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73035 上传时间:2023-08-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1.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县(区):序号市(地区)县(区、市)企业名称所属行业粉尘种类员工总数及尘业数涉粉作人是否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会诊执法检查时间及执法措施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情况整改落实时间和情况时间措施时间整改情况说明:1.“粉尘种类”:填写涉及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可参考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务必核实准确。2.“涉及粉尘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3 .“是否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会诊”:填写企业自行组织、监管部门组织或未

2、进行会诊。4 .“执法检查时间及措施”:填写检查时间,实施的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5 .“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情况”:按照附件1的要求,填写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隐患情况。6 .“整改落实时间和情况”:填写主要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若整改填写整改验收时间。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县(区):序号市(地区)县(区、市)企业名称所属行业粉尘种类企业规模员工总数及尘业数涉粉作人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执法检查情况姓名手机号码姓名手机号码期改停产整改取缔关闭其他说明:1.所属行业填写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纸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煤粉制备、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等。2.粉尘种类务必核查准

3、确,填写铝粉、镁粉、锌粉、铁粉、错粉、木粉、纸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煤粉、檬胶塑料粉、烟草等。3 .企业规模填写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4 .涉及粉尘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5 .为便于推送有关安全信息,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联系人方式请务必填写。6 .执法检查情况:可在相应的执法措施下填写“是“,以最严厉执法措施为准。若为“其他”,可在栏目下填写未执法检查或企业无粉尘涉爆隐患等。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表(试行)企业名称地址总

4、人数法人代表姓名安全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企业涉及的可燃粉尘种类及安全状况信息企业所属行业企业生产加工涉及可燃粉尘的产品可燃粉尘种类涉及可燃粉尘生产作业区域面积涉及可燃粉尘作业人数选用粉尘防爆安全除尘系统(台/套)是否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会诊干式布袋鹿风湿式未选用防爆安全除尘设备无配置除尘设备冶金口有色口建材口机械口轻工口纺织口烟草口商贸口其他:现场检查情况序号项目安全要求安全要求依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1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建(构)筑物的防火安全必须经消防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建筑物必须是框架结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粉尘

5、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厂房内不得设会议室、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除尘系统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不得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粉尘爆炸

6、危险场所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得互联互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干式除尘系统(包括除尘器、除尘器进风管)必须按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情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泄爆装置泄爆口不得设在厂房内或朝向厂房内。若泄爆装置泄爆口设在厂房内,应采用无火焰泄爆装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得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除尘器应按规范布置在系

7、统的负压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工业建筑供暧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含有可燃粉尘的空气,在进入风机前必须按规范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得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不得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除尘器,必须按规范在除尘器灰斗下

8、部设置锁气卸灰装置,锁气卸灰装置应与除尘器同步运行;锁气卸灰装置卸灰工作周期的设计应使灰斗内无粉尘堆积;应设置卸灰装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出现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3防火防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0区的电气设备、监测及监控装置,必须符合GB12476.HGB12476.2规定的20区防爆类型和级别要求;电气设备、监测及监控装置的电气连接必须符合GB50058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

9、置设计规范(GB50058)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GB12476.2)必须按规范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如:选用筛网、筛分装置、吸除分离金属异物的磁选装置等);必须及时清理附着在装置上的异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GB16543)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必须按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

10、其释义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粉尘清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积聚尘灰的部位、除尘风管内部、除尘器箱体内部、干式除尘器滤袋、湿式除尘循环用水储水池(箱)、电气设备、监测及监控装置,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积尘必须及时规范清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5安全管理企业应建立及完善防范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重点明确及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粉尘涉爆设备的管理维护及使用人员,以及粉尘清扫人员等重要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11、全生产法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企业应进行防范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专项培训;企业负责人应依法依规参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防范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专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5安全管理企业应依照本检查表并结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重点检查治理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应做到“一隐患、一对策”,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隙患。应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重大隐患,修订、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企业应

12、制定及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针对粉尘涉爆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及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应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正确使用粉尘涉爆设备(包括按防爆安全要求使用除尘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应建立维护检修管理台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8号及其释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企业定期对具有职业病危险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检查单位:检查日期:执法人员(签字):专家(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