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精选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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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全面排查、限时整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决策部署,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守耕地红线,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2023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过程中的流出问题,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对于不合理的耕

2、地流出问题,在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限时整改,并将整改到位的情况纳入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确保2023年国士变更调查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二、排查整改要求(一)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的排查整改要求1 .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除以下情形外,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1) 2020年底前栽种的林(苗)木、果树;(2) 2023年11月27日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之前,由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符合相关用地政策的;(3)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

3、他因害设防需要依法合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按要求补划到位的。整改措施:(1)属于2020年底前栽种的林(苗)木,果树,可以复耕的一定要复耕到位(涉及果树的可采取符合认定为耕地标准的套种方式进行整改);无法复耕的,要提供照片、影像举证并且要在辖区内落实进出平衡。(2)在土地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因害设防需要依法合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和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图斑,提供立项批复、验收文件等佐证材料,落实“进出平衡二(3)转为建设用地的,没有合法手续来源,需要拆除复耕,有合法手续来源,要提供材料进行

4、举证,若认定通过,还需要落实“占补平衡”。(4)转为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水工建筑的图斑,若确实无法拆除复耕到位,要在7月10日前汇总具体图斑,区自然资源局将上报省厅报部研究决定是否需要拆除复耕,但一定要落实“进出平衡工(5)转为其他农用地的,除上述1、2、4以外情形外,均要复耕到位。2 .一般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1)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2)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5米);(3)超标准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

5、通道;(4)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5)耕地摞荒成林、成草;整改措施:(1)转为建设用地的,没有合法手续来源,需要拆除复耕,有合法手续来源,要提供材料进行举证,若认定通过,还需要落实“占补平衡(2)属于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一定要复耕到位。(3)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原则上都必须拆除复耕,若确实无法复耕的,需要落实“进出平衡:3 .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存在的问题在做好上述问题排查整改的同时,还要严格落实县域内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的要求,存在缺口的,要限期整改补足。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恢复的,要

6、通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种的方式补足。“占补平衡”,需要使用区自然资源局补充耕地指标库指标,根据占用地类情况(水田、旱地)按现在市场价格各镇(街道)需缴纳补充耕地费用。“进出平衡”由变更调查作业单位提供各镇(街道)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各镇(街道)根据需要落实“进出平衡”的面积,复耕同样面积的耕地并要经过变更调查作业单位认可并将该地块在2023年度变更调查中变更为耕地。(二)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的排查整改要求位于自然资源部审批和备案用地批准范围外的建设占用耕地,需做进一步核实和分类处置。1.地方已批准、尚未及时报部备案的应限期完成备案(1)地方已依法批准、尚未及时报部备案的,

7、应限期完成备案。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备案工作的函规定,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完成备案。(2)地方已经批准,但不完全符合部备案要求,属于以下情形的,允许“带星”备案并加快整改,整改到位前不予导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用地批准时耕地占补平衡未完全落实到位,备案时无法关联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的补充耕地确认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面积小于占用面积,补划范围内存在非耕地的;与历史上已审批项目空间重叠的。2.未批先建的区分情形抓紧补办用地手续或严肃查处整改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符合现行规划的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因防控和防

8、治重大疫情需要建设医疗卫生设施项目,依法依规查处后,加快审批并备案;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不符合现行规划,但符合“三区三线”划定规则,拟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应先落实补充耕地,依法依规查处后,加快审批并备案;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不符合现行规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机因防控和防治重大疫情需要建设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应先落实补充耕地,依法依规查处后,加快完善手续并备案;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其他实质性违法项目坚决依法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此外,属于“大棚房”、违建别墅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已明确的政策规定处置。(三)整改时限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上述

9、整改要求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对不符合流出要求的,应逐地块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整改完成的,按整改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整改不到位的,按实地现状纳入变更,并单独标识,继续整改;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无需整改的,逐地块提交照片、影像等举证材料。以上排查整改结果和举证材料要在7月10日前报镇国土资源所并组织审核,于7月18日前报区自然资源局核定。对难以确定是否需要整改的特殊情形要在7月10日前报区自然资源局审核。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各村、镇直各单位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整改工作要在7月18日前同步完成,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三、排查整改工作步骤(一)图斑

10、分发(7月初至7月50)区自然资源局将上级下发的耕地流出图斑及及自然资源管理信息,逐级下发至我镇,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将分类图斑分送区农水局等部门。(二)排查整改(7月5至7月15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发的图斑,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区自然资源局要牵头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农水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和作业单位,对整改图斑逐地块开展实地核实确认,按照“整改一宗、确认一宗、举证一宗、上报一宗”的程序压茬推进,确保整改进度和质量。各镇(街道)排查整改任务完成后,整改成果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情况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于7月18前报区自然资源局,(三)统筹汇总(7月18至7月25日)镇

11、国土资源所要统筹做好辖区内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各项工作,对辖区内耕地不合理流出数量较多、耕地“进出平衡”缺口较大的村,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要组织专业力量,做好对县级上报排查整改成果的检查汇总工作,镇级排查整改成果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情况经镇主要领导审签后,于7月18日前报区自然资源局。(四)省市督导复核(7月上旬至7月31日)7月上旬起,省厅、市局将组织耕保和调查部门对上报的整改成果逐宗复核确认,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将责令市县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实地现状认定。同时分批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实地抽查,对督导发现整改进度滞后、措施不实以及耕地“进出平衡”缺口大的工作片

12、村进行约谈。四、加强组织领导(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耕地不合理流出问题整改和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对耕地占补平衡和落实年度进出平衡负总责Q各工作片、村主干接受任务后,要加强组织力量,迅速成立由工作片、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工作专班,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各村要倒排排查整改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包组干部,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完成时限。要结合实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镇国土资源、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督促指导推

13、进排查整改工作。其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耕地流向园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排查整改和“进出平衡”;负责督促落实耕地流向水库水面的排查整改和“进出平衡”;负责督促落实耕地流向林地、草地的排查整改和“进出平衡”;负责督促落实耕地流向水产养殖用地的排查整改和“进出平衡”;国土资源所负责牵头协调,并督促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违法违规建设造成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等问题的排查整改。镇执法中队、巡防大队配合做好图斑整改工作;镇纪委、效能办要定期通报督促整改进度,对进度缓慢的工作片、村进行督查通报、效能问责。(三)严肃考核问责根据自然资源部最终审核确认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考核各镇(街道)年

14、度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情况,对年度考核任务未落实的村,将按规定实施问责。耕地搏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推进全镇耕地摞荒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确保到2023年12月底,全镇耕地摞荒现象基本消失,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稳定全镇粮食种植面积。同时,建立健全摞荒耕地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守牢守好耕地红线。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耕地摞荒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耕地摞荒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耕地摞荒日常

15、工作调度。(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遵义市委、市政府,赤水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镇耕地摞荒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协调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调度。对各村(社区)开展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工作步骤(一)全面调查阶段。各村(社区)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耕地为调查范围,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情况,对承

16、包耕地摞荒情况开展全面调查Q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标识每一块摞荒耕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疫情放开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摞荒的风险很大,尤其是举家外出户、易地搬迁户,各村(社区)要认真摸底调查,提前安排部署,积极动员农户复耕。各村(社区)完善镇2023年耕地摞荒排查整治汇总表经包村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农服中心。首次报送时间3月8日,而后每半月报送一次(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排查整改阶段。各村(社区)要边排查摸清底数,边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摞荒地的摞荒类型及据荒原因,做到因地施策。并会同村组干部积极组织动员种植户抢抓农

17、时开展复耕复种,基本农田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菜、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鼓励种植粮食作物。(三)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务。2023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摞荒耕地全部复耕复种。四、工作措施(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

18、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摞荒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或流转耕地,由村组集体动员承包方或流转方及时复耕复种,经动员仍不愿复耕复种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承包或流转的土地收回村集体或承包农户开展复耕复种。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摞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或统一流转给种植大户、经营主体等。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摞荒地Q(二)加强分类指导。各村(社区)要在前期开展摞荒地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分类制定摞荒地统筹利用方案,尽快组织复耕复种。对

19、适宜耕种的谬荒地,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发展粮食、蔬菜、食用菌、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提高复种指数。对积温条件只能达到一年一熟、处于茬口衔接期的季节性空闲地,要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摞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加快农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化水平,增强生产便利性。对因灾损毁导致耕地摞荒的,要多方争取投入,尽快组织修复、恢复生产。鼓励开展摞荒地治理试点示范。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

20、施,改善土壤性状,尽快恢复摞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鼓励各地采取奖补措施,引导农民对摞荒地开展地力培肥。探索突破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瓶颈,积极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山地农业机械化率。(四)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政策落实,支持复耕复种摞荒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好稻谷、高粱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耕地长期谬荒的,经核实后,可采取停止发放补贴等措施,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落实中央财政关于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等政策,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21、鼓励各地出台利用摞荒地种粮支持政策,重点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摞荒地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给予补助。(五)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培育发展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强化农业技术指导和帮扶,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对摞荒地集中的区域,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使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水平。五、工作要求(一

22、)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耕地搭荒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明确1名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所的沟通会商,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摞荒地底数。(二)强化工作责任。将摞荒地整治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要依托自然资源所的技术资源优势,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社区)要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对摞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三)强化工作调度。耕地摞荒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对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整改进度,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责任压实不够、工

23、作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效。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护“一揽子”政策措施真正落地,根据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情况根据三调数据成果,2023年初耕地面积36.8834万亩,2023年初耕地面积36.8734万亩。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成果显示,2023年初耕地面积36.8438万亩,比上年度耕地面积净减少29

24、5.50亩。二、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决策部署,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结合2023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过程中的流出问题,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对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在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限时整改,并将整改到位的情况纳入到国土变更调查中,确保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三、工作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7月150-22日)县自然资源局分乡(镇)做好排查表,建立排查台账,将排查图斑切片,在调查云APP中将排查图斑同时分发至各乡(镇)。(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230-31H)1 .明确各乡

25、(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压实乡(镇)包村挂点领导和村、组责任,确保7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整改;2 .完成整改后,及时反馈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国土调查云APP及时举证上传;3 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图斑,逐一图斑制定整改方案,对一般耕地流出无法整改图斑,由各乡(镇)分别制定耕地进出平衡方案;4 .将整改台账及时上报县整改办。(三)考核督察阶段(8月1日-70)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面积较大的乡(镇),社会影响较广的图斑,将严肃追责问责,达到刑案标准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四、职责分工(一)各乡(镇)党委、政府:为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需要整改图斑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市

26、整改要求,对确实无法整改的,从三调地类耕地后备资源中标注为“即可恢复”地块数量中整改补足,实现乡镇区域内耕地总量自行平衡,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二)县自然资源局:为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检查;负责汇总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核定整改结果,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上报。(三)县农业农村局:为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耕地流出到园地及农业设施用地的图斑,抛荒耕地成林、成草和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整改的技术指导,督促对已恢复耕种条件的

27、地块,落实耕种晚稻或四季作物。(四)县林业局:负责核定耕地变更为林地地块是否符合退耕还林政策,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类型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技术指导,对于不符合政策的地块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复垦工作。(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定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5米)技术指导。(六)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超标准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图斑技术指导,对已恢复耕种条件地块完善配套水利设施。五、排查整改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排查整改要求。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分类排查核实,区分

28、情况进行整改。自然资源部门前期在内业判断和外业核实后,制作了2023年度变更调查永久基本农田流向其他农用地分析表,2023年度变更调查一般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分析表。(一)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除以下情形外,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1.2020年底前栽种的林(苗)林、果树;2.在不稳定耕地上实施生态退耕,并符合国家退耕计划和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沙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3.2023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

29、由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符合相关用地政策的;4.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因害设防需要依法合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按要求补划到位的。(二)一般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1 .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类型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2 .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3 .超标准在公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5米);4 .超标准在河渠两侧、

30、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5 .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6 .摞荒耕地自然成林、成草的。(三)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存在的问题。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可通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种的方式补足。但属于上述“一般耕地流失问题5”所列情形的,应限期恢复整改为耕地,不得以“进出平衡”方式落实整改。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武宁县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

3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对各乡(镇)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二)加强部门配合。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各类图斑,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提出排查整改意见,共同督促相关乡(镇)切实整改到位。(三)严格分类处置。对不符合流出要求的,严肃整改。对符合要求无需整改的,逐地块提交照片、影像等举证材料,对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要研究决定。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0(四)强化督导考核。

32、国家对耕地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措施越来越实。因此,要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加强耕地日常监测监管;建立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肃执法问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考核要求,对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不到位的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重的,要予以追究问责。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镇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扎实做好全镇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耕地

33、保护、守住耕地红线的极端重要性和乱占耕地、耕地非农化问题的巨大危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在行业领域纵深开展,扎实整治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乱象。二、整治任务(一)时间要求。此次专项整治从3月2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对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或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不受此时间限制)。(二)任务目标。依据法律法规,在农村开展乱占耕地专项整治,严查违法乱占耕地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及时移送涉嫌触犯刑法案件,打击涉黑涉恶涉霸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的目的,重点整治占用耕地修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搭建临时设施擅自占用耕地乱堆乱放、

34、超标多占耕地等改变土地性质,违法乱占耕地的行为,整治查处在基本农因内乱建乱占问题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三、整治措施。(一)多措并举。结合日常动杰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及问题图斑整改“四抓四促”城乡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要采取多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对全镇违法乱占耕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排摸台账及整改措施,彻底摸清2013年1月1日以来违法占地建房问题,同时对近两年卫片执法检查问题图斑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利用此次专项整治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图斑进行整改。(二)分类处置。各村对排查发现的乱占耕地行为要分类建立排查整治合账,并上报

35、镇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实行台账式管理、问题整改销号制度,能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恢复的坚决恢复,该移送的坚决移送,坚持“零容忍”态度,确保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到位,消除违法状态。(三)依法整治。在整治乱占耕地问题的同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改正违法行为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不恢复土地原状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严厉惩戒、严厉打击。(四)边排摸边整治。各村在排查过程中要积极衔接镇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整治要求,对乱占耕地行为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36、做到边排查,边整治;对违法时间久、占地面积较大、整治难度较大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由镇政府牵头制定具体措施,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整治,确保问题清零。(五)及时移送。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移送涉嫌自然资源领域犯罪案件及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霸的标准要求,对占用耕地面积较大、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涉嫌构成刑事责任的,镇党委、政府将依法移送公安等部门,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涉黑涉恶的线索,及时上报县扫黑办,绝不包容姑息Q四、责任落实镇纪委负责督促开展乱占耕地专项整治,落实整治任务和要求,并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和涉黑涉恶

37、线索;各村要加强配合,及时提供资料信息,全力协作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整治乱占耕地乱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地案件,确保取得实效。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上成立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农村违法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深刻理解乱占耕地专项整治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切实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要求的重要举措,敢于担当,勇于担当,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及时汇报,强化监管。各村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存在

38、的问题,充分发挥村级监管责任,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三)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微信群、QQ群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既宣传报道先进经验,也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客观、准确地向全镇公开专项整治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争取群众的支持理解和参与配合,在全镇营造珍惜和保护耕地的良好舆论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四)落实责任,突出实效。各村要对本次专项整治严肃对待,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及整治要求,对因排摸不实、乱占耕地势头不止的村组,镇纪委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求各村

39、于每月月底前向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排摸情况及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区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稳妥有序推进土地复耕,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202

40、3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造成的耕地流出问题,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对于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在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分类施策、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到位的图斑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补充完善变更调查成果,确保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科学、合理、真实、准确。二、整改内容(一)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排查整改要求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进行分类排查核实,区分情况进行整改;符合要求无需整改的,逐地块提交照片、影像等举证材料。1 .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立即整改恢复为耕地、及时耕种

41、并同步进行地类变更,以下情形除外:一是2020年底前栽种的林(苗)亩、果树。二是在不稳定耕地上实施生态退耕,并符合国家退耕计划和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沙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三是2023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法2023166号)之前,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符合相关用地政策的。四是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因害设防需要依法合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按要求补划到位的

42、。上述情形应逐地块提交照片、影像等举证材料02 .一般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且属于以下情形的,应立即整改恢复为耕地、及时耕种并同步进行地类变更:一是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类型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二是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三是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减少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5米)。四是超标准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五是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六是摞荒耕地自然成林、成草的。七是其他应整改的情形Q(二)耕地流向建设用地排查

43、整改要求2023年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的,需进一步核实、分类处置,已经依法批准并完成备案的除外01.已批准的应限期报部备案。一是已依法批准、尚未及时报部备案的,应按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备案工作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3)31号)规定,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完成备案。二是已经批准,但不完全符合报部备案要求,属于以下情形的,允许“带星”备案并加快整改,整改到位前不予导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时无法关联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的补充耕地确认单的、与历史已审批项目空间重叠的。3 .未批先建的区分情形抓紧补办用地手续或严肃查处整改。一是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符

44、合现行规划的交通、能源、水利、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因防控和防止重大疫情需要建设医疗卫生设施项目,依法依规处置后,要抓紧组卷报批并备案。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的,应于7月15日前完成组卷并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二是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不符合现行规划,但符合“三区三线”规定规则,拟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交通、能源、水利、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应先落实补充耕地,依法依规查处后,要抓紧组卷报批并备案。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的,应于7月15日前完成组卷并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三是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不符合现行规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因防控和防治重大疫情需要建设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应先落实补充耕地,依

45、法依规查处后,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并备案。四是未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其他实质性违法项目坚决依法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大棚房”、违建别墅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已明确的政策规定处置。(三)着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 .拆除未尽的坚决整改到位违法占用耕地及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务必于7月31日前坚决按规定拆除到位并组织耕种,同步进行地类变更。2 .储备补充耕地排查整改。用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转为其他用地的,务必于7月31日恢复为耕地并组织耕种,留存影像资料,同步进行地类变更。3 .排查现状耕地。对于现状为耕地,但不在国家下发的国土变更调查整改图斑中的地块,通过各地实地核实、举证现状

46、确实为耕地并经省级认定报部通过后,可纳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作为本区域年内新增耕地。(四)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在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流失问题整改的同时,还应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存在缺口的,要整改补足。其中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时限为2023年7月底,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应在今年年底落实。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等耕地流失问题,确实难以恢复的,可通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地的方式补足,明确用于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块信息,并同步进行转进耕地地类变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胡、挖湖造景的,要限期恢复整改为耕

47、地,不得以“进出平衡”方式落实整改。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措施,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专项工作领导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排查整改工作。各镇也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涉及到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站所队要分工合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其中区资规分局要会同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技术支持,以工作专班名义向各镇下发整改

48、任务,并负责排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总上报。各镇政府要负起属地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工作专班下发的各类图斑的排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整改成果上报工作专班。(三)工作时限安排。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排查整改工作的具体时限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其中各镇排查整改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整改成果及工作台账。确实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要及时与工作专班沟通,但最晚不能晚于7月25日。工作专班在收到各镇上报的排查整改成果后,要及时汇总,并按时上报。(四)稳妥整改处置。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排查整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讲究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防控社会稳定风险,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本次排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镇、部门区工作专班将进行通报,其中严重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提请区政府实施问责。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关于统筹利用爆荒地促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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