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监察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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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监察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晋城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等三个市属单位开展监察工作试点的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监察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深化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有限授权、规范运行、科学可行、慎重稳妥的原则,在学院开展监察工作试点,着力加强对全院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工作全覆盖,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机构设置及监察范围

2、(一)机构设置。根据监察法第十二条规定,晋城市监委在学院设置监察专员、监察员,监察专员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监察员由学院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监察专员、监察员在市监委领导下,在学院开展监察工作,对市监委负责。学院设置纪检监察室,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纪检监察室主任由纪委1名副书记兼任,纪检监察室核定3名正科级职数,配备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综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职能。各党支部设纪检监察委员,在教职工中设廉政观察员,在学生中设廉政信息员。(二)监察范围。试点期间,根据监察法第十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学院监察专员、监察员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市监委授权,对学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

3、行监督职责,对学院科级(含科级)以下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公职人员)履行监察职责。三、工作职责及权限程序监察专员、监察员根据市监委授权,组织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对学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对有关公职人员开展监察,对履职存在问题的有关公职人员及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依法进行调查、处置。(一)工作职责1 .对学院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有关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3 .对有关公职人员违法问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建议;对履行职

4、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提出问责建议或进行问责;针对廉政建设和履职方面存在问题的公职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监察建议。4 .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学院省管、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省、市纪委监委。(二)权限程序监察专员、监察员履行监察职责,学院纪检监察室参照执行晋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落实关于在等三个市属单位开展监察工作试点的方案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1 .监督: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将纪委监督和监察监督贯通起来,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采取参加会议、重点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公权力正确行使。2

5、 .调查:按照市监委授权,在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调查中,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益的措施;需要以市监委名义出具文书的,通过市纪委监委联系学院的监督检查室按程序办理。立案调查结束后,由市直纪工委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并在30日内提出审理意见,制作审理建议书。3 .处置: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职务违法的有关公职人员,情节较轻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后,移送审理提出处分建议,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作出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关人员,根据授权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提出问责建议;被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按

6、程序移交市监委办理;针对廉政建设和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四、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一)健全组织机构。围绕学院监察体制改革进行调查摸底,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是核准省管、市管和院管监察对象的履职范围和个人基本情况。根据监察工作要求,设立学院纪检监察机构,组建纪检监察委员、廉政观察员和廉政信息员队伍。(组织人事部落实)(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深化“三转”和“四个一”制度要求,制定相关制度:1 .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学院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完善执纪监督监察相关文书。(纪检监察室落实)2 .制定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报备制度各处室系廉政风

7、险点防控排查负面清单。(院办公室落实)3 .在教职员工中建立廉政观察员队伍,在学生中建立廉政信息员队伍,制定廉政观察员、信息员管理制度。(工会、团委落实)(三)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监察法和市纪委监委试点方案等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中心组和处室系、党支部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宣传媒介和平台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及时把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宣传部落实)(四)开展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联合外派等形式,对院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察法等相关法

8、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尽快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室落实)(五)设立谈话函询室。在学院一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学院函询谈话室。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等场所,设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箱。(总务处落实)(六)经费保障到位。在学院开展监察试点工作期间,为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场所建设、设备配备等各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计财处落实)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学院监察工作试点顺利推进,学院党委成立监察工作试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处室系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9、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试点工作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监察专员要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学院监察工作情况。(二)加强业务管理。学院监察工作是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纪委监委及其相关厅部室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人员根据授权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调开展联动监督工作,规范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积极稳妥推进。这次试点工作是一次重大而深刻的政治体制改革,学院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监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汇报,确保学院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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