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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万件高品质轻质复合汽车刹车盘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爱塞威制动系统(南通海门)有限公司编制日期:制2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0三、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4六、结论8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万件高品质轻质复合汽车刹车盘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
2、7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1.3施工工期约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匙用地(用海)面积(m2)828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文号:通海门环发20203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根据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
3、位于富江高科产业园,已取得进区协议(附件5),并根据苏(2021)海门区不动产权第O(M)3474号,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2)与关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区内,根据关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见附件)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要求,本项目与其规划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与关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序号类别规划内容相符性1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智能材料、智能装备、智能电子三大产业,致力于打造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刹车盘的生产,属于汽
4、车零部件产业,可配套智能材料、智能装备、智能电子三大产业发展,符合产业定位。2禁止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本项目主要从事汽入类项目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车刹车盘的生产,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使用高VOC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符合;同时,行业类别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不涉及线路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禁止引用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
5、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所有行业:纯电镀项目;智能电子:线路板项目;智能材料: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品、化学纤维制造业、黑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冶炼业。板、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等内容;符合。3限制引入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类目录和能耗限额中限制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刹车盘的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不涉及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含电镀工序项目。4空间布局约束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
6、控区域规划,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划区内水域,落实“蓝线”保护措施;产业园规划公园与防护绿地43.94公顷限制占用。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不在北海西路以南设置15米的生态隔离带范围内,不在北海西路以北、红海路以南范围内;符合。北海西路以南设置15米的生态隔离带,该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建议调整为绿地。规划工业用地内后续建设项目入区时,应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确保该范围内不涉及规划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北海西路以北、红海路以南工业用地内新引进项目建议以一类工业为主,禁止引入排放恶臭、“三致”物质的建设项目;禁止引
7、进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为高度危害及极高度危害级别的项目。工业用地内产污设施应尽可能往北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目标。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应全部实现低氮燃烧。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刹车盘的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烧、颗粒物、SO2、NOX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放量(有组织+无组织)分别约为0.2433ta.、0.5231t/a、0.054ta,0.246ta,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平衡;同时,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大气污染物:颗粒物15.72ta,二
8、氧化硫0.55ta,氮氧化物4.23ta,挥发性有机物1928ta0水污染物(接管量):化学需氧量371.94ta,氨氮28.17ta,总磷36.69ta,总氮5.94ta管网,纳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6环境风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快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针对北海西路南侧新增的居民区敏感受体,区内现有斯德雷特通光光纤等企业应及时组织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本项目为一般风险源,企业配备有相加强位于生态空间海门河清
9、水通道维护区内风险管控。险防控入区项目环评在风险评价部分,应将规划居住用地作为敏感受体,若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进行伤害概率预测分析。应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符合未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内关闭搬迁、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7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类”(较严),护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及
10、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符合。1、“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其他符合性分析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海门市只划定门个陆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距该保护区约8.9km,故本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相符性分析见表表12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所在行政区域市级一县级态线域称生红区名地理位置区域面积(km2)与本项目相对位置、距离(km)南通市海门市门江用水保区海长饮水源护护区一级保
11、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保护区位于海门港东侧、青龙岗西侧、长江边及长江水域部分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O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4.76SE/约8.9km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侧约1.3km的“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本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12、况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才R(km2)与本项目相对位置、距离(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起点为海门市与通州区交界处,讫点为二十匡河,水体及两岸各500米/38.9238.92S/约1.3km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1.3k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本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另外,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
13、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85号),本项目所属管控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苏政发(2020)49号、通政办规202I4号相符性分析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长江流域)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周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
14、本农田范围内。相符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路资源地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工、危化品码头项目。相符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
15、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不涉及。相符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不涉及。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6、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能够满足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相符7、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入河排污口。
16、相符环境风险防控8、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仓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风险防控。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仓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相符9、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0、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占用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相符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文)管控类别南通
17、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本项目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相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
18、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本项目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属于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不属于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O相符3、根据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
19、办发201842号),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禁止海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本项目不属于石化项目,且不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内,符合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文件要求。相符4、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
20、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410号),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处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以下简称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禁止建设属于国家、省和我市禁止类、淘汰类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化工行业;且不涉及国家、省和南通市禁止类、淘汰类生产工艺、产品项目。相符从严控制农药、传统医药、染料化工项目审批,原则上不再新上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中间体及高产出、低污染项目除外,分别由科技部门和环保部门
21、认定)。沿江化工园区不再新增农药、染料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技术改造项目除外)。污染物排放管控5、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刹车盘的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处理后,其排放量分别约为0.523lta、0.2433ta、0.054ta0.246ta,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平衡;同时,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
22、污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相符6、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区,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相符
23、7、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及配套的实施细则中,关于新、改扩建项目获得排污权指标的相关要求。相符环境风险管控8、落实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通政办发202046号)。本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相符9、根据南通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通政办发2019102号),保留提升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制订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企业须在环评报告中准确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在安评报告中对固
24、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或改建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在本次环评报告中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企业拟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演练,可防止发生事故。相符备。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3.根据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钢铁行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
25、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按规定实施全流程自动控制改造,有条件的鼓励创建智能工厂(装置)。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坚决淘汰超期服役的高风险设备和设施。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均使用清洁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相符11、化工行业新建化工项目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生产过程连续化、密闭化、自动化、智能化;钢铁行业沿海地区新建钢厂、其他地区钢厂改造升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钢
26、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要求。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化工行业。相符12、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苏政复201359号),在海门区的海门城区、三厂、常乐等乡镇共计136.9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禁采;在如东县的掘港及马塘、岔河、洋口、丰利等乡镇,海门区除三阳、海永外的大部分地区,启东市的汇龙、吕四、北新等乡镇,通州区的东社镇、二甲镇,通州湾的三余镇等地2095.8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限采。本项目用水均来自市政管网供水。相符南通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符性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空
27、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内空间布局,通过土地用途调整、搬迁等途径解决好区内部分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混杂的问题,避免工业发展对居住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开发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农林用地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农林用地等环境保护目标;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污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相符2、产业准入: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内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不符合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铁路廊道以东地区严格限制光伏材料、金属制品压延、不锈钢等含氟化物排放企
28、业的引入,避免对区域桑蚕种质资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优化东部综合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布局,避免对城市集中居住区的不利环境影响。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中的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3、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相符环境风险防控4、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建成后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
29、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同时,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相符5、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本项目建成后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日常检测计划。相符6、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本项目拟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安装相应的消防、监控等设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定期申报、处置。相符7、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以及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管控。本项目建成后需对危险化学品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8、严格园区产业环境准入,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
30、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刹车盘的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符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发展策略;且运营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能够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相符9、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11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J、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为“II类”(较严),且不使用蒸汽锅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相符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31、方案相符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中总体准入管控的相关要求。2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刚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执法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3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
32、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门区重点围绕高端家纺、现代建筑、先进装备制造三大现有千亿级产业提升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新兴千亿级产业培育,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三链一体协同发展,形成“一城两港六组团”空间格局。4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戈|J等,青龙化工区、灵甸化工区已取消化工定位,加快推进沿江Ikm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转型海门区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5 .落实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
33、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落实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生物医药等行业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不属于涉重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 .加速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进程,落实达峰和减排措施,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标控制机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 .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实施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限值限量管理,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完善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本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34、,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能在区域内平衡。相符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区域削减要求。4.2025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十四五”规划约束性目标为准。环境风险防控1 .落实南通市海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海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 .根据海门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实施方案,落实地块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实行联动监管。加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
35、控,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3 .根据海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大气环境安全。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到2025年,海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6立方米内;燃煤总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燃煤量为0(不计中天钢铁项目)。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2lce万元
36、以卜,2 .落实关于强化节能审查工作和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两高”项目要坚决落实能效水平和能耗减量替代要求,能效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能效水平不满足要求和未落实能耗减量替代的,一律不得出具节能审查意见。3 .根据海门市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厂工业园区、海门工业园区、海永镇范围内除现有热电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及规划建设的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外,全部为In类燃料禁燃区;其他行政区域内为11类燃料禁燃区,分区域执行相关文件管理要求。4 .实施最严格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进一步从严管控围填海,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严格
37、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天然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故符合禁燃区的相关要求。相符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严禁违法侵占河道、围垦河道、非法采砂,注重沿海滩涂资源保护,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域,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严格落实用海项目生态补偿制度。5.根据国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强长江岸线保护,海门城区段及以东以生活、生态岸线为主,限制工业发展。到2025年,确保全区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保持在50%以下(2)环境质量底线依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环境中SO
38、2年均浓度为8gnNo2年均浓度23gn、PMIO年均浓度46gn、PM25年均浓度26gm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l.Omg/n?、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64gn南通市海门区全区O3超标,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针对区域大气环境超标的问题,南通市政府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67号),明确近期主要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一)深化能源结构调整;(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提高工业园排放标准;(四)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五)严格扬尘源污染控制;(六)加强生活源污染防治;(七)推进农业源污染防治;(八)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通
39、过采取上述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得到持续改善。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长江(南通段)水质为HTn类,水质优良。其中,姚港、小李港、团结闸断面水质保持II类,启东港断面水质为In类。建设项目厂址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进行合理处理处置。本项目的建设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等级。(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资源消耗主要体现在水、电及天然气
40、等利用,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善。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同时,运营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收集与处理,实现过程优化控制,本项目建设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不涉及负面清单特别管理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相符性分析如下所示。表1-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监管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
41、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码头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
42、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
43、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相符范围内新建、扩建
44、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合规园区。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
45、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排放标准从严执行。相符经分析,本项目满足相关要求。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及相符性分析如下所示。ftl-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序号监管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相符2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治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富江北路1599号A5号厂房,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