公共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维护技术标准及规范,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做好地质灾害救援准备工作;按照市指挥部命令,开展消防救援队伍的力量调集、力量投送、警戒破拆、营救群众、安全疏散等工作。团市委:负责统一接受志愿者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灾区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组织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救灾行动。红十

22、字会:负责积极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普及与技能培训;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调集救援队伍、筹集救援物资、发动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护和救助工作;确有必要时,在本市内发出呼吁或者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物,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紧急人道援助;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按照市指挥部、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公开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出官方权威声音,保证正确舆论方向;主动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工作。市

23、地震局:指导和协调日常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宁夏地震局及时派出专家组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发生后震情监视和异常跟踪工作,提出震情研判意见。林草中心:及时做好灾后林业灾情统计工作,督促指导灾后森林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开展灾区气象动态监测服务;及时发布灾区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根据已经出现或有可能出现的气象灾害信息和影响天气信息提出应急处置建议;视情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核报气象系统灾害损失情况。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建立应急供电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调派发电车、发电机等设备保障应急救援电力供应;紧急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灾区急需的临时用电量握石嘴山电网设备

24、受损情况,迅速派出抢修队伍抢修受损的电网电力设备,指导协助电力用户开展用电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电力供应;设备受损超过本级单位抢修恢复能力时,及时申请上级电网企业跨区域调拨应急抢修队伍、设备和物资支援抢修;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储备库,及时有效应对灾情;核报电力系统灾情损失情况。石嘴山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保险机构开展灾后快速理赔;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石嘴山军分区:负责协调做好军事禁区的地质灾害救灾工作,与当地政府建立防灾救灾联动机制;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救灾工作;牵头组织指导相关部队抓好救灾任务准备,协调办理兵力调动相关事宜。武警石嘴山支

25、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执行救灾任务,参加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工作,协助开展灾后重建;负责灾情发生后重要目标的警戒,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中国铁塔石嘴山分公司: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提供应急救援通信保障服务;及时掌握灾区通信基站分布和受损情况,组织抢修损毁通信设施,确保灾区通信快速恢复;做好预防地质灾害公益短信发送工作;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应急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及时派出应急通信队伍和应急通信车辆赶赴灾区,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快速恢复灾区受损铁塔,同时派发应急发电车,确保通信基站设备供电正常;建立舆

26、情通报制度,发现敏感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开通免费报平安电话和寻亲热线,帮助受灾人员与亲友联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石嘴山石油分公司:根据灾情发生发展动态,储备充足的汽、柴油和燃气;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大型抢险机械和民用航空器等装备的油料供应;核查报送本系统灾害损失情况。自治区无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石嘴山市管理处:协调解决无线电频率需求,及时处置无线电干扰,确保较大及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行动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安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果子站、大水沟站、石嘴山站):负责贺兰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巡查排查,对出现的地质自然异常情况进行上报,做好本系

27、统、本单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星瀚集团: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的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基础设施抢险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建立供水、供气、供暖专业救援队伍及专家库,做好供水、供气、供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及时派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供水、供气、供暖设施应急抢险处置。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石嘴山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等文件中的职能分工,各自履职尽责,做好灾害救助的相关工作。3.5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成立工作组,分别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

28、作。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增补,各成员单位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做好工作。(1)指挥协调组牵头单位:市应急局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气象局、交通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指令,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灾情处置和救援工作。做好灾情和救灾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各应急工作组进行应急工作。(2)灾害信息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应急局、住建局、交通局、卫生健康委、教体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与各工作组之间的联系,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监测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和评估等工作。(3)抢险救

29、援组牵头单位:市应急局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和三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衔接、协调公安、民兵、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力量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搜救,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统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指挥部的指令,及时迅速赶赴险情发生地点,对受困的群众组织施救。(4)转移安置组牵头单位:受灾县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教体局、国动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灾民和财产的

30、转移安置、生活救助、伤病员的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等工作。(5)设施恢复组牵头单位:市工信局、交通局、住建局、星瀚集团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中国铁塔石嘴山分公司和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石嘴山市管理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分析掌握灾情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讯设施设备抢修工作,确保受灾区域网络畅通;市交通局负责受灾区域道路维护,及时疏通受阻道路;市住建局负责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星瀚集团负责供水、供气、供暖设施的维护与

31、抢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水务局等其他成员单位做好本职工作。(6)社会管控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治安动态确保救灾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7)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成员单位:市民政局、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做好伤员和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8)新闻宣传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新闻传媒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

32、职责: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处置和救援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救灾进展情况,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3.6 技术专家组市自然资源局要依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技术力量,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指导灾害周边隐患点的排查巡查,防范二次或次生灾害的发生。开展地质灾害灾情会商研判,预测发展趋势,为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4预报预警4.1 监测预报市自然资源局要依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业技术和专业设备,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技

33、术支撑体系,配备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市自然资源局会同住建、水务、交通、气象、地震等部门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干线及矿山等重要工程地段,研究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点详细调查评估报告,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报,以建立更多专业监测点,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并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监测工作,及时研判隐患动向,按规定发出预警预报。在灾害发生区域,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动态变化,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及时传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O4.2 地质灾害预警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联合各级人民政府

3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预警分级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综合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根据需要加密频次,提高预报精度。4.3 地质灾害预防市自然资源局在开展地质灾害排查的基础上,会同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气象预测信息,每年年初拟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本辖区地质灾害区、隐患点和风险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并将涉

35、及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的“防治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分别发放到受灾害隐患威胁的单位、居民住户以及防灾责任人。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县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应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设立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电话专线在收到地质灾害报告后,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小标志O4.4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因气象原因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由自治

36、区自然资源厅和宁夏气象局会商,提出风险等级意见。市自然资源局和气象部门根据自治区的风险等级意见,联合发布预警信息。其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的类型、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危害对象、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当自治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In级、W级时,市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气象风险预警,协调联合通讯部门通过手机短信息、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信息手段向社会发布。当自治区发布风险预警等级达到I级、11级或气象短时预报(1小时一6小时)降雨量大且持续时间长时,市自然资源局和气象部门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气象风险预警,进行综合研判,通过广播、电

37、视向社会公众发布,同时用电话或手机短信息,直接向可能发生灾害的县区、乡镇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和解除的,按照发布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发布。4.5 预警行动当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气象部门发布风险预警等级为In级、IV级时。预警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气象、水务等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趋势,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加大对预警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力度;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应急部门组织指导县区部门和成员单位做好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当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气象部门发布风险预警等级为11级时,预警

38、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立即组织群测群防、组织专业监测人员加强巡查、监测,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醒其加强防范;气象、水务等部门加密监测和收集雨情、水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应急、气象、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必要时,请求自治区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支持;市应急局统筹协调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风险预警等级为I级时。预警区当地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立即组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加密监测频次;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动态会商;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商研判,分析掌握地质灾害趋势,必要时,请求自治区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力

39、量支持;市应急局统筹协调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驻预警区,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应及时发布紧急撤离信号;事发地县区政府、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等单位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4.6 险(灾)情报送发现地质险情或灾情时,灾害信息员立即向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上报险(灾)情信息,村委会(社区X乡镇(街道)等应立即向县级自然资源和应急部门报告,县级自然资源和应急部门在收到信息后,进行信息核对和收集,将险(灾)情的发生地点、时间、类型、规模、威胁或受灾情况等信息向本级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等部门报告。4.7 先期处置接到橙色预警信息后,市自然资源局应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研判险(

40、灾)情信息,同时组织指导涉险区域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对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协调联合应急局等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进驻预警区域,进入待命状态。接到红色预警信息后,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应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督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迅速查清险(灾)情。乡镇(街道)接到红色预警信息或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将险(灾)情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

41、关部门应迅速开展先期处置,立即抢救伤员和被困人员,及时开展险(灾)情调查,控制现场、设立危险区警示标志、封锁危险区和实施交通管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和采取紧急排险措施,防止次生灾害造成的二次伤害。4.8 报告与发布5.1 信息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区人民政府、应急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等在灾害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报告。市指挥部接报灾情信息1小时内审核、汇总,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和减灾中心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遇有死亡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的情况,受灾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救灾指挥机构应按照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

42、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避免信息迟报漏报。5.2 灾情信息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应主动通过应急广播、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灾情稳定前,市委宣传部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和受灾县区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措施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及时对灾害事故发展过程和特点、发生范围、造成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灾情会商核定,按有关规定发布灾害损失情况。市委

43、网信办、新闻传媒中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预警、灾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应急响应突发地质灾害险(灾睛按危险程度由低到高为小型(IV级X中型(In级X大型(11级特大型(I级)四个等级。6.1 IV级响应6.1.1 启动条件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本预案使用范围内地质灾害的,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V级响应:(1)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3)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4)受地质灾害威胁,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圭UO6.1.2 启动程序发生小型(IV

44、级)地质灾害后,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报告后,立即对地质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IV级响应。6.1.3 响应措施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救援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地区地质灾害救援工作。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坐镇指挥,指挥调度成员单位、县区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根据县区政府请求调动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工

45、作。(2)市指挥部办公室:传达市指挥部指令,调度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掌握灾害信息及进展情况,组织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成员单位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后,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响应建议,发布启动响应的命令。按照市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安排,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和调动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工作。指导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启动响应、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密切关注地质灾害发展变化,及时向自治区应急厅、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报告信息。(3)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要组织地质灾害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指导事发地县区做好先期应急处置

46、工作。市应急局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指令紧急调拨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灾害区域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应急监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准备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及协调医疗救助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参与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灾区转移受灾群众、加强安置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军队有关部门根据受灾地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受灾地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等。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新闻传媒中心等部门要关注舆情变化。6.2 In级响应6.2.1 启动条件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本预案使用范围内地质灾害的,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HI

47、级响应:(1)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4)受地质灾害威胁,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6.2.2 启动程序发生中型(In级)地质灾害后,事发地县区政府先行处置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HI级响应。6.2.3 响应措施市指挥部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救援工作,指导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

48、门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应急队伍和专家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同时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在做好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主持会商研判,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灾害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方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市指挥部派出或指定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及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根据县区请求调动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及时、统一发布灾害发展态势、抢险救援等信息。按照自治区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对超出市政府应对能力的,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自治区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2)市指挥部办公室:传达市指挥部指令和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收集掌握事故信息及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发布启动响应的命令。按照市指挥部领导安排,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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