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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精贵设备”)购置论证,进一步统筹优化学校资源配置,避免闲置浪费、重复购置,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XX单位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经费购置,单价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需通过论证后方可采购。单价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非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大精贵设备购置论证工作,按照设备购置用途,实施归口管理并组织论证,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负责协调。归口组织论证范围是:(
2、一)教务处:教学方向;(二)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科研方向;相关归口管理部门需结合学校组织项目申报时间,及时组织专家对拟购大精贵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第二章申报原则及要求第四条大精贵设备申报购置的基本原则是:以学校建设发展、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科学平台建设规划为依据,做到统筹与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合理布局。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针对所报购置计划中属于论证范畴的大精贵设备,须逐台填写XX单位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并提交仪器设备清单报归口管理部门。第三章论证组织第七条申请购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论证的组织工作。论证小组成员由本人自荐、项目组或需
3、求单位推荐、归口管理部门邀请三种方式产生,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且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 .了解待论证大精贵设备的基本功能、基本技术指标、发展历程及国内外厂家;3 .国资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公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或委派人员;4 .工作认真,能公正地履行职责;第八条论证小组成员原则上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第九条论证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首次论证和二次论证的论证组长原则上为同一人。论证形式分为:会议论证、现场论证、网上论证。但第二次的论证应由论证小组组长确定论证组织形式。首次论证结果为“通过”、“不通过”或重新论证
4、”,第二次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第十条论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教学、科研需求是否明确、合理义器设备功能和技术指标要求是否与需求匹配;工作量和共享方案预测是否合理;仪器设备是否涉及安全、环保要求;解决方案是否合理。此外应考虑学校是否有同类仪器设备;在四川省大型科研仪器与工业设备共享平台上是否有同类仪器设备可共享使用(根据地域情况)o1 .论证由论证小组成员推选组长,组长主持答辩和讨论。论证小组成员讨论并以协商方式形成论证结果;若协商不成,应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论证结果;2 .网上论证由论证小组每位成员出具论证意见,归口管理部门收集后交由论证小组组长汇总形成论证意见;3 .经论证通过
5、后的论证报告一式四份,由申报需求单位负责人、论证小组成员及论证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完成购置论证程序。第四章审批第十一条论证小组出具论证意见后,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T分管校领导审批T审计处预算审核-国资处汇总T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审定,作为下年度采购计划编制依据。第十二条完成项目论证程序的论证材料,经国资处对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后,一份由归口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申报单位领回留存,一份由招标采购中心作为执行依据;论证意见为“不通过的论证报告,由归口管理部门向申报需求单位反馈意见。第十三条论证报告是大精贵设备申购和验收的必要资料,作为管理档案按要求由国资处向档案馆移交。第十四条论证报告中的预期效益分析将作为后期仪器设备使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指标之一。第十五条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经学校审批后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公布执行。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国资处负责解释。原XX单位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