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吴忠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吴忠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制定了吴忠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为加快推进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2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
2、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8号)等文件相继出台印发,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制定吴忠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内容详实、逻辑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二、制定过程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新思路、新要求,制定了吴忠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先后征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意见。三、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共3部分。3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第一部分“
3、总体要求”中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内涵,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二是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系统谋划、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三是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期末及2030年末的建设总体目标。在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中一是对海绵城市规划体系进行评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修编工作;加大海绵城市科研投入;完善海绵城市相关标准规范。二是加快海绵城市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海绵城市全过程管控制度,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量、可透水地面面积等指标纳入规划条件。三是新建区域要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老区坚持问
4、题导向,做到因地制宜采取海绵措施。四是要坚持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流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五是严格管控城市蓝水空间,禁止水域岸线被侵占,保证水循环所必要的生态空间;加强城市水生态治理和修复;加强排涝河道汛期水位预控。六是加大排水管网及附属构筑物建设力度;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排水设施GIS系统,构建智慧水务平台;完善气象观测站网,建立气象保障服务平台;编制或修订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七是新建建筑要以目标为导向,尽可能蓄滞雨水,超标雨水由排水管网排除;城市既有建筑要同步推进海绵城市技术应用和设施建设;大型公共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要率先落实海绵建设要求;鼓
5、励工企业厂区因地制宜推进海绵设施建设。八是增强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九是公园绿地标高宜低于周边道路;充分发挥绿地调蓄及初雨净化的功能;坚持“见缝插绿”,提高绿地率;统筹公园绿地竖向和雨水管网设计,扩大雨水滞留空间;充分选用透水性铺装;开展试验研究,选育和储备适合本地的植物。在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中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对各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成立海绵专职研究机构;各县(市、区)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主体责任,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技术咨询机制,组建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加强海绵城市本地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建立健全海绵城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中央资金向示范项目倾斜。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推进科技创新;推动示范基地、体验馆等项目,增强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五是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慢、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要给予批评,责令整改;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激励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列入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的项目,资金拨付综合考虑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对未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