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推进社会救助方式“物质+服务”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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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推进社会救助方式物质+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方式改革,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开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方式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措施,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聚焦社会救助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探索推行“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主动、精准、高效、温暖、智慧的社会救助,让民生福祉更有力度,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

2、、安全感不断增强,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通过搭建“物质+服务”救助平台,统筹政府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救助力量,为特困人员及其他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清洁服务、能力提升等服务,推进社会救助方式项目化、多元化发展。根据XX实际,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对象范围、供给主体、服务事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运行机制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构建行之有效、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社会救助服务新格局,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三、工作内容(一)服务对象范围1.低保对象;

3、2 .特困人员;3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 .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二)服务供给主体1 .社会福利机构;2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 .社会组织。(三)服务购买主体1.市、县社会救助主管部门;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资金来源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5 .临时救助经费;6 .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不超过本地统筹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7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8 .残疾人康复服务经费;9 .未成年人保护经费;10 .其他服务类救助经费;11 慈善救助资金等。(五)工作职责服务类社会救助采

4、取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与社会组织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职责如下:1.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服务方式、服务主体、服务项目,细化服务事项清单和收费标准;将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落实工作经费和服务经费;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绩效评价,抽查比例不少于每年度服务总数的30%o2,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依托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工站,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服务事项进行审核确认;确定服务供给主体,并对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向服务供给主体

5、结算、发放服务经费。3 .村(社区)负责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入户调查。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组成2人调查组,对服务对象身份和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协助乡镇(街道)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建立本村(社区)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台账。4 .服务供给主体负责分类实施服务。按照服务对象申请事项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分类建立“一户一档”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档案;定期开展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服务能力评价;按约定向服务购买主体申请结算服务费用。(六)服务方式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服务”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构照料服务、部门联动服务、“党建+救助”服务、社工志愿服务、邻里互助服务、慈

6、善救济服务等七种服务方式,为服务对象固定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清洁服务、能力提升等服务,解决困难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迫切需求。1.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县区、乡镇(街道)对辖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人照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因突发原因造成短时间生活无人照料的困难群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具有服务资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提供居家照料、日间托管、供餐送餐、清洁卫生、代购代办、健康护理等日常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定期对服务情况进行督查。2 .开展机构照料服务。对完全(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

7、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自愿的原则纳入敬老院、福利院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协调卫生健康部门送往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和托管。3 .开展部门联动服务。由县级民政部门协调人社、教育、卫健、残联、妇联等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咨询、能力提升、技能培训、健康讲座、社区义诊、健康管理等服务。4 .开展“党建+救助”服务。基层党组织将救助帮扶活动与“党日”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党员和特困群众结对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从物资上救济、生活上关心、思想上解惑等方面,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确保帮扶工作保

8、持经常性、连续性和稳定性。5 .开展社工志愿服务。在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红马夹”帮扶队伍,对服务对象进行精准评估,制定一户一档一个帮扶方案。整合帮扶对象的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资源,为帮扶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6 .开展邻里互助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聘请专业培训机构,针对自愿献爱心的邻里,开展简单护理技能培训,向帮扶对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由村(社区)记录服务次数、服务内容,并给予一定的帮扶补贴,补贴由乡镇(街道)审核按年发放。有条件的地方,为独自居住的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人照顾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设置

9、“爱心门铃”,实现遇有突发急难时,通过“爱心门铃”及时向邻里求助。7 .开展慈善救济服务。对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孤儿等,采用县级民政部门转介慈善组织的方式,将服务名单转介至相关慈善组织,由慈善组织确定服务内容、制定具体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提供慈善走访慰问服务、捐赠衣物配发服务、慈善义工志愿服务等慈善救济救助服务。四、服务流程(一)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社会救助对象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线下申请,或利用“XX民政”微信公众号、“X事通”APP在线申请;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主动发现社会救助对象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半失能人员的服务需求,并上报乡镇(街道)。(

10、二)受理登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将村(社区)上报的、或个人申请的服务需求进行分类登记。(三)入户调查。乡镇(街道)派员或委托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利用“智慧民政”APP将入户调查的相关数据录入“XX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四)审核确认。乡镇(街道)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入户调查情况,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分类。(五)转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需求,由乡镇(街道)将服务对象名单和服务事项清单提供给服务供给主体。(六)开展服务。服务供给主体根据服务需求制定服务方案,并利用“XX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向工作人员发送服务信息。在开展服务前,应对工作人

11、员进行培训,为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服务。工作人员应建立相应的服务开展情况记录,于服务结束后发送至“XX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七)建立档案。服务供给主体应当对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个服务对象编制一个服务号,按照服务号顺序排列档案。档案应包括救助服务对象身份证、户口本、疾病证明、残疾证、社会救助对象相关证明等复印件,需求认定表,接受救助服务情况表等材料。(八)资金结算。乡镇(街道)依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每月向服务供给主体结算、发放服务费。(九)动态管理。根据社会救助对象身份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按程序变更或停止救助服务,对每月新纳入的社会救助对象,要及时跟进了解困难和服务需

12、求,及时纳入社会救助服务范围,形成服务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十)监督管理。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实行长期公示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将服务救助对象信息在其所在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对救助服务内容根据困难群众需求及时进行优化、增减。五、实施步骤(一)统筹谋划阶段(2023年2月3月)。对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收费标准等开展调研,制订清单,细化服务流程,成立XX市推进社会救助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XX市推进社会救助方式“物质+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同步推进,建

13、立县级民政部门主导、乡镇(街道)组织、社会组织及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实施的订单式帮扶模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类、清洁服务类、健康护理类、能力提升类等服务项目,困难群众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实际,形成各具特点的亮点服务和特色服务。(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对各地推进社会救助方式改革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一批可推广、能持续、可复制、具有示范性的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和服务项目,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

14、局长任副组长、各内设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进社会救助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调度全市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救助科,负责社会救助方式改革各项工作。各县级民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社会救助方式改革工作。全市开通XXXXX咨询、投诉电话,便于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开展顺畅、信息畅通。(二)加大资金保障。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残疾人、儿童、慈善社工等各项服务类资金,统筹用于社会救助方式改革。同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的有机结合,为社会救助方式改革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15、。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安全。(三)深化服务联动。对单纯依靠民政部门力量无法解决的服务需求,通过协调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服务转介,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及时制定“社会救助服务”方案,并提交给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达成共识后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分类提供综合性或专项服务,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得到全面有效回应。(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改革工作,通过宣传改革工作进展、典型事迹等,为顺利推进社会救助方式“物质+服务”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社会救助方式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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